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回收冷凝器余热供给生产四氟乙烯单体的装置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回收冷凝器余热供给生产四氟乙烯单体的装置。
背景技术:
四氟乙烯单体是作为氟化工产业链中最关键的一环,它是生产四氟乙烯树脂、全氟丙烯及氟橡胶的重要原料。在使用R22水蒸气稀释裂解法生产四氟乙烯单体的过程中,R22即二氟一氯甲烷,它的进料状态为气相,故储罐内液相的R22须经汽化器加热至气相后,才能进入蒸汽过热炉参与反应。
现有技术中,液相R22汽化所需热量是通过30%的乙二醇溶液加热后经泵循环实现供给的。在30%的乙二醇溶液循环供热并汽化R22的过程中,乙二醇溶液经加热器加热后温度一般在30℃左右供汽化器使用,然而石墨冷凝器夹套纯水经裂解气换热后温度可达到60℃左右,能够满足R22汽化所需的热量,而剩余的水量亦可用于产品蒸馏提纯。在四氟乙烯单体裂解法生产中,应重视石墨冷凝器所排冷却水的回收,加以运用,降低能耗,环保又实惠。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回收冷凝器余热供给生产四氟乙烯单体的装置,能够将石墨冷凝器的冷却水回收利用于R22水蒸气稀释裂解法生产四氟乙烯单体的生产中。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回收冷凝器余热供给生产四氟乙烯单体的装置,包括通过输水管道依次连接的石墨冷凝器、热水储罐、热水泵、分回收单元和再循环水系统,所述分回收单元精馏供热单元和汽化器供热单元,所述热水泵分别连接精馏供热单元和汽化器供热单元,所述精馏供热单元包括依次连接的热水加热器、精馏系统和精馏出水泵,所述汽化器供热单元包括依次连接的回水调节阀、R22汽化器和热水循环泵,所述回水调节阀为自力式热平衡阀。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设置汽化器供热单元,利用回水调节阀控制热水的流量,保证汽化器温度、压力的调节平衡,将部分冷凝水对汽化器供能加热,环保节能,减少生产成本;
2.设置精馏供热单元,利用热水加热器对部分冷却水加热后进入精馏系统参与生产,节约了水量的供给和额外输水设备的安装运行;
3.各单元均与再循环水系统连接并输送冷却水,形成工业用水的循环使用,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益。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对设备使用和连接结构等的改进,相比现有技术,有效地回收利用了石墨冷凝器冷却水,减少生产成本,优化了生产工序,成功进行了技术改造,为企业生产创造了工业价值和经济利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石墨冷凝器;2、热水储罐;3、热水泵;4、分回收单元;41、精馏供热单元;411、热水加热器;412、精馏系统;413、精馏出水泵;42、汽化器供热单元;421、回水调节阀;422、R22汽化器;423、热水循环泵; 5、再循环水系统;6、输水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是一套热水处理系统,由通过输水管道依次连接的石墨冷凝器1、热水储罐2、热水泵3、分回收单元4和再循环水系统 5连接组成,分回收单元4由精馏供热单元41和汽化器供热单元42这两条支路构成。精馏供热单元41中,用于继续升温热水的热水加热器411、用于蒸馏提纯的精馏系统412和用于排出反应后热水的精馏出水泵413依次连接。汽化器供热单元42中,用于控制输送水温水压的回水调节阀421、用于加热汽化R22的R22汽化器422和用于排出汽化器用水的热水循环泵423依次连接。回水调节阀421为自力式热平衡阀,内含感温组件,响应时间快且密封性可靠,用于热交换场合通过调节流量来控制汽化器供热单元42温度和压力的稳定。热水循环泵423排水与精馏出水泵413排水在再循环水系统 5中汇集,继续参与到四氟乙烯单体的生产中,既可进行散热处理重新进入石墨冷凝器1的冷却水进口,完成冷却水系统的循环,也可进入氟工业生产的水热传递或用水工序中进行再利用。
此外在装置实际安装中,热水储罐2可根据用水量和安置面积的大小,选择立式或储罐者卧式储罐。本实施例中的立式热水储罐2,占地面积小而储量大,由于本身高度储水造成水压,应该根据设计规范和自身罐高进行液压实现,保证分回收单元4输水压力稳定和设备安全。回流调节阀至R22汽化器422之间的运输管道可设置橡塑材质的管套来减低热损,保证冷却水温度达到汽化温度要求。
本实施例中的工作原理及过程:冷却水由石墨冷凝器1的进水口进入,通过器中回路充分吸收待冷却介质的热量,输入储水罐后经热水泵3抽取进入分回收单元4,精馏供热单元41中冷却水经热水加热器411升温后,参与精馏系统412的蒸馏提纯并由精馏出水泵413排出,汽化器供热单元42中冷却水通过回流调节阀进行流量调节,在水压、温度符合安全要求时进入R22汽化器422参与供热,并通过热水循环泵423排出,两条支路排出的冷却水进入再循环水系统 5中汇集,进行冷却水的回收或进入其他工序的再利用。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