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法制乙炔水循环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07880阅读:69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乙炔生产领域,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干法制乙炔水循环系统。



背景技术:

干法制乙炔生产系统中,发生器注水和发生器气相管冲洗水主要采用电石渣浆上清液,在水路系统循环运行过程中,管道内壁容易结垢导致管径变小,需要定期将管道拆卸清理,影响发生系统的生产稳定。

通过多次清理管道内壁和机泵的叶轮流道发现,在管道内壁和叶轮流道内形成坚硬致密的碳酸钙垢层。形成碳酸钙垢层的主要原因一是干法乙炔生产工艺中外排洗涤渣浆在浓缩沉降过程中,上清液通过浓缩池溢流会充分与空气接触,此时渣浆上清液中的氢氧化钙会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反应生成碳酸钙;其次是发生系统补充工业水时,工业水中溶解的二氧化碳也会与电石渣浆中的氢氧化钙反应生成碳酸钙,生成碳酸钙容易在管道内部结垢堵塞管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干法制乙炔水循环系统,该系统可以去除掉生产过程中的沉淀物。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干法制乙炔水循环系统,包括乙炔发生器,还包括分离冷却塔、溢流水罐、清液池和浓缩干燥装置,所述分离冷却塔通过管道与乙炔发生器和溢流水罐连接,分离冷却塔与溢流水罐之间的管道上设置洗涤泵,分离冷却塔底部通过管道与乙炔发生器连接,分离冷却塔与乙炔发生器连接的管道上设置回流泵,所述溢流水罐通过管道与清液池和浓缩干燥装置连接,溢流水罐与清液池连接的管道上设置清液泵。

优选的,所述浓缩干燥装置包括浓缩池和压缩机,所述浓缩池通过管道与压缩机连接,浓缩池与压缩机的管道上设置浓浆泵,压缩机排出的固体废物进入固体池,压缩机排出的液体通过管道回流溢流水罐。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能得到以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干法制乙炔水循环系统将乙炔发生器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回收浓缩分离后进行固态化处理,使发生器产生的废水不太管道内产生沉淀结垢。发生系统正常运行时无洗涤渣浆水外排,原系统设置的外排渣浆水管线结垢堵塞的频次大大降低,检修清理管道所需的人工时也随之大大减少,有效地降低了检修费用。

附图说明

下面对本说明书各附图所表达的内容及图中的标记作出简要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上述图中的标记均为:1、乙炔发生器;2、分离冷却塔;21、回流泵;3、溢流水罐;31、洗涤泵;4、清液池;41、清液泵;5、浓缩池、51、浓浆泵;6、压缩机;7、固体池。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如所涉及的各构件的形状、构造、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位置及连接关系、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等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干法制乙炔水循环系统包括乙炔发生器1,还包括分离冷却塔2、溢流水罐3、清液池4和浓缩干燥装置,分离冷却塔2通过管道与乙炔发生器1和溢流水罐3连接,分离冷却塔2与溢流水罐3之间的管道上设置洗涤泵31,分离冷却塔2底部通过管道与乙炔发生器1连接,分离冷却塔2与乙炔发生器1连接的管道上设置回流泵21,溢流水罐3通过管道与清液池4和浓缩干燥装置连接,溢流水罐3与清液池4连接的管道上设置清液泵41。

如图1所示,上述浓缩干燥装置包括浓缩池5和压缩机6,浓缩池5通过管道与压缩机6连接,浓缩池5与压缩机6的管道上设置浓浆泵51,压缩机6排出的固体废物进入固体池7,压缩机6排出的液体通过管道回流溢流水罐3。

生产乙炔气体时,在乙炔发生器1内灌水发生反应产生的乙炔气体由乙炔发生器1底部排出收集,乙炔发生器1内产生的废液进入分离冷却塔2内冷却分离后将清夜循环回乙炔发生器1内继续使用,剩下的浓废液通过洗涤泵31抽入溢流水罐3内,然后抽入浓缩池5内沉淀,将沉淀的废液通过压缩机6压缩成干的固体废料排入固体池7,剩下的液体清液循环回溢流水罐3内,溢流水罐3内的上层清液被抽入清液池4中。

本干法制乙炔水循环系统将乙炔发生器1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回收浓缩分离后进行固态化处理,使发生器产生的废水不太管道内产生沉淀结垢。发生系统正常运行时无洗涤渣浆水外排,原系统设置的外排渣浆水管线结垢堵塞的频次大大降低,检修清理管道所需的人工时也随之大大减少,有效地降低了检修费用。

乙炔虽然是无毒的,但是未经净化的工业乙炔中含有H2S、PH3等杂质气体而具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国家的排放标准为不大于120mg/m3,溶解在电石渣浆中的乙炔外排至浓缩池时不能被有效回收,对周围环境会造成污染,且乙炔集聚会引发爆炸,具有安全隐患。因此,干法制乙炔水循环系统的闭路循环改造完成后,无外排渣浆水,浓缩池已经停用,浓缩池周边不再散发乙炔气味,有效地改善了现场的操作环境。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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