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制备方法及PET哑光混料与流程

文档序号:15011414发布日期:2018-07-24 22:32阅读:235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高分子材料技术领域技术,尤其是指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制备方法及pet哑光混料。



背景技术:

哑光,又称亚光,亚光是相对于平光而言的,也就是非亮光面。可以避免光污染,维护起来比较方便。亚光的表面有点发毛,像磨砂玻璃的表面那样,没有眩光,不刺眼,给人以稳重素雅的感觉。

现有技术中通常是通过哑光涂料、哑光膜等使得产品表面达成哑光效果,其制作麻烦,以及,有时,哑光涂料、哑光膜等与产品表面的结合稳固度难以得到可靠保证,会影响表面处理效果,影响产品外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制备方法及pet哑光混料,其实现了制作产品时直接于表面形成哑光效果,不需再进行表面哑光处理,尤其是,其哑光效果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之技术方案:

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1%-73%、滑石粉占19%-21%、相容剂占4.99%-5.0%、碳黑粉占1.99%-2.01%、高分子腊占0.99%-1.01%。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2%、滑石粉占20%、相容剂占5%、碳黑粉占2%、高分子腊占1%。

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制备方法,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滑石粉、相容剂、碳黑粉、高分子腊按重量百分比一同混合均匀后,在250℃-270℃的温度范围内,经过熔融挤出切粒,做成pet哑光切片,获得的pet哑光切片为pet哑光改性原料。

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任意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pet原料占54%-56%、pet哑光改性原料占29%-31%、pet回收料占14%-16%,将pet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回收料按重量百分比一同混合均匀,获得pet哑光混料。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pet原料占55%、pet哑光改性原料占30%、pet回收料占15%。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具体而言,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其通过pet哑光改性原料的配制,实现了制作产品时直接于表面形成哑光效果,不需再进行表面哑光处理,简化了制程,尤其是,其哑光效果佳,解决了传统产品哑光表面存在的问题。

为更清楚地阐述本发明的结构特征和功效,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1%-73%、滑石粉占19%-21%、相容剂占4.99%-5.0%、碳黑粉占1.99%-2.01%、高分子腊占0.99%-1.01%。优选地,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2%、滑石粉占20%、相容剂占5%、碳黑粉占2%、高分子腊占1%。

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制备方法,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滑石粉、相容剂、碳黑粉、高分子腊按重量百分比一同混合均匀后,在250℃-270℃的温度范围内,经过熔融挤出切粒,做成pet哑光切片,获得的pet哑光切片为pet哑光改性原料。

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pet原料占54%-56%、pet哑光改性原料占29%-31%、pet回收料占14%-16%,将pet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回收料按重量百分比一同混合均匀,获得pet哑光混料。优选地,所述pet原料占55%、pet哑光改性原料占30%、pet回收料占15%。

接下来,列举多种具体实施例对pet哑光改性原料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2%、滑石粉占20%、相容剂占5%、碳黑粉占2%、高分子腊占1%;

实施例2: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1%、滑石粉占21%、相容剂占5%、碳黑粉占2%、高分子腊占1%;

实施例3: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3%、滑石粉占19%、相容剂占5%、碳黑粉占2%、高分子腊占1%;

实施例4: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3%、滑石粉占19%、相容剂占4.99%、碳黑粉占2.01%、高分子腊占1%;

实施例5: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3%、滑石粉占19%、相容剂占5%、碳黑粉占1.99%、高分子腊占1.01%;

实施例6: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1.5%、滑石粉占20.5%、相容剂占5%、碳黑粉占1.99%、高分子腊占1.01%;

实施例7: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2.5%、滑石粉占19.5%、相容剂占5%、碳黑粉占2.01%、高分子腊占0.99%;

实施例7: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1.7%、滑石粉占20.3%、相容剂占4.99%、碳黑粉占2.01%、高分子腊占1%;

实施例8: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2.2%、滑石粉占19.8%、相容剂占4.995%、碳黑粉占1.995%、高分子腊占1.01%;

实施例9:一种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72.1%、滑石粉占19.9%、相容剂占4.99%、碳黑粉占2.01%、高分子腊占1%;

当然,并不限于前述实施例子1-9列举的配方重量百分比,也可对其进行微量调整,通过申请人的多次实验及测试、检验,前述实施例1所列举的配方重量百分比为最佳的参数,其经熔融挤出切粒做成pet哑光切片的过程,可控性及易加工性均较好。

以及,列举多种具体实施例对pet哑光混料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0: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可选用前述实施例1-9中任一所述的p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所述pet原料占55%、pet哑光改性原料占30%、pet回收料占15%;

实施例11: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可选用前述实施例1-9中任一所述的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所述pet原料占54%、pet哑光改性原料占31%、pet回收料占15%;

实施例12: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可选用前述实施例1-9中任一所述的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所述pet原料占56%、pet哑光改性原料占29%、pet回收料占15%;

实施例13: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可选用前述实施例1-9中任一所述的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所述pet原料占55.8%、pet哑光改性原料占29.2%、pet回收料占15%;

实施例14: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可选用前述实施例1-9中任一所述的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所述pet原料占56%、pet哑光改性原料占30%、pet回收料占14%;

实施例15: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可选用前述实施例1-9中任一所述的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所述pet原料占55%、pet哑光改性原料占29%、pet回收料占16%;

实施例16: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可选用前述实施例1-9中任一所述的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所述pet原料占54.8%、pet哑光改性原料占30.2%、pet回收料占15%;

实施例17: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可选用前述实施例1-9中任一所述的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所述pet原料占55.6%、pet哑光改性原料占29.6%、pet回收料占14.8%;

实施例18: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可选用前述实施例1-9中任一所述的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所述pet原料占54.9%、pet哑光改性原料占30.6%、pet回收料占14.5%;

实施例19:一种pet哑光混料,其应用有前述pet哑光改性原料,pet哑光改性原料可选用前述实施例1-9中任一所述的et哑光改性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原料组成:所述pet原料占55.1%、pet哑光改性原料占29.1%、pet回收料占15.8%;

当然,并不限于前述实施例子10-19列举的配方重量百分比,也可对其进行微量调整,通过申请人的多次实验及测试、检验,前述实施例10所列举的配方重量百分比为最佳的参数,其混料用于成型塑胶件,在成型良率、塑胶件表面哑光效果等方面,都有较好表现。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设计重点在于:其通过pet哑光改性原料的配制,实现了制作产品时直接于表面形成哑光效果,不需再进行表面哑光处理,简化了制程,尤其是,其哑光效果佳,解决了传统产品哑光表面存在的问题。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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