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含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氮化合物的结构如式i所示:
x选自o;
ar1和ar2相同或不同,且分别独立地选自取代或未取代的以下基团: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碳原子数为2-20的杂芳基构成的组;
l选自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20的亚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2-20的亚杂芳基构成的组;
其中,l、ar1以及ar2的取代基相同或不同,分别独立地选自氘、硝基、羟基、烷基、环烷基、杂环烷基、芳烷基、杂芳烷基、烷基甲硅烷基、芳基甲硅烷基、芳氧基、芳硫基构成的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ar1和ar2分别独立地选自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25的芳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ar1和ar2分别独立地选自:
其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l选自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15的亚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4-15的杂亚芳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l选自单键、亚苯基、亚芴基、亚联苯基、亚萘基、亚二甲基芴基、亚三联苯基构成的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l选自:
其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氮化合物选自如下化合物构成的组:
8.一种电子元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相对设置的阳极和阴极,以及设于所述阳极和所述阴极之间的功能层;
所述功能层包含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含氮化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层包括电子传输层,所述电子传输层包括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含氮化合物。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电子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元件为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或太阳能电池。
11.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8-10任一项所述的电子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