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含高密度聚乙烯(hdpe)和无规嵌段共聚物的聚合物共混物,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包含在两个芳族烃嵌段之间的两个不同的饱和链烷嵌段,优选其中所述两个饱和链烷嵌段中的一者包含分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hdpe具有根据astmd1505-10测定的≥945且≤965kg/m3、优选≥950且≤960kg/m3的密度,优选其中所述hdpe为单峰或双峰hdpe。
3.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聚合物共混物包含≥0.1且≤15.0重量%、或0.1至15重量%、优选≥7.5且≤15.0重量%、更优选≥10.0且≤15.0重量%的所述共聚物,优选相对于所述聚合物共混物的总重量计。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为苯乙烯-(2-甲基丁烷)-丁烷-苯乙烯无规嵌段共聚物。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无规共聚物为具有以下结构的聚合物:
其中:
○i和n之和为具有以下化学结构的聚合单元在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中的重量分数:
○k为具有以下化学结构的聚合单元在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中的重量分数:
○l为具有以下化学结构的聚合单元在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中的重量分数:
-ch2ch2ch2ch2-
○m为重量分数k和l之和,
其中每个重量分数表示为相对于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的总重量计的百分数。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无规共聚物为具有以下结构的聚合物:
其中:
○i和n之和为衍生自苯乙烯的聚合单元在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中的重量分数;
○k为衍生自异戊二烯的聚合单元在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中的重量分数;
○l为衍生自丁二烯的聚合单元在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中的重量分数;且
○m为重量分数k和l之和,
其中每个重量分数表示为相对于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的总重量计的百分数。
7.根据权利要求5-6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
●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包含相对于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的总重量计≥10.0且≤50.0重量%、优选≥15.0且≤45.0重量%、更优选≥20.0且≤40.0重量%、甚至更优选≥25.0且≤35.0重量%的所述i和n之和;和/或
●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包含:
■相对于m的总重量计≥25.0且≤75.0重量%、优选≥30.0且≤70.0、更优选≥35.0且≤65.0重量%、甚至更优选≥40.0重量%且≤60.0重量%的k;和
■相对于m的总重量计≥25.0且≤75.0重量%、优选≥30.0且≤70.0、更优选≥35.0且≤65.0重量%、甚至更优选≥40.0重量%且≤60.0重量%的l;和
■相对于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的总重量计≥50.0且≤90.0重量%、优选≥55.0重量%且≤85.0重量%、更优选≥60.0重量%且≤80.0重量%、甚至更优选≥65.0重量%且≤75.0重量%的m。
8.根据权利要求4-7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具有按聚苯乙烯标准品测定的>200000且<550000g/mol的重均分子量。
9.根据权利要求4-7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具有按聚苯乙烯标准品约250,000至450,000的平均分子量和按凝胶渗透色谱法0.9至1.2、优选1.1的多分散性。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
●在所述hdpe是单峰的时,其具有在190℃和2.16kg下0.5至2dg/min的熔体流动指数;或
●在所述hdpe是双峰的时,其具有在190℃和2.16kg下0.5至3g/10min的熔体流动指数;
其中所述熔体流动指数是根据iso1133测定的。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聚合物共混物包括85.0重量%至99.7重量%的所述hdpe聚合物和0.1重量%至15重量%的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其中所述无规嵌段共聚物优选为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丁二烯嵌段聚合物。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聚合物共混物缺乏聚丙烯。
13.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聚合物共混物的制品,优选其中所述制品是膜,模塑部件,容器,盖,片材,管,管接头,瓶,杯,托盘,托板,或玩具,或它们的组合。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模塑部件是帽,优选注塑和压塑帽。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是加压饮料容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