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成分乙烯和丙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319137发布日期:2022-01-04 21:3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制备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a)裂化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以由此产生回收成分裂化流出物;和(b)从所述裂化流出物中回收所述r

(c2‑3)烯烃,其中所述r

(c2‑3)烯烃主要包含(c2‑3)烯烃。2.一种制备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获得归因于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的回收成分配额(rca);(b)将裂化器进料裂化以制备(c2‑3)烯烃;(c)向第三方传达所述(c2‑3)烯烃产品具有回收成分,其中所述回收成分基于所述rca。3.一种制备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的方法,所述产品具有衍生自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的回收成分,所述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通过热解油供应商热解回收废物获得,所述方法包含(c2‑3)烯烃制造商:(a)从热解油供应商或从转让所述rca的第三方获得与所述r

热解油相关联的回收成分配额(rca);(b)由裂化器进料制备(c2‑3)烯烃产品;和(c)使至少一部分rca与至少一部分(c2‑3)烯烃产品相关联,无论所述r

热解油是否用于制备所述(c2‑3)烯烃产品。4.一种制备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a)使用第一裂化器进料制备第一(c2‑3)烯烃组合物;和(b)使用第二裂化器进料制备第二(c2‑3)烯烃组合物,所述第二裂化器进料含有比所述第一裂化器进料更多的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其中所述第二裂化器进料包含至少一种比所述第一裂化器进料更大量的额外化合物,其中所述额外化合物为至少一种源自回收废物热解的热解油衍生的杂质;和(c)回收所述r

(c2‑3)烯烃,其中所述r

(c2‑3)烯烃主要包含(c2‑3)烯烃和至少一部分所述热解油衍生的杂质。5.一种制备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a)将包含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的裂化器进料引入裂化炉;(b)在所述裂化炉中裂化所述裂化器进料以由此形成包含至少5、10、15或20重量百分比(c2‑3)烯烃的裂化流出物;和(c)从所述裂化流出物中回收所述r

(c2‑3)烯烃,其中所述r

(c2‑3)烯烃主要包含(c2‑3)烯烃。6.一种制备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a)将包含回收废物的热解进料引入热解单元;(b)在所述热解单元中热解所述热解进料以由此形成包含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的热解流出物;(c)将包含至少一部分所述r

热解油的裂化器进料引入裂化炉;(d)在所述裂化炉中裂化所述裂化器进料以由此形成包含至少5、10、15或20重量百分比(c2‑3)烯烃的裂化流出物;和(e)从所述裂化流出物中回收所述r

(c2‑3)烯烃,其中所述r

(c2‑3)烯烃主要包含(c2‑3)烯烃。
7.一种制备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的方法,包含裂化包含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的裂化器进料,其中所述r

热解油不含有任何非洁净材料或仅含有工业后材料。8.根据权利要求1

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制备的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9.一种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包含:(c2‑3)烯烃,和与所述(c2‑3)烯烃相关联的回收成分标识符,所述标识符是所述(c2‑3)烯烃含有或源自回收成分的表示。10.一种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其主要包含(c2‑3)烯烃,且还包含额外组分,其中所述额外组分为源自回收成分热解油(r

热解油)的热解油衍生的杂质。11.一种生产和消耗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的系统,所述系统包含:配置成生产所述r

热解油的热解油制造设施;(c2‑3)烯烃制造设施,包含配置成接收热解油的反应器;和提供所述设施之间的流体连通并能够将至少一部分r

热解油从热解油制造设施供应至(c2‑3)烯烃制造设施的供应系统。12.一种用于制造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c2‑3)烯烃)的设施,所述设施包含:热解单元,其配置成i)热解包含回收废物的热解进料和ii)产生包含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的热解流出物;裂化单元,其配置成i)裂化包含至少一部分所述r

热解油的裂化器进料和ii)产生回收成分裂化流出物(r

裂化流出物);和回收单元,其配置成从所述r

裂化流出物中回收所述r

(c2‑3)烯烃,其中所述r

(c2‑3)烯烃主要包含(c2‑3)烯烃。13.一种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作为气体炉进料的用途。14.回收成分配额(rca)将回收成分值(rcv)分配至(c2‑3)烯烃产品的用途,其中所述(c2‑3)烯烃产品通过在裂化工艺中转化裂化器进料而制备,其中所述rca至少部分基于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

热解油)。15.根据权利要求1

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在所述裂化之前从第三方获得所述r

热解油。16.根据权利要求1

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在所述裂化之前,在位于其中进行所述裂化的裂化器单元的20、10、4、2或1千米内的热解单元中制备所述r

热解油。17.根据权利要求1

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热解油具有源自经历热解的回收废物的直接衍生的回收成分。18.根据权利要求1

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回收废物包括塑料废物。19.根据权利要求1

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热解油具有来自回收成分配额(rca)的间接衍生的回收成分。20.根据权利要求1

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ca是
回收成分分配量或回收成分信用额。21.根据权利要求1

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向第三方传达所述r

(c2‑3)烯烃产品具有回收成分。22.根据权利要求1

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将回收成分配额(rca)与所述r

(c2‑3)烯烃相关联。23.根据权利要求1

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将所述rca转移至非回收(c2‑3)烯烃组合物。24.根据权利要求1

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向第三方传达所述r

(c2‑3)烯烃具有回收成分,其中所述回收成分基于rca。25.根据权利要求1

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向至少一部分r

(c2‑3)烯烃分配回收成分值(rcv),其中所述rcv至少部分基于在所述裂化步骤中裂化的r

热解油的量。26.根据权利要求1

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向第三方传达所述rcv。27.根据权利要求1

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包含50、60、70、80、90、95、98、99或99.5重量百分比的(c2‑3)烯烃。28.根据权利要求1

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包含一种或多种选自以下列表的额外化合物:(i)包含甲醛、(ii)甲醇、(iii)丙酮、(iv)乙醛、(v)cos、(vi)co2、(vii)总硫、(viii)含氮化合物、(ix)氯甲烷、(x)甲基乙炔和丙二烯(mapd),和/或(xi)除co和前面列出的化合物(i)

(x)之外的含氧化合物。29.根据权利要求1

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存在于所述r

(c2‑3)烯烃中的所述额外化合物(i)

(xi)中的至少一种衍生自所述r

热解油。30.根据权利要求1

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包含至少0.0001、0.0005、0.001、0.005、0.01、0.05、0.1、0.5或1重量百分比和/或不超过5、4、3、2、1、0.5、0.1、0.05、0.1、0.05、0.01重量百分比的组合量的所述额外化合物(i)

(xi)。31.根据权利要求1

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包含:(i)至少0.0001、0.0005、0.001、0.005、0.01ppm和/或不超过1、0.5、0.1、0.05、0.025或0.015ppm的量的甲醛;(ii)至少0.001、0.005、0.01、0.05、0.1、1、1.5或2ppm和/或不超过50、25、10、5或2.5ppm的量的甲醇;(iii)至少0.0001、0.0005、0.001、0.005、0.01ppm和/或不超过1、0.5、0.1、0.05、0.025或0.015ppm的量的丙酮;(iv)至少0.0001、0.0005、0.001、0.005、0.01ppm和/或不超过1、0.5、0.1、0.05、0.025或0.015ppm的量的乙醛;(v)至少0.1、0.5、1或2ppm和/或不超过500、250、100、50、25或10ppm的量的cos;(vi)至少0.0005、0.001、0.005、0.01、0.05、0.1、0.5、1、1.5或2ppm和/或不超过100、50、10、5、1或0.5ppm的量的co2;
(vii)至少0.1、0.5、1或2ppm和/或不超过1000、500、100、50或10ppm的量的总硫;(viii)至少0.00001、0.00004、0.0001、0.0005、0.001、0.005、0.01ppm和/或不超过100、50、10、5、1或0.5ppm的量的含氮化合物;(ix)至少0.0005、0.001、0.005、0.01、0.05、0.1、0.5、1、1.5或2ppm和/或不超过100、50、10、5、1或0.5ppm的量的氯甲烷;或(x)至少0.005、0.01、0.05、0.1、0.5或1ppm和/或不超过50、25、10、5或2.5ppm的量的mapd。32.根据权利要求1

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包含至少0.00001、0.00004、0.0001、0.0005、0.001、0.005、0.01ppm和/或不超过50、10、5、1或0.5ppm的量的除co、co2和化合物(i)

(ix)之外的含氧化合物。33.根据权利要求1

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包含不超过50、40、30、20、10、5、4、2、1或0.5重量百分比的量和/或至少0.5、1、2、4、5、10、40或50重量百分比的量的丙烷。34.根据权利要求1

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是包含至少99.0、99.2或99.4重量百分比的(c2‑3)烯烃的聚合物级(c2‑3)烯烃组合物,或包含90至99重量百分比的(c2‑3)烯烃的化学级(c2‑3)烯烃组合物。35.根据权利要求1

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是包含50

90重量百分比的(c2‑3)烯烃的炼厂级(c2‑3)烯烃组合物。36.根据权利要求1

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包含至少80、90、95、98、99、99.5或99.9重量百分比的相应(c2‑3)烯烃和相应(c2‑3)烷烃。37.根据权利要求1

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包含至少0.001、0.01、0.1、0.5、1、2、4、6、8、10或20重量百分比的直接衍生自所述r

热解油的组分。38.根据权利要求1

4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包含不超过95、90、80、70、60、50、40、30、20、10、5、2、1重量百分比的直接衍生自所述r

热解油的组分。39.根据权利要求1

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热解油在所述裂化之前未经加氢处理。40.根据权利要求1

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热解油由塑料废物的热解产生。41.根据权利要求1

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热解油具有由以下特征(i)至(iii)限定的沸点曲线:i)90%沸点为至少150℃;ii)10%沸点为至少50℃;和ii)50%沸点在80℃至280℃的范围内。42.根据权利要求1

4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热解油包含至少1、2、4、6、8、10、15、20、25、30、35、40或45重量百分比和/或不超过95、90、85、80、75或70重量百分比的量的烯烃。
43.根据权利要求1

4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裂化包括裂化含r

热解油的流,所述含r

热解油的流包含超过1、1.25、1.5、1.75、2、2.5、3、4、5、6、7、8、9、10、12、14、16、18或20重量百分比和/或不超过70、60、50、40或30重量百分比的量的烯烃。44.根据权利要求1

4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备或用途,其中所述裂化流出物具有至少1.25:1、1.5:12:1、3.1、4:1、5:1、6:1、7:1、8:1、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或30:1和/或不超过100:1、90:1、85:1、80:1、75:1、70:1、65:1、60:1、55:1、50:1、45:1、40:1、35:1、30:1、25:1、20:1、15:1、10:1或5:1或4:1或3:1的烯烃与芳香烃之比。45.根据权利要求1

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备或用途,其中所述裂化流出物包含以干基计至少1、2、4、6、8、10、12、14、16、18或20重量百分比和/或以干基计不超过50、45、40、35或30重量百分比的(c2‑3)烯烃。46.根据权利要求1

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备或用途,其中所述回收包括i)骤冷至少一部分所述裂化流出物以提供骤冷的主要为蒸气的流,ii)压缩至少一部分所述骤冷的主要为蒸气的流以提供压缩流,iii)从所述压缩流中分离所述r

(c2‑3)烯烃。47.根据权利要求1

4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分离包括在以下中分馏至少一部分所述压缩流:(i)c3分馏器,以提供主要为c3的塔顶流,或(ii)c2分馏器,以提供主要为c2的塔顶流。48.根据权利要求1

4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主要为c3的流为回收成分

丙烯(r

丙烯)或所述主要为c2的流为回收成分

乙烯(r

乙烯)。49.根据权利要求1

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备或用途,其中所述分离包括在位于所述c3分馏器或所述c2分馏器上游的脱乙烷塔中分馏所述压缩流的至少一部分。50.根据权利要求1

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将所述r

热解油引入其中进行所述裂化的裂化炉的交叉段。51.根据权利要求1

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引入包括以气相、液相或雾化液态注入所述r

热解油。52.根据权利要求1

5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引入所述交叉段的所述r

热解油在小于0.1、0.5、0.01、0.005或0.001秒内蒸发。53.根据权利要求1

5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在所述裂化之前将所述r

热解油注入主要为蒸气的非回收烃流中。54.根据权利要求1

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i)所述注入在所述裂化在其中进行的裂化炉的对流段的上游进行;(ii)所述注入在所述裂化炉的对流段的入口下游和所述裂化炉的辐射段的入口上游进行;或(iii)所述注入在所述裂化在其中进行的裂化炉的交叉段中进行。55.根据权利要求1

5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热解油从注入到所述主要为蒸气的非回收烃流起在小于0.1、0.5、0.01、0.005或0.001秒内蒸发。
56.根据权利要求1

5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裂化包括在共同裂化炉中同时裂化所述r

热解油和非回收烃流。57.根据权利要求1

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共同裂化炉是气体炉、液体炉或裂式炉。58.根据权利要求1

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裂化包括在所述共同裂化炉的第一管中裂化包含至少一部分所述r

热解油的第一流,和在所述共同裂化炉的第二管中裂化基本上不包含所述r

热解油的第二流。59.根据权利要求1

5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裂化包括在所述共同裂化炉的第一管中裂化主要包含r

热解油的第一流,和在所述共同裂化炉的第二管中裂化主要包含非回收烃流的第二流。60.根据权利要求1

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非回收烃流主要包含c2

c4烃或主要包含c5+烃。61.根据权利要求1

6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还包含在所述裂化之前将所述r

热解油和所述非回收烃流组合。62.根据权利要求1

6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i)所述组合在所述共同裂化炉的上游进行,(ii)所述组合在所述共同裂化炉的对流段的入口下游和所述共同裂化炉的辐射段的上游进行,或(iii)所述组合在所述共同裂化器炉的交叉段中进行。63.根据权利要求1

6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裂化包括在裂化设施的第一裂化炉中裂化所述r

热解油和在所述裂化设施的第二裂化炉中裂化不含所述r

热解油的非回收烃流。62.根据权利要求1

6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裂化炉中的至少一个是气体炉,或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裂化炉中的至少一个是液体炉。63.根据权利要求1

6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第一裂化炉是气体炉,或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裂化炉都是气体炉。64.根据权利要求1

6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r

(c2‑3)烯烃包含至少0.0001、.0005、0.001、0.01、0.1、0.5、1、2、4、6、8、10或20重量百分比的量的所述热解油衍生的杂质。65.根据权利要求1

6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c2‑3)烯烃组合物通过裂化包含所述r

热解油的裂化器进料产生。66.根据权利要求1

6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至少一部分所述热解油衍生的杂质是最初存在于回收废塑料中的塑料衍生的组分。67.根据权利要求1

6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回收废塑料包含聚(c2‑3)烯烃、高密度聚(c2‑3)烯烃、低密度(c2‑3)烯烃、聚(c2‑3)烯烃对苯二甲酸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聚氨酯、尼龙及其两种或多种的混合物,且其中每种聚(c2‑3)烯烃是聚乙烯、聚丙烯或组合。68.根据权利要求1

6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回收废
塑料衍生自以下消费品中的一种或多种:(i)瓶子,(ii)罐子,(iii)盖子,(iv)袋子,(v)玩具,(vi)管子,(vii)杯子,(viii)盘子,(ix)器具,(x)薄膜,(xi)纤维,和(xii)纺织品。69.根据权利要求1

6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c2‑3)烯烃是r

乙烯。70.根据权利要求1

6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品、系统、设施或用途,其中所述(c2‑3)烯烃是r

丙烯。

技术总结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回收成分(C2‑3)烯烃产品(r


技术研发人员:大卫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伊士曼化工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05.22
技术公布日:2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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