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压敏材料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单组份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及其合成工艺。
背景技术:
压敏胶是压敏胶粘剂的简称,是一类具有对压力有敏感性的胶粘剂,主要用于制备压敏胶带,广泛应用于包装、电器电子、建筑、医疗卫生、汽车和家庭生活用品等领域,起到各种粘接作用。
市面上大多数保护膜用有机硅压敏胶,有机硅分子中的硅元素在长时间或高温高湿的环境下很容易出现硅离子迁移,分子之间的亲和力差些的或者时间较短就会出现圈印现象,需用适量的溶剂拭擦才可解除;有机硅保护膜在高温下有白雾现象,同时非常容易发生反粘死、掉胶等现象;大部分双组份聚氨酯压敏胶常温操作时间较长,多达24小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单组份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及其合成工艺,通过在聚氨酯(PU)保护膜中胶水涂层使用PU橡胶型胶水,分子链中不含硅元素可直接解决硅转移的问题,另外PU的化学稳定性更强,可长时间在玻璃面板上而不会降解或者分解有机玻璃,常温干燥条件下操作时间8小时左右,以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不足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中一种单组分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所述单组分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由下列质量分数的原料制成:
聚醚多元醇或聚酯多元醇:40—70%;
催化剂:0.05—3%;
溶剂:30—50%;
改性聚硅氧烷:0.05--2%;
封闭型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5—15%。
优选地,所述聚醚多元醇为聚氧化丙三醇EP-330N,所述聚酯多元醇为聚己二酸丙二醇酯。
优选地,所述催化剂为羧酸锌盐。
优选地,所述溶剂为丁酮或二甲苯。
本发明中所述的单组分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的合成工艺,具体包括如下步骤:将称量好的聚醚多元醇或聚酯多元醇,催化剂,溶剂,改性聚硅氧烷,封闭型聚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等按照上述配比加入搅拌釜,常温干燥下搅拌均匀并密封封装得压敏胶,使用时将压敏胶在常温干燥条件下搅拌均匀后过滤静置10min,用涂布机涂布在PET膜上,表干收卷后,待常温熟化5天即可。
优选地,所述压敏胶混合物在PET膜上的涂布厚度为10μm。
优选地,所述表干过程条件为温度145°C,持续2min。
优选地,所述压敏胶混合物的搅拌时长为10—20min。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该单组份压敏胶粘度低,相容性好,无色透明,可常温干燥密闭条件下放置超过3个月,常温干燥调节下操作时间8小时左右,解决客户常温下较长的操作时间问题,该单组份压敏胶涂布的PET保护膜,在高温下无白雾和残胶现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实施例1
本发明中一种单组分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所述单组分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由下列质量分数的原料制成:
聚醚多元醇(聚氧化丙三醇EP-330N):56%;
催化剂(羧酸锌盐):0.5%;
溶剂(丁酮):34%;
改性聚硅氧烷:0.5%;
封闭型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9%。
本发明中所述的单组分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的合成工艺,具体包括如下步骤:将称量好的聚醚多元醇,催化剂,溶剂,改性聚硅氧烷,封闭型聚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等按照上述配比加入搅拌釜,常温干燥下搅拌均匀并密封封装得压敏胶,使用时将压敏胶在常温干燥条件下搅拌均匀10-20min,后过滤静置10min,用涂布机涂布在PET膜上,涂布厚度为10μm,表干收卷后,表干过程条件为温度145°C,持续2min待常温熟化5天即可。
实施例2
本发明中一种单组分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所述单组分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由下列质量分数的原料制成:
聚酯多元醇(聚己二酸丙二醇酯):60%;
催化剂(羧酸锌盐):0.5%;
溶剂(丁酮):27%;
改性聚硅氧烷:0.5%;
封闭型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12%。
本发明中所述的单组分聚氨酯保护膜压敏胶的合成工艺,具体包括如下步骤:将称量好的聚醚多元醇,催化剂,溶剂,改性聚硅氧烷,封闭型聚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等按照上述配比加入搅拌釜,常温干燥下搅拌均匀并密封封装得压敏胶,使用时将压敏胶在常温干燥条件下搅拌均匀10-20min,后过滤静置10min,用涂布机涂布在PET膜上,涂布厚度为10μm,表干收卷后,表干过程条件为温度145°C,持续2min待常温熟化5天即可。
本发明所述的单组分聚氨酯压敏胶的反应机理为:封闭型聚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在120度以上高温解封,生成聚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其反应式为:,其中R表示聚六亚甲基,B表示封闭基团(如苯酚或者甲乙酮肟)。解封后的聚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与多元醇反应机理,
上述反应中,R标示聚六亚甲基,Rˊ则标示为长链聚醚或聚酯。
上述制得的单组份压敏胶粘度低,相容性好,无色透明,可常温干燥密闭条件下放置超过3个月,解决客户常温下较长的操作时间问题,使用过程将该单组份压敏胶涂布的PET保护膜,在高温下无白雾和残胶现象。
尽管本发明是参照具体实施例来描述,但这种描述并不意味着对本发明构成限制。参照本发明的描述,所公开的实施例的其他变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都是可以预料的,这种的变化应属于所属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