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油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遇水显色油墨及其制作方法、遇水变色薄膜。
背景技术:
目前遇水变色(表层透明,遇水后显出图案)的材料广泛应用于软笔书画练习、防伪图案以及装饰领域。遇水变色的材料中的主要成分为遇水显色的油墨,但传统的溶剂型油墨的有机溶剂通常为对人体有害的醚类或酮类,长期接触会损坏皮下脂肪,使皮肤干裂,渗入人体内严重影响造血功能,而且长期暴露在溶剂挥发的环境中,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极大的损伤。水性油墨的溶剂主要为纯净水和少量的醇类,对人体无害,符合当下环保的主题。目前还未出现基于水性油墨的遇水显色油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出一种遇水显色油墨及其制作方法、遇水变色薄膜,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遇水变色油墨不环保的问题。
本发明的一种遇水显色油墨,按质量份数包括以下材料:
水性丙烯酸树脂液36~56份;
颜料粉2~6份;
去离子水16~20份;
乙醇6~8份;
丙二醇丁醚4~6份;
成膜剂0.6~1份;
分散剂0.8~1.2份;
消泡剂0.4~0.6份;
所述水性丙烯酸树脂液的软化度为-10~-15℃。
其中,按质量份数包括以下材料:
水性丙烯酸树脂液50份;
颜料粉4份;
去离子水18份;
乙醇8份;
丙二醇丁醚5份;
成膜剂0.8份;
分散剂1份;
消泡剂0.6份;
所述水性丙烯酸树脂液的软化度为-15℃。
其中,所述分散剂为聚丙烯酸钠盐或铵盐。
其中,所述润湿剂为长链聚氧乙烯醚类表面活性剂。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上述任一项遇水显色油墨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
S1:按配方将水性丙烯酸树脂液、乙醇、去离子水和丙二醇丁醚投入到分散釜内,充分搅拌分散均匀;
S2:将分散剂和颜料粉加入所述分散釜中并分散均匀;
S3:将消泡剂和润湿剂加入所述分散釜中并分散均匀。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遇水变色薄膜,包括:基膜和覆盖在所述基膜之上由上述任一项所述的遇水显色油墨形成的油墨图案层。
其中,还包括位于油墨图案层和基膜之间的透明胶层。
其中,所述基膜为透明膜。
本发明的遇水显色油墨溶剂主要为水,更加环保,而且作为其主要成分的水性丙烯酸树脂液本身为透明色,具有遇水变白的特性,因此该油墨常态下为透明,在遇水时变白色,水干后恢复透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遇水变色薄膜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遇水显色油墨,按质量份数包括以下材料:
水性丙烯酸树脂液36~56份;
颜料粉2~6份;
去离子水16~20份;
乙醇6~8份;
丙二醇丁醚4~6份;
成膜剂0.6~1份;
分散剂0.8~1.2份;
消泡剂0.4~0.6份;
所述水性丙烯酸树脂液的软化度为-10~-15℃。
软化度为-10~-15℃的水性丙烯酸树脂液具有遇水变白的特性,因此该油墨常态下为透明,在遇水时变白色,水干后恢复透明。而且遇水显色油墨溶剂主要为水,更加环保。少量的颜料粉使得常态下的油墨显透明的颜色,在遇水变白时由于白色将颜色反射,也可显色出想要的颜色。
优选地,按以下比例制备遇水显色更快,水干后更快地回复。
水性丙烯酸树脂液50份;
颜料粉4份;
去离子水18份;
乙醇8份;
丙二醇丁醚5份;
成膜剂0.8份;
分散剂1份;
消泡剂0.6份;
所述水性丙烯酸树脂液的软化度为-15℃。
本实施例中,分散剂为聚丙烯酸钠盐或铵盐,润湿剂为长链聚氧乙烯醚类表面活性剂。
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遇水显色油墨的制备方法,包括:
步骤S1,按配方将水性丙烯酸树脂液、乙醇、去离子水和丙二醇丁醚投入到分散釜内,充分搅拌分散均匀;
步骤S2,将分散剂和颜料粉加入所述分散釜中并分散均匀;
步骤S3,将消泡剂和润湿剂加入所述分散釜中并分散均匀。
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遇水变色薄膜,如图1所示,包括:基膜1和覆盖在基膜1之上由上述的遇水显色油墨形成的油墨图案层2。正常状态下油墨图案层2为透明,由于水性丙烯酸树脂液具有遇水变白的特性,油墨图案层2遇水后变成白色,从而显出油墨图案层2的印刷的图案,水干后图案恢复成透明。
本实施例的遇水变色薄膜还包括位于油墨图案层2和基膜1之间的透明胶层3,透明胶层3能够使基膜1和油墨图案层2结合更紧密,避免水在基膜1和油墨图案层2之间经常浸透,使两者脱离。
本实施例中,基膜1为透明膜,这样在干燥状态下,整个薄膜为透明状。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