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司机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09620阅读:22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司机窗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司机窗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司机窗。



背景技术:

目前,车玻璃以前挡风玻璃为主,早在80多年前,玻璃已装在美国福特厂出产的T型车上,当时是用平板玻璃装在车厢的前端,使驾车者免除风吹雨打之苦,从这以后的几十年间,玻璃业逐步涉足汽车工业,创造了多种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和区域钢化玻璃等品种,极大地改善了汽车玻璃的性能,其中夹层玻璃是指用一种透明可粘合性塑料膜贴在二层或三层玻璃之间,将塑料的强韧性和玻璃的坚硬性结合在一起,增加了玻璃的抗破碎能力,钢化玻璃是指将普通玻璃淬火使内部组织形成一定的内应力,从而使玻璃的强度得到加强,在受到冲击破碎时,玻璃会分裂成带钝边的小碎块,对乘员不易造成伤害,而区域钢化玻璃是钢化玻璃的一种新品种,它经过特殊处理,能够在受到冲击破裂时,其玻璃的裂纹仍可以保持一定的清晰度,保证驾驶者的视野区域不受影响,目前汽车前挡风玻璃以夹层钢化玻璃和夹层区域钢化玻璃为主,能承受较强的冲击力。

然而现有的一种司机窗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冬天寒冷的天气,经常出现车内外的温差过大,使得车窗出现大量的雾气,从而遮挡了司机的视野,具有安全隐患,司机经常会让副驾上的人进行擦拭,但是,这样的方式同样存在着安全隐患,使得司机窗使用时存在众多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司机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司机窗,包括遮光布存放滚轮和司机窗本体,所述司机窗本体的后方安装有第一钢化玻璃,且第一钢化玻璃的前方安装有第二钢化玻璃,所述第一钢化玻璃和第二钢化玻璃之间设置有分割层,所述分割层的下方安装有加热装置,所述遮光布存放滚轮固定安装在分割层的上方,所述遮光布存放滚轮的外表侧设置有遮光布,所述遮光布存放滚轮的内部中心位置处安装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的内部安装有连通管,所述连通管的下方设置有进气口,且进气口的下方相对应位置处设置有滚轮进气口。

优选的,所述司机窗本体的顶部安装有防尘过滤层,且防尘过滤层位于遮光布存放滚轮的上。

优选的,所述进气口共设置有十三个,且十三个进气口均处于同一水平直线上。

优选的,所述第一钢化玻璃和第二钢化玻璃关于分割层的竖直中线对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司机窗,首先在窗子的内部设置有夹层,且夹层中设置有遮光布,该司机窗使用时,可以通过夹层中的遮光布抵挡强烈的光照,因遮光布安放在夹层中,可以使得遮光布的使用寿命增长,其次在夹层的底部设置有加热装置,在寒冷的冬季,加热装置加热夹层中的空气,使得该窗子的内部温度保持一致,从而保证该司机窗不会出现雾气和行驶时驾驶员的视野,提高行驶时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司机窗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司机窗的连通管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司机窗的俯视图。

图中:1-遮光布存放滚轮;2-转动轴;3-遮光布;4-分隔层;5-第一钢化玻璃;6-第二钢化玻璃;7-加热装置;8-司机窗本体;9-进气口;10-滚轮进气口;11-连通管;12-防尘过滤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司机窗,包括遮光布存放滚轮1和司机窗本体8,司机窗本体8的后方安装有第一钢化玻璃5,且第一钢化玻璃5的前方安装有第二钢化玻璃6,第一钢化玻璃5和第二钢化玻璃6之间设置有分割层4,分割层4的下方安装有加热装置7,遮光布存放滚轮1固定安装在分割层4的上方,遮光布存放滚轮1的外表侧设置有遮光布3,遮光布存放滚轮1的内部中心位置处安装有转动轴2,转动轴2的内部安装有连通管11,连通管11的下方设置有进气口9,且进气口9的下方相对应位置处设置有滚轮进气口10,司机窗本体8的顶部安装有防尘过滤层12,且防尘过滤层12位于遮光布存放滚轮1的上,进气口9共设置有十三个,且十三个进气口9均处于同一水平直线上,第一钢化玻璃5和第二钢化玻璃6关于分割层4的竖直中线对称。

工作原理:该司机窗使用时,在第一钢化玻璃5和第二钢化玻璃6的内部设置有分割层4,并且在该车窗的上端设置有防尘过滤层12,从而延长该车窗的使用寿命,利用转动轴2转动,使得遮光布3在分隔层4中进行下拉,从而在太阳刺眼的时候为驾驶员提供防护,当处于寒冷的冬季是,利用加热装置7加热分割层4中的空气,并且利用连通管11上的进气口9保证空气的流动性,从而防止车窗出现雾气,提高驾驶的安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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