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新能源车辆并联式无级变速箱及其工作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新能源汽车还在大量用电机直接驱动,或者是电机加AMT变速箱驱动,或者用是不带制动器的电控无级变速系统,不管是ISG电机,还是驱动电机,都还是外径粗大型结构,这些结构既不利于汽车的控制,也因为无法在不同车型的安装,而不利推广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布局合理,结构紧凑的新能源车辆并联式无级变速箱及其工作方法,减少能源浪费。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能源车辆并联式无级变速箱,包括发动机、驱动电机、ISG电机和行星轮系,所述发动机的输出轴与行星轮系的行星架相连接并同步转动,所述行星轮系的齿圈上设置有外圈齿,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设置有与齿圈的外圈齿相啮合的减速齿轮,所述ISG电机的输出轴与行星轮系的太阳轮相连接并同步转动;所述齿圈上固连有连接架,所述连接架的转动中心经传动轴与汽车减速器相连接;还包括对ISG电机的输出轴进行制动的ISG电机制动器以及对行星架进行制动的行星架制动器。
进一步的,所述发动机的输出轴、驱动电机的输出轴和ISG电机的输出轴三者平行设置,所述ISG电机的输出轴为空心结构,并且发动机的输出轴由ISG电机的输出轴中孔穿过后与行星架相连接。
本发明提供的另一技术方案是:一种如上所述新能源车辆并联式无级变速箱的工作方法,(1)汽车起步时,行星架制动器制动住发动机, ISG电机的动力通过太阳轮和行星轮传递到齿圈,同时驱动电机的动力经减速齿轮也传递到齿圈,ISG电机和驱动电机共同带动汽车减速器;(2)汽车匀速行驶时,行星架制动器松开,ISG电机通过行星架启动发动机,让发动机稳定在最佳工作状态的转速运转共同参与汽车驱动;通过调节ISG电机,就能控制汽车速度;(3)汽车高速行驶时,通过ISG电机制动器制动住ISG电机,直接通过提高发动机的转速,来给汽车提速;(4)汽车减速时,驱动电机通过减速齿轮和齿圈给汽车传动轴施加一个反力矩,迫使汽车减速,反力矩会给驱动电机发电,实现刹车能量回收;(5)汽车停止时,驱动电机和ISG电机发电,给发动机一个反转矩,以停止发动机,或者直接通过行星架制动器对发动机进行制动,直到发动机熄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布局合理,结构紧凑,大大缩小整个变速箱的外形尺寸,同时有效实现能量的回收利用,减少浪费,适用范围广,有利于推广应用。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将通过具体实施例和相关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构造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行星轮系构造示意图;
图中标号说明:1-驱动电机、2-减速齿轮、3-齿圈、4-行星轮、5-行星架、6-传动轴、7-汽车减速器、8-发动机、9-行星架制动器、10太阳轮、11、ISG电机、12、ISG电机制动器、13-汽车后轮、14-连接架。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一种新能源车辆并联式无级变速箱,包括发动机8、驱动电机1、ISG电机11和行星轮系,所述发动机8的输出轴与行星轮系的行星架5相连接并同步转动,所述行星轮系的齿圈3上设置有外圈齿,所述驱动电机1的输出轴上设置有与齿圈3的外圈齿相啮合的减速齿轮2,所述ISG电机11的输出轴与行星轮系的太阳轮10相连接并同步转动;所述齿圈3上固连有连接架14,所述连接架14的转动中心经传动轴6与汽车减速器7相连接;还包括对ISG电机的输出轴进行制动的ISG电机制动器12以及对行星架进行制动的行星架制动器9。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发动机的输出轴、驱动电机的输出轴和ISG电机的输出轴三者平行设置,发动机和ISG电机位于行星轮系的同一侧;所述ISG电机11的输出轴为空心结构,并且发动机的输出轴由ISG电机的输出轴中孔穿过后与行星架5相连接。
ISG电机和驱动电机均为细长结构并平行设置,使得结构更加紧凑,大大缩小整个变速箱的外形尺寸。
一种如上所述新能源车辆并联式无级变速箱的工作方法,(1)汽车起步时,行星架制动器制动住发动机, ISG电机的动力通过太阳轮和行星轮传递到齿圈,同时驱动电机的动力经减速齿轮也传递到齿圈,ISG电机和驱动电机共同带动汽车减速器;(2)汽车匀速行驶时,行星架制动器松开,ISG电机通过行星架启动发动机,让发动机稳定在最佳工作状态的转速运转共同参与汽车驱动;通过调节ISG电机,就能控制汽车速度;(3)汽车高速行驶时,通过ISG电机制动器制动住ISG电机,直接通过提高发动机的转速,来给汽车提速;(4)汽车减速时,驱动电机通过减速齿轮和齿圈给汽车传动轴施加一个反力矩,迫使汽车减速,反力矩会给驱动电机发电,实现刹车能量回收;(5)汽车停止时,驱动电机和ISG电机发电,给发动机一个反转矩,以停止发动机,或者直接通过行星架制动器对发动机进行制动,直到发动机熄火。
上列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