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喇叭结构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21838阅读:831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喇叭结构及汽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音响部件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汽车喇叭结构,适用于多种类型的汽车门板上布置使用。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技术的迅猛发展,要求汽车行业要不断对汽车相关系统和部件进行进一步的研发,使得其结构更为优化,空间布局更为合理,成本更低,使用范围更大。以汽车喇叭导音圈为例,请参阅图3所示,其是连接喇叭33和内饰门板31的通道,用于保证喇叭音效能在无损失的情况下,让声音顺利通过导音圈32,穿过内饰门板31的透音孔到达乘客舱内。由于受车门内板金34安装位置以及内饰门板31上透音孔位置的限制,也就是说,由于所述透音内饰门板31离所述喇叭33的距离,受不同车型造型面和车门内板金内部结构的影响,因此,所述喇叭导音圈32是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重新开发,以适应不同的具体需求,如此增加了所在车型的开发费用及零件模具费等成本。因此,确有必要研发出一种新型的汽车喇叭结构,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技术实现要素: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的一种汽车喇叭结构,其导音构件长度可以调节,从而使得其能够应用到不同的车型项目中,适用范围广。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汽车喇叭结构,其包括喇叭本体和导音圈,所述喇叭本体上设置有第一定位结构,所述导音圈上设置有第二定位结构,一连接杆穿过所述第一、第二定位结构,所述第一定位结构和第二定位结构被构造为能够沿所述连接杆进行相向或相反方向移动,所述连接杆上设置有限位件,以限位所述第一定位结构和第二定位结构在所述连接杆上的二者之间距离,从而调整所述导音圈与所述喇叭本体之间的距离。进一步的,依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汽车喇叭结构,其中所述限位件包括螺母,所述连接杆上相应设置有螺纹。进一步的,依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汽车喇叭结构,其中所述连接杆为螺杆,所述限位件为螺母。进一步的,依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汽车喇叭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定位结构包括吊耳结构。进一步的,依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汽车喇叭结构,其中所述第二定位结构包括吊耳结构。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汽车,其包含有如前述技术方案中任一项所述的汽车喇叭结构。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喇叭结构在其导音圈与喇叭本体上设置定位结构,连接杆穿过两所述定位结构,然后通过调整所述导音圈与喇叭本体上的定位结构在所述连接杆上之间的距离,来适应不同的门饰板透音面与所述喇叭本体间的距离,保证喇叭透音通道的连续性,避免了在不同项目上因为不同的造型面重新开发导音圈,可以保证一套喇叭配一套导音圈的状态,能够适应不同的项目需求,应用范围广泛,不需在针对不同的车型项目设计相应的导音圈,节省了模具费、设计费和管理费,从而节省了成本。而且,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喇叭结构,其结构简单紧凑,便于布置,同时满足了低了成本。附图说明图1是依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汽车喇叭结构的示意图。图2是图1所示的一种汽车喇叭结构的分解结构示意图。图3是现有技术中涉及的一种汽车喇叭结构的安装示意图。图1和图2中的附图标记说明如下。喇叭本体11导音圈12吊耳结构13、14调节螺栓15螺母16图3中的附图标记说明如下。内饰门板31导音圈32喇叭33车门内钣金34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汽车喇叭结构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请参阅图1所示,其图示了依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汽车喇叭结构,其包括喇叭本体11和导音圈12。其中所述喇叭本体11和导音圈12上分别设置有吊耳结构13、14,调整螺栓15穿过两者的所述吊耳结构13、14,使得两者能沿所述螺栓的螺杆进行相向或相反方向移动,所述螺栓15穿出两所述吊耳结构的端部设置有螺母16,通过所述螺母16与所述螺栓15螺纹间的配接,调整所述喇叭本体11和导音圈12之间在所述螺栓15上的相对位置。进一步的,其中所述所述喇叭本体11和导音圈12上设置的吊耳结构13、14的数量各是3个,并成对称分布。但在其他不同实施方式中,可随具体需要而定,并不限于此。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汽车喇叭结构,其在其导音圈与喇叭本体上设置定位结构,连接杆穿过两所述定位结构,然后通过调整所述导音圈与喇叭本体上的定位结构在所述连接杆上之间的距离,来适应不同的门饰板透音面与所述喇叭本体间的距离,保证喇叭透音通道的连续性,避免了在不同项目上因为不同的造型面重新开发导音圈,可以保证一套喇叭配一套导音圈的状态,能够适应不同的项目需求,应用范围广泛,不需在针对不同的车型项目设计相应的导音圈,节省了模具费、设计费和管理费,从而节省了成本。而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汽车喇叭结构,其结构简单紧凑,便于布置,同时满足了低了成本。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上述说明中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前提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形和修改,而这些变形和修改均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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