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摄像功能的车门把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3405阅读:972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摄像功能的车门把手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进步,汽车文化的发展,汽车慢慢成为生活中主要的代步工具,道路上车辆也越来越多,路况也变的越来越复杂,而汽车设计中也存在很多视野中的死角,解决视野中的死角,安全出行成了现在迫在眉睫等待处理的问题之一,生活中也存在汽车停放时,会被人有意或者无意划伤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摄像功能的车门把手,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有摄像功能的车门把手;包括摄像头、车门把手;所述车门把手包括把芯、前把柱、后把柱,其上设置有指纹感应开关锁;所述的摄像头包括前摄像头、后摄像头和侧面录音摄像头;所述摄像头由独立电源单独供电;所述独立电源在车辆工作过程中处于充电、供电两种工作模式,在车辆熄火后为所述摄像头供电;当汽车一侧有两个车门时,所述车门把手包括前门把手和后门把手;所述前摄像头安装于所述后门把手的前把柱上;所述的后摄像头安装在所述前门把手的后把柱上;所述的侧面录音摄像头安装于所述后门把手的把芯前部;所述指纹感应开关锁安装于前门把手的把芯后部;当汽车一侧只有一个车门时,所述的前摄像头安装于所述车门把手的前把柱上;所述后摄像头安装于车门把手的后把柱上;所述的侧面录音摄像头安装于所述车门把手的把芯前部;所述的指纹感应开关锁安装于所述车门把手的把芯后部。

进一步,所述的摄像头通过线路与车内车载显示屏系统相连,在显示屏上显示语音和图像并保存。

进一步,所述车载显示屏系统把收集的信号分为六个模块于显示屏上显示,且各个模块均可以根据需求单独放大以便更清楚的观察情况。

本实用新型达到的技术效果是,前摄像头、后摄像头、侧面录音摄像头可通过线路与车内车载显示屏系统相连,在显示屏上显示语音和图像,可以为驾驶员提供更宽阔的视野,大大提高了车辆行使的安全性;所述摄像头也可通过无线信号发射系统,能够与车主手机电信号连接实时为车主提供车辆周边的语音和图像;在车辆行使过程中通过所述摄像头可以清晰的提供四周情况,减少意外的发生;停车时车辆被刮伤、磕碰都能被记录,而且在意外发生时,通过一侧三个摄像头也可以清晰记录发生的情况,为后续处理提供很多方便也为用户提供了安全保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体汽车一侧只有一个车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主体汽车一侧有两个车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主体汽车车门把手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摄像头与车载显示屏系统的连接图;

图中:1、前摄像头;2、侧面录音摄像头;3、后摄像头;4、指纹感应开关锁;5、麦克录音口;6、车门把手;7、前门把手;8、后门把手;9、把芯;10、前把柱;11、后把柱;12、摄像头;13、显示屏;14、车载显示屏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2、图3、图4,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一种带有摄像功能的车门把手;包括摄像头12、车门把手6;所述车门把手6包括把芯9、前把柱10、后把柱11;所述车门把手6上设置有指纹感应开关锁4;所述的摄12像头包括前摄像头1、后摄像头3和侧面录音摄像头2。

具体实施方案一:如图2当汽车一侧有两个车门时,所述车门把手6包括前门把手7和后门把手8;所述前摄像头1安装于所述后门把手8的前把柱10上;所述的后摄像头3安装在所述前门把手7的后把柱11上;所述的侧面录音摄像头2安装于所述后门把手8的把芯9前部;所述指纹感应开关锁4安装于前门把手7的把芯9后部;所述的摄像头12外接独立电源。

具体实施方案二:如图1当汽车一侧只有一个车门时,所述的前摄像头1安装于所述车门把手6的前把柱10上;所述后摄像头3安装于车门把手6的后把柱11上;所述的侧面录音摄像头2安装于所述车门把手6的把芯9前部;所述的指纹感应开关锁4安装于所述车门把手6的把芯9后部;所述摄像头12外接单独电源。

上车时可以通过指纹感应开关锁4进行指纹验证,验证成功后打开车门;在行车过程中独立电源处于充电、供电两种工作模式,车载显示屏系统14可以通过所述摄像头12收集的信息在显示屏13上显示出车辆四周的情况为驾驶员提供更宽阔的视野,大大提高了车辆行使的安全性;在车辆熄火后独立电源为所述摄像头供电,车主可通过连接所述摄像头12能够实时了解车辆周边情况。本实用新型,为驾驶员提供了更宽阔的视野,提升了车辆行使的安全性,也为用户提供了安全保障和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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