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车档位操作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16393阅读:457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车档位操作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车档位,具体是一种电动车档位操作系统,包含机械P档操作以及电子R,N,D档位操作的复合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电动车由于动力系统与传统汽车不同,相应的换档系统及换档功能不同。目前市场上电动汽车的换档多使用电子信号输出,无机械结构使排档与减速器相连。车辆档位受减速器结构及成本限制,多为R,N,D三个档位,如有P档,P档功能多由驻车功能代替。

从车辆安全考虑,P档应该锁止减速器的输出,使车辆静止。若减速器增加P档结构有两种实现方式,一种是单独电机控制锁止机构,成本较高;另一种是利用驻车制动来实现P档功能,但需要整车提供电子驻车功能。

目前电动车受减速器结构及成本控制,多为R,N,D三个档位,P档功能由驻车功能代替如特斯拉及国内品牌电动车,或以独立的电机控制锁止减速器机构。

目前市场上电动车还未有机械P档功能的车辆,与本实用新型相似的是传统汽车的AT换档系统,但传统车辆换档器各档位实时与变速箱相连,P-R-N-D切换均需要变速箱提供相应的档位位置,与目前电动车减速器设计不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车档位操作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车档位操作系统,包括带机械P档结构的减速器、换档拉索系统和带断开系统的电子排档,所述断开系统的电子排档包括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和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上设有换档拉索连接点,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通过换档拉索连接点与换档拉索系统一端连接,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仅与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相连,与换档拉索系统无连接;换档拉索系统另一端与带机械P档结构的减速器上的换档拉索连接点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换档拉索系统中的拉索为钢丝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成本较低,实现了减速器的机械P档功能,提高车辆安全性的同时,减轻项目的开发成本,提高车辆的市场价格竞争力。

附图说明

图1为P档时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R档时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RND档位切换时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中:1-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2-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3-换档拉索连接点,4-带机械P档结构的减速器,5-换档拉索系统,6-带断开系统的电子排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电动车档位操作系统,包括带机械P档结构的减速器4、换档拉索系统5和带断开系统的电子排档6,所述断开系统的电子排档6包括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1和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2,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1上设有换档拉索连接点3,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1通过与换档拉索连接点3换档拉索系统5一端连接,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2仅与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1相连,与换档拉索系统5无连接;换档拉索系统5另一端与带机械P档结构的减速器4上的换档拉索连接点3连接。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换档拉索系统5中的拉索为钢丝绳。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当从P档换到R档时,驾驶员操作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2从而带动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1,通过换档拉索系统5机构带动减速器P档机构运动,使其从P档解锁到R档。当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2运动到R档时会出发传感器,将R档电子信号发送给整车请求换档需求,同时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1与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2分离。在R,N,D三个档位之间切换时,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1与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2保持分离状态,在不同的档位位置时传感器探测到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2的实时位置,发送档位请求给整车。当从R档换入P档时,换档机构运动部件B2前部会接触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1后部,从而推动换档机构运动部件A1向前运动,带动换档拉索系统5推动减速器机构进入P档。

本实用新型仅增加一套换档拉索系统5机构以及断开式排档机构,成本较电机模式有较大优势。同时由机械结构控制P档,相对电子控制,减少了外界环境对功能的影响,增加了车辆的安全可靠程度。

本实用新型实现了机械控制P档以及电子信号控制R,N,D三个档位的功能。在电子排档上同时实现了不同档位信号输出的功能以及机械方面的断开功能,使其在P-R之间切换时保证机械与减速器相连,R-N-D切换时机械结构断开,仅电子信号输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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