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空调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房车智能扫风超薄空调。
背景技术:
房车,又称“车轮上的家”,兼具“房”与“车”两大功能,但其属性还是车,是一种可移动、具有居家必备的基本设施的车种。房车是由国外引进的时尚设施车种,其车上的居家设施有:卧具、炉具、冰箱、橱柜、沙发、餐桌椅、盥洗设施、空调、电视、音响等家具和电器,可分为驾驶区域、起居区域、卧室区域、卫生区域、厨房区域等,房车是集“衣、食、住、行”于一身,实现“生活中旅行,旅行中生活”的时尚产品。
现有的房车必定会配备空调,以此来达到房车更好的舒适效果,但是现有的房车空调大多数都是中央空调,而中央空调是一个长久恒温系统,使得整个房车达到长久的舒适温度,但是这种空调长时间使用会造成内部空间干燥,而且制冷制暖效果会比较慢,而且现有的房车空调普遍体积较大。
为此,需要设计房车智能扫风超薄空调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房车智能扫风超薄空调。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房车智能扫风超薄空调,包括空调本体,所述空调本体的上方中心处安装有挂卡,所述挂卡的上方边缘处设有卡扣,且挂卡通过固定板固定在空调本体上,所述固定板通过拐角处设置的螺丝进行固定,所述空调本体的前壁一侧上方设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的另一侧设有信号灯,所述信号灯的另一侧设有按钮开关,空调本体的下方边侧设有侧扫风口,所述侧扫风口通过叶片进行扫风,且侧扫风口之间固定有骨架。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空调本体的下壁设有主出风口。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空调本体的内部一侧上方设有红外感应模块,所述红外感应模块的另一侧设有中央处理模块,所述中央处理模块的另一侧设有变压装置,且各模块之间通过导线电性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按钮开关的输出端与显示屏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螺丝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螺丝均匀设置在固定板的四个拐角处。
本实用新型中,该房车智能扫风超薄空调结构简单,其上设置了侧扫风口用来运行时边侧扫风,底部设置了主出风口,在运行时,可以为整个房车空间提供冷气或者暖气,内部设置了红外感应模块,可以用来感应外部信号,可通过遥控进行控制该空调的运行,而其上又设置了挂卡,这样便方便了安装,而且解决了由于空调紧贴安装会造成的进风阻塞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房车智能扫风超薄空调外观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房车智能扫风超薄空调的主出风口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房车智能扫风超薄空调的内部电路示意图。
图例说明:
1挂卡、2卡扣、3螺丝、4固定板、5空调本体、6显示屏、7侧扫风口、8骨架、9信号灯、10叶片、11按钮开关、12主出风口、13红外感应模块、14中央处理模块、15导线、16变压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房车智能扫风超薄空调,包括空调本体5,空调本体5的上方中心处安装有挂卡1,挂卡1的上方边缘处设有卡扣2,可以直接通过卡扣2将该空调挂在房车车顶,且挂卡1通过固定板4固定在空调本体5上,固定板4通过拐角处设置的螺丝3进行固定,空调本体5的前壁一侧上方设有显示屏6,显示屏6的另一侧设有信号灯9,信号灯9的另一侧设有按钮开关11,空调本体5的下方边侧设有侧扫风口7,可以进行四周扫风,侧扫风口7通过叶片10进行扫风,且侧扫风口7之间固定有骨架8,空调本体5的下壁设有主出风口12,空调本体5的内部一侧上方设有红外感应模块13,是整个空调的红外遥感装置,红外感应模块13的另一侧设有中央处理模块14,中央处理模块14的另一侧设有变压装置16,且各模块之间通过导线15电性连接,按钮开关11的输出端与显示屏6的输入端电性连接,螺丝3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螺丝3均匀设置在固定板4的四个拐角处。
按钮开关11的输出端与信号灯9的输入端电性连接,空调本体5的输出端与显示屏6的输入端电性连接,叶片10可通过翻转进行扫风,由塑料材质制成。
工作原理:使用时,先将该房车智能扫风超薄空调通电,按下按钮开关11,这时空调便开始工作,通过房车的动力来提供空调的动力,通过顶部的挂卡1安装在房车顶部,由侧扫风口7设置的叶片10进行翻转,来实现扫风的功能,而底部设置的主出风口12则可以迅速出风,达到制暖和制冷的效果,显示屏6上可以显示当前的温度,由于内部设计了变压装置16,则会将房车的动力系统进行电压转换,使得整个空调的运行更加的稳定,从而使得整个空调的实用性更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