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挂车,具体的说,涉及了一种挂车用圆弧篷布架。
背景技术:
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LNG牵引车在未来将会越来越多,但LNG主机前间隙半径较小,当前市场上挂车所配篷布架多为矩形,根据要求加高、加宽,对挂车的前回转半径有一定影响。由于当今挂车前、后悬公告要求严格,位于挂车前车厢上方的篷布架前后方向上做得太宽,就会影响挂车转弯。
为了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人们一直在寻求一种理想的技术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从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收纳空间大、利于转弯、实用性强的挂车用圆弧篷布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挂车用圆弧篷布架,包括上框体、下框体以及连接所述上框体和所述下框体的多根立撑,所述上框体包括两根上安装腿和连接两根所述上安装腿外端的上弧形连接部,所述下框体包括两根下安装腿和连接两根所述下安装腿外端的下弧形连接部,所述上安装腿的内端和所述下安装腿的内端均设置有车架固定部,两根所述下安装腿之间连接有底横撑。
基于上述,所述上安装腿与所述下安装腿平行设置,所述上弧形连接部与所述下弧形连接部平行设置,多根所述立撑均匀分布在所述上安装腿和所述下安装腿之间以及所述上弧形连接部和所述下弧形连接部之间。
基于上述,所述底横撑与所述下弧形连接部之间连接有多根底纵撑。
基于上述,两根所述下安装腿之间连接有加固板,所述加固板叠设在多根所述底纵撑上方。
基于上述,每个所述车架固定部均通过螺栓与挂车前车厢固定。
基于上述,每根所述立撑均采用伸缩杆结构。
本实用新型相对现有技术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具体的说,本实用新型与传统的篷布架不同,其通过所述上弧形连接部和所述下弧形连接部的设置,充分利用了牵引车的转动空间,避免篷布架的左右两端阻碍牵引车的转动,即保证了篷布架的存储空间,又不妨碍转弯;进一步地,多根所述底纵撑和所述加固板的设置,提高了所述篷布架的稳定性,满足了人员站立的需要;进一步地,所述立撑采用伸缩杆结构,方便调节所述篷布架的高度,使其能够改变存储空间,提高了适应性能;其具有结构简单、收纳空间大、利于转弯、实用性强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挂车用圆弧篷布架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挂车用圆弧篷布架的左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下框体的俯视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 上框体;2. 下框体;3. 立撑;4. 车架固定部;12. 上安装腿;22. 下安装腿;23. 下弧形连接部;24. 底横撑;25. 底纵撑;26. 加固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挂车用圆弧篷布架,包括上框体1、下框体2以及连接上框体1和下框体2的多根立撑3,上框体1包括两根上安装腿12和连接两根上安装腿12外端的上弧形连接部,下框体2包括两根下安装腿22和连接两根下安装腿22外端的下弧形连接部23,上安装腿12的内端和下安装腿22的内端均设置有车架固定部4,车架固定部4用于与挂车前车厢固定,两根下安装腿22之间连接有底横撑24,以便加固下框体2并用于盛放篷布;所述上弧形连接部和下弧形连接部23均呈向外侧凸起的弧形,以便不影响牵引车转弯,同时,能保证较大的收纳体积。
上安装腿12与下安装腿22平行设置,所述上弧形连接部与下弧形连接部23平行设置,使上框体1和下框体2在竖直方向上呈正投影关系,多根立撑3均匀分布在上安装腿12和下安装腿22之间以及所述上弧形连接部和下弧形连接部23之间,以便使支撑效果更加稳定。
具体使用时,通过车架固定部4将该篷布架安装在挂车前车厢上,下框体2和底横撑24组成了篷布托架,用于放置篷布,多个立撑3组成了侧防护栏,避免篷布掉落,上框体1上开口完全,形成篷布入口;所述上弧形连接部和下弧形连接部23的左右两端向后弯曲,避免阻碍牵引车的转动角度,所述上弧形连接部和下弧形连接部23的中间部分向前凸起,增大了篷布架的收纳体积。
为了提高该篷布架的稳定性,底横撑24与下弧形连接部23之间连接有多根底纵撑25。
为了进一步提高下框体2的稳定性,两根下安装腿22之间连接有加固板26,挂车用圆弧篷布架叠设在多根底纵撑25上方;通过底纵撑25、加固板26的设置,下框体2可以满足站立需要,方便操作。
为了方便拆卸,每个车架固定部4均通过螺栓与挂车前车厢固定。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每根立撑3均采用伸缩杆结构;使用时,通过调整立撑3的长度,可以调整篷布架的高度,改变篷布架的容积,使其适应性更强。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