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急刹制工业脚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43740发布日期:2018-09-28 20:19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业脚轮领域,具体是一种可急刹制工业脚轮。



背景技术:

工业脚轮是手推车、移动脚手架、车间货车等设备底部常用的辅助移动件,使用广泛。带有刹车功能的工业脚轮也早已出现,可通过带有刹车功能的工业脚轮对使用该工业脚轮的设备或设施进行定位,由于刹车装置与工业脚轮一起安装在设备或设施的底部,这种定位通常是在设备或设施处于静止状态时才使用。当设备或设施在移动的过程中需要急刹车时,现有的刹车装置则无法实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急刹制工业脚轮,安装该工业脚轮的设备或设施具有在移动的过程中紧急刹车的功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急刹制工业脚轮,包括固定架、转轴和滚轮,所述滚轮通过转轴安装在固定架上,所述滚轮的侧面上沿侧面圆的半径方向设置有多个凹槽,所述凹槽以滚轮的侧面圆的圆心为中心均匀设置,所述固定架的内侧顶壁上设置有下垂的弹性片,所述弹性片设置于固定架的侧壁和滚轮设置有凹槽的侧壁之间,所述弹性片靠近滚轮的侧壁上设置有与凹槽相对应的凸块,所述固定架靠近弹性片的侧壁上设置有安装通孔,所述安装通孔内设置有杆件,所述杆件正对弹性片的一面上设置有开口槽,所述开口槽内设置有弹性件,所述弹性件靠近弹性片的一侧设置有挡片,所述挡片的下端穿过开口槽的上侧壁插入开口槽的下内壁上,所述挡片的上端连接有拉绳。

优选的,所述固定架的侧壁上位于安装通孔的上方设置有第一通孔,所述拉绳穿过第一通孔连接至外部固定件上。

优选的,所述第一通孔内设置有聚四氟乙烯元件,所述聚四氟乙烯元件设置有第二通孔,所述拉绳穿过第二通孔连接至外部固定件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工业脚轮滚轮的侧面上设置有凹槽,在固定架的侧壁和滚轮设置有凹槽的侧壁之间设置有弹性片,弹性片上设置有与凹槽相对应的凸块,固定架靠近弹性片的侧壁上设置有安装通孔,安装通孔内设置有杆件,杆件正对弹性片的一面上设置有开口槽,开口槽内设置有弹性件,弹性件靠近弹性片的一侧设置有挡片,挡片的上端连接有拉绳,通过拉动拉绳将挡片拉出,弹性件挤压弹性片,使凸块卡入滚轮侧面设置的凹槽中,阻止滚轮继续转动;拉绳可固定连接至安装有该工业脚轮的设备的手推架上,随手就可拉动,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滚轮上凹槽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弹性片上凸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1中A区域的放大图。

图中:1-固定架、101-安装孔、2-滚轮、201-凹槽、3-弹性片、4-凸块、5-杆件、6-弹性件、7-挡片、8-拉绳、9-聚四氟乙烯元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急刹制工业脚轮,包括固定架1、转轴和滚轮2,滚轮2通过转轴安装在固定架1上,滚轮2的侧面上沿侧面圆的半径方向设置有多个凹槽201,凹槽201以滚轮2的侧面圆的圆心为中心均匀设置,固定架1的内侧顶壁上设置有下垂的弹性片3,弹性片3设置于固定架1的侧壁和滚轮2设置有凹槽201的侧壁之间,弹性片3靠近滚轮2的侧壁上设置有与凹槽201相对应的凸块4,固定架1靠近弹性片3的侧壁上设置有安装通孔101,安装通孔101内设置有杆件5,杆件5正对弹性片3的一面上设置有开口槽,开口槽内设置有弹性件6,弹性件6靠近弹性片3的一侧设置有挡片7,挡片7的下端穿过开口槽的上侧壁插入开口槽的下内壁上,挡片7的上端连接有拉绳8,拉绳8固定连接至安装有该工业脚轮的设备的手推架上,正常情况下,凸块4和滚轮2不接触,弹性件6处于压缩状态,当需要急刹车时,拉动拉绳8,将挡片7拉出,弹性件6伸出杆件5开口槽的开口端,推动弹性片3,使凸块4和滚轮2接触,凸块4将卡入滚轮2侧面上的凹槽201,阻止滚轮2继续转动,完成急刹车。

如图1和图2所示,固定架1的侧壁上位于安装通孔101的上方设置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内设置有聚四氟乙烯元件9,绳8穿过第二通孔连接至外部固定件上,聚四氟乙烯元件9的摩擦系数小,可有效防止因拉绳8卡住不能及时将挡片7拉出的故障发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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