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轮刹车等领域,具体为一种刹车机构。
背景技术:
刹车,也称为制动,是指使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及其他运输工具或机械等停止或减低速度的动作。制动的一般原理是在机器的高速轴上固定一个轮或盘,在机座上安装与之相适应的闸瓦、带或盘,在外力作用下使之产生制动力矩。刹车装置也就是可以减慢车速的机械制动装置,又名减速器。简单来说:汽车刹车踏板在方向盘下面,踩住刹车踏板,则使刹车杠杆联动受压并传至到刹车鼓上的刹车片卡住刹车轮盘,使汽车减速或停止运行。汽车手动刹车是在排挡旁,连于刹车杠。常见的还有自行车刹车,它是靠固定在车架上的杆状制动器或者盘装抱刹制动器等来进行减速的。
现有的刹车主要是碟刹或者通过摩擦力来实现刹车,这种制动方式有时难以做到一刹即停。而且,容易对车轮盘造成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刹车机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至少一种技术问题。
实现上述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刹车机构,包括车轮支架;滑块,滑动式的设于所述车轮支架上,所述滑块上设有第一斜面,位于所述滑块的上侧;第二斜面,位于所述滑块的下侧;外刹车销和第一弹性体,设于所述车轮支架的左侧,所述外刹车销通过第一弹性体压持于所述第一斜面上;内刹车销和第二弹性体,设于所述车轮支架的右侧,所述内刹车销通过第二弹性体压持于所述第二斜面上。
进一步的,所述车轮支架包括支架本体;轮座,安装于所述支架本体的左右两侧;所述轮座上设有车削孔,所述车削孔对应所述外刹车销或内刹车销。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斜面与所述第二斜面交叉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外刹车销或内刹车销包括一安装孔,所述第一弹性体设于所述外刹车销的安装孔和车轮支架之间;所述第二弹性体设于所述内刹车销的安装孔和车轮支架之间。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弹性体为弹簧。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弹性体为弹簧。
进一步的,所述的刹车机构还包括一对车轮,分别设于所述车轮支架的左侧和右侧。
进一步的,所述的刹车机构还包括刹车把,通过一刹车线连接至所述滑块。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本实用新型的刹车机构,能够有效的实现了车辆的快速制动,制动性能佳,速度快,安全系数高,结构简单,安装和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解释。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刹车机构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未制动时刹车机构的状态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制动时刹车机构的状态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刹车机构的整体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滑块与外刹车销和内刹车销结构图。
其中,
1车轮支架; 2滑块;
3外刹车销; 4第一弹性体;
5内刹车销; 6第二弹性体;
7刹车把; 8车轮;
9刹车线;
11支架本体; 12轮座;
21第一斜面; 22第二斜面。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的说明是参考附加的图式,用以例示本实用新型可用以实施的特定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所提到的方向用语,例如「上」、「下」、「前」、「后」、「左」、「右」、「顶」、「底」等,仅是参考附加图式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语是用以说明及理解本实用新型,而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如图1所示,一种刹车机构,包括车轮支架1、滑块2、外刹车销3和第一弹性体4、内刹车销5和第二弹性体6以及刹车把7、车轮8。
车轮支架1设有左右两个。每个车轮支架1包括支架本体11、轮座12;轮座安装于支架本体11的左右两侧;轮座12上设有车削孔,车削孔对应所述外刹车销3或内刹车销5。
如图4至图5所示,滑块2滑动式的设于车轮支架1上,所述滑块2上设有第一斜面21、第二斜面22,第一斜面21位于所述滑块2的上侧;第二斜面22位于所述滑块2的下侧,第一斜面21与所述第二斜面22交叉设置,其形状结构如图所示。外刹车销3和第一弹性体4设于所述车轮支架1的左侧,外刹车销3通过第一弹性体4压持于所述第一斜面21上;内刹车销5和第二弹性体6设于所述车轮支架1的右侧,所述内刹车销5通过第二弹性体6压持于所述第二斜面22上。本实施例中,外刹车销3或内刹车销5包括一安装孔,第一弹性体4设于所述外刹车销3的安装孔和车轮支架1之间;第二弹性体6设于内刹车销5的安装孔和车轮支架1之间。第一弹性体4和第二弹性体6均为弹簧。
刹车把7通过一刹车线9连接至滑块2。一对车轮8分别设于车轮支架1的左侧和右侧,车轮8对应外刹车销3或内刹车销5的一面设有车削孔或者安装有车削套管。
如图2至图3所示,在实际使用时,刹车把7作用于滑块2,滑块2运动,使第一斜面21与外刹车销3相对移动,即外刹车销3沿第一斜面21上滑动,以使外刹车销3向外突出或向内收缩以及使第而斜面与内刹车销5相对移动,即外刹车销3沿第一斜面21上滑动,以使外刹车销3向外突出或向内收缩。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