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配送货架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13209发布日期:2019-01-22 22:59阅读:449来源:国知局
无人机配送货架平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物流配送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无人机配送货架平台。



背景技术:

用近年来快递行业飞速发展,但货物的装卸、分发、扫描、投递仍然主要依靠人力来实现。尤其对于偏远的地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人力不足,快递件的投送还存在很多不足与不便之处。为节约人力成本,现在出现了通过无人直升机进行物流配送的方式,但当前还没有专业的无人直升机运输、使用和补给运输车,通用的汽车无法满足无人直升机的运输和装卸需要。因此需要设计一种可适用于物流配送车的货架,以满足无人机在物流配送车或固定地点处的物流配送。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人机配送货架平台,可进行多台无人机搭载,满足物流配送需求,而且可良好的适用于物流配送车上。

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配送货架平台,包括外厢体、货架和设置在货架外侧并用于无人机停放的停放架,货架和停放架均设置在外厢体内。

货架包括第一货架体、与第一货架体平行设置的第二货架体和横向连接第一货架体和第二货架体设置的第三货架体,第一货架体、第二货架体和第三货架体上均分隔设置有若干储物格。

停放架包括对应第一货架体设置的第一停放架体、对应第二货架体设置的第二停放架体和对应第三货架体设置的第三停放架体,第一停放架体、第二货架体和第三货架体上设置有与对应货架体上的储物格一一对应的无人机停放格。

外厢体对应第一停放架体、第二停放架体和第三停放架体侧均设置有用于开合的厢门。

进一步,每一无人机停放格内均设置有用于对无人机充电的充电装置和用于对应停放的无人机远程识别定位的无人机定位装置。

进一步,充电装置为可对无人机进行无线充电的无线充电装置。

进一步,货架平台还包括用于将储物格内物品推入无人机停放格内以供无人机获取货物的机械臂,机械臂设置在第一货架体和第二货架体之间,且机械臂的上端以可相对滑动的方式设置在外厢体的顶板内侧上。

进一步,机械臂包括基座、竖直设置并可绕自身轴线转动的方式与基座配合的第一臂体和以可在竖直平面内转动的方式与第一臂体末端配合设置的第二臂体,第一臂体和第二臂体均为长度可伸缩结构,基座与外厢体的顶板滑动配合。

进一步,第二臂体的末端设置有用于第二臂体伸入储物格内对物品推动的推板。

进一步,第一货架体和第二货架体沿外厢体的长度方向布置,外厢体的顶板内侧设置有用于基座沿外厢体长度方向滑动的滑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配送货架平台,该货架平台可直接安装在物流配送车的车架上进行使用,通过与货架体一一对应设置的无人机停放架体,且无人机停放架体上对应货架体的每一储物格设置有无人机停放格,无人机停放在无人机停放格内,可定向获取对应储物格内的物品以进行物流配送,形成集成式的物流配送货架平台。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使用于物流配送车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的货架与停放架的配合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的机械臂与货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无人机配送货架平台。

参照图1-图3,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使用于物流配送车的使用状态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的货架与停放架的配合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的机械臂与货架的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施例的无人机配送货架平台,包括外厢体1、货架2和设置在货架2外侧并用于无人机8停放的停放架3,货架2和停放架3均设置在外厢体1内;货架2包括第一货架体2-1、与第一货架体2-1平行设置的第二货架体2-2和横向连接第一货架体2-1和第二货架体2-2设置的第三货架体2-3,第一货架体2-1、第二货架体2-2和第三货架体2-3上均分隔设置有若干储物格4;停放架3包括对应第一货架体2-1设置的第一停放架体3-1、对应第二货架体2-2设置的第二停放架体3-2和对应第三货架体2-3设置的第三停放架体3-3,第一停放架体3-1、第二货架体2-2和第三货架体2-3上设置有与对应货架2体上的储物格4一一对应的无人机停放格5;外厢体1对应第一停放架体3-1、第二停放架体3-2和第三停放架体3-3侧均设置有用于开合的厢门1-1。即该货架2平台包括货架2和停放架3,其中,货架2用于放置货物,停放架3则用于停放无人机,外厢体1为厢式货车的车厢结构,货架2和停放架3均为标准格架结构,对应每一储物格4设置有一无人机停放格5,无人机获取对应储物格4内的物品后可进行物流配送,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是一种货架2平台,不包括无人机的具体结构,也不包括无人机配送的路径规划模式和飞行原理,这些均可通过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无人机结构和方法实现,在此不再赘述。

本实施例中,每一无人机停放格5内均设置有用于对无人机8充电的充电装置和用于对应停放的无人机远程识别定位的无人机定位装置。充电装置为可对无人机进行无线充电的无线充电装置。其中,充电装置用于对无人机进行充电,该充电装置为进行磁场感应进行外输送电能的无线充电装置,如无线充电线圈等,当然,货架2平台上设置有用于供电的电源装置;另外,无人机定位装置可为GPS导航定位装置,其用于无人机接收停放定位信息,以使得无人机安全停靠,该无人机定位装置为现有技术,只要能满足无人机停放在无人机停放格5内即可。

本实施例中,货架2平台还包括用于将储物格4内物品推入无人机停放格5内以供无人机获取货物的机械臂7,机械臂7设置在第一货架体2-1和第二货架体2-2之间,且机械臂7的上端以可相对滑动的方式设置在外厢体1的顶板内侧上。机械臂7包括基座7-1、竖直设置并可绕自身轴线转动的方式与基座7-1配合的第一臂体7-2和以可在竖直平面内转动的方式与第一臂体7-2末端配合设置的第二臂体7-3,第一臂体7-2和第二臂体7-3均为长度可伸缩结构,基座7-1与外厢体1的顶板滑动配合。第二臂体7-3的末端设置有用于第二臂体7-3伸入储物格4内对物品推动的推板7-4;第一臂体7-2的上端与基座7-1通过旋转轴承配合,并在基座7-1上设置有用于驱动第一臂体7-2绕自身轴线转动的第一驱动电机,第一臂体7-2和第二臂体7-3均为电动多节伸缩杆,可为两节、三节或大于三节,以满足对不同高度的储物格4内的物品推动,第二臂体7-3的上端与第一臂体7-2的末端铰接配合,并在第一臂体7-2的末端上设置有用于带动第二臂体7-3在竖直平面内转动的第二驱动电机。

本实施例中,第一货架体2-1和第二货架体2-2沿外厢体1的长度方向布置,外厢体1的顶板内侧设置有用于基座7-1沿外厢体1长度方向滑动的滑轨1-2;基座7-1上可设置与滑轨配合的自驱动电机,类似现有的行车。

该货架2平台安装在物流配送车上使用时,外厢体1紧靠驾驶室的一侧设置有与驾驶室6连通的入口,以方便人员进入放置货物,即物流配送员将需配送的物品放置在对应的储物格4内,在具体需配送时,通过机械臂7将储物格4内的货物推入对应的无人机停放格5内,无人机通过自身的夹持机构或储物空间可获取该对应的货物,然后起飞进行配送货物。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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