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体式油电两用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2106发布日期:2019-01-18 19:29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一种一体式油电两用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驱动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一体式油电两用驱动装置。



背景技术:

凿岩台车包括车体及凿岩机,所述车体用于运输所述作业机构运动至作业区,现有技术中,所述车体由柴油机单独驱动,所述凿岩机由电动机单独驱动,当燃油不足或电力不足时,均会导致凿岩台车无法正常工作,降低了凿岩台车的环境适应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术不足,提供一种一体式油电两用驱动装置,解决现有技术中凿岩台车的环境适应能力差的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提供一种一体式油电两用驱动装置,包括:发动机、电动机及液压泵组,所述液压泵组至少有两个动力输出端;所述电动机包括电动机本体、第一转轴及第二转轴,所述电动机本体包括壳体及转子,所述转子的中部内置于所述壳体,所述转子的两端均沿其轴向延伸出所述壳体,并形成两个连接端,所述转子的两个连接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转轴、第二转轴同轴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转轴相对所述发动机布置,并与所述发动机的动力输出端相连接;所述第二转轴相对所述液压泵组布置,并与所述液压泵组的动力输入端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包括:该一体式油电两用驱动装置的液压泵组具有至少两个动力输出端,所述液压泵组的两个动力输出端可分别给凿岩台车的车体、凿岩机提供动力,但其形成的动力并不仅限于凿孔及行走;所述转子的两个连接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转轴、第二转轴同轴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转轴相对所述发动机布置,并与所述发动机的动力输出端相连接;所述第二转轴相对所述液压泵组布置,并与所述液压泵组的动力输入端相连接,当所述电动机与电源接通时可直接驱动液压泵组工作,当电动机未与电源接通时,工作人员可启动发动机,所述发动机的扭矩可通过所述转子间接的传递给所述液压泵组,驱动液压泵组工作,从而在缺电的地方也能实现凿岩台车的正常工作,提高了凿岩台车的环境适应能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去除凿岩机后的第一视角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去除凿岩机后的第二视角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发动机、电动机、液压泵组及空压机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4,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一体式油电两用驱动装置,包括:发动机1、电动机2、液压泵组3、空压机4、液压油箱5、主控液压阀组6、副控液压阀组7、电瓶8、收线盘9、发动机冷却器a、燃油箱b、车体骨架c、后车轮d、驱动轮f、配电箱g、水泵h、液压缸i、支撑脚j及凿岩机k,其中所述发动机1、电动机2、液压泵组3、空压机4、液压油箱5、主控液压阀组6、副控液压阀组7、电瓶8、收线盘9、发动机冷却器a、燃油箱b、后车轮d、驱动轮f、配电箱g、水泵h、液压缸i、支撑脚j及凿岩机k均安装于所述车体骨架c上;本实施例中所述发动机1为柴油机,所述凿岩机k为液压凿岩机。

所述液压泵组3有两个动力输出端;所述电动机2包括电动机本体21、第一转轴22及第二转轴23,所述电动机本体21包括壳体及转子,所述转子的中部内置于所述壳体,所述转子的两端均沿其轴向延伸出所述壳体,并形成两个连接端,所述转子的两个连接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转轴22、第二转轴23同轴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转轴22相对所述发动机1布置,并与所述发动机1的动力输出端相连接;所述第二转轴23相对所述液压泵3组布置,并与所述液压泵组3的动力输入端相连接。本实施例中,所述液压泵组3包括两个液压泵,两个所述液压泵采用串联的方式连接,即两个所述液压泵的驱动轴的相邻端同轴固定连接;其中,一所述液压泵的驱动轴与所述第二转轴22同轴固定连接。

显然,两个所述液压泵还可以采用并联的方式连接,此时,所述的一体式油电两用驱动装置还包括齿轮箱(图中未示出),所述齿轮箱有两个输出轴,所述齿轮箱的输入轴与所述第二转轴22同轴固定连接;两个所述液压泵的驱动轴分别与所述齿轮箱的一输出轴同轴固定连接。

所述发动机1包括发动机本体11及变速箱12,所述变速箱12设置于所述发动机本体11与所述电动机2之间;所述变速箱12的输入轴与所述发动机本体11的输出轴同轴固定连接、所述变速箱12的输出轴与所述第一转轴22同轴固定连接;所述变速箱12用于将所述发动机本体11的转速调节到与所述电动机2的转速接近,增加了动力的匹配性,减小连接部位的冲击扭矩。

所述变速箱12包括变速箱本体及第一离合器(图中未示出),所述第一离合器设置于所述变速箱本体的动力输入端、动力输出端之间,所述第一离合器接合时,所述发动机本体11的动力传递给所述电动机2,进而传递给所述液压泵组3,驱动所述液压泵组3工作;所述第一离合器断开时,所述发动机本体11的动力无法传递给所述电动机2,并且所述电动机2的动力也无法传递给所述发动机本体11,此时将所述电动机2与电源接通,所述电动机2可直接驱动所述液压泵组3工作,同时,避免了所述电动机2驱动所述发动机本体11运转,避免造成能量的损耗;优选的,本实施例中所述变速箱的输出轴与所述第一转轴22的一端采用联轴器e连接,起到缓冲、减振和提高轴系动态性能的作用。

所述驱动轮f与所述第一转轴22同轴连接,当所述电动机本体21通过所述第二转轴23驱动所述液压泵组3工作的同时,所述电动机本体21可通过所述第一转轴22将扭矩传递给所述驱动轮f,所述驱动轮f可驱动其他外部设备工作,本实施例中,所述驱动轮f为带轮;所述空压机4包括空压机本体41、空压机带轮42及皮带43,所述空压机带轮42与所述空压机本体41的输入轴同轴固定连接;所述皮带43的两端分别与所述驱动轮f、所述空压机带轮42相连接,所述驱动轮f通过所述皮带43及所述空压机带轮42带动所述空压机本体41的输入轴转动,本实施例中,所述空压机4用于提供凿岩台车的工作用气;优选的,所述的一体式油电两用驱动装置还包括第二离合器m,所述驱动轮f同轴套设于所述第一转轴22,所述第二离合器m设置于所述驱动轮f与所述第一转轴22之间,所述第二离合器m用于控制所述驱动轮f与所述第一转轴22的接合、断开,从而便于单独控制所述空压机本体41的工作。

所述后车轮d为两个,两个所述后车轮d分别设置于所述车体骨架c的两侧,每个所述后车轮d均包括后车轮本体d1及液压马达d2,所述液压马达d2的驱动端与所述后车轮本体d1同轴固定连接;所述主控液压阀组6、副控液压阀组7的进油端分别与两个所述液压泵的出油端通过油管连通,显然,所述主控液压阀组6及所述副控液压阀组7也可共用一进油端;两个所述液压泵的进油端均与所述液压油箱5内的液压油连通;所述主控液压阀组6及所述副控液压阀组7均有一出油端与所述液压马达d2的进油端通过油管连通,从而所述主控液压阀组6及所述副控液压阀组7均可控制所述后车轮d转动;所述主控液压阀组6及所述副控液压阀组7均有一出油端与所述凿岩机k的进油端通过油管连通,从而所述主控液压阀组6及所述副控液压阀组7均可控制所述所述凿岩机k工作;显然,也可以仅有所述主控液压阀组6的出油端与所述液压马达d2的进油端通过油管连通,所述副控液压阀组6的出油端与所述凿岩机k的进油端通过油管连通,此时所述主控液压阀组6单独控制所述后车轮d转动,所述副控液压阀组7单独控制所述凿岩机k的工作;显然,还可以仅有所述副控液压阀组7的出油端与所述液压马达d2的进油端通过油管连通,所述主控液压阀组6的出油端与所述凿岩机k的进油端通过油管连通,此时所述副控液压阀组7单独控制所述后车轮d转动,所述主控液压阀组6单独控制所述凿岩机k的工作。

所述电瓶8主要为照明及电驱动元件提供电力支持;所述电动机2通过电缆与当地市电连接,并通过所述配电箱g变压后输送给所述电动机2。

所述收线盘9设置于所述车体骨架c的一侧,所述收线盘9用于缠绕所述电缆。

所述发动机冷却器a设置于所述发动机1的一侧,用于对所述发动机1进行降温。

所述燃油箱b设置于所述车体骨架c的一侧,用于给所述发动机1提供燃油。

所述水泵h与所述发动机1的另一端的动力输出轴通过皮带传动连接。

所述液压缸i固定安装于所述车体骨架c的底部,且其伸缩方向为竖直方向,所述液压缸i的伸缩杆的下端与所述支撑脚j固定连接,所述液压缸i用于将所述车体骨架c抬起,避免凿岩机工作时,发生车体的滑动。

本实施例中,即可通过所述电动机2实现两种输出方式,也可通过所述发动机1实现两种输出方式;显然在实际应用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多个所述液压泵的串联,也可进行多个所述液压泵的并联,当然也可以采用串并联相结合的方式(例如两个液压泵并联,两个并联的液压泵中的一个液压泵与另外第三个液压泵串联),上述方式均可实现至少两个输出端,而两个输出端可根据实际需要以不同方式输出,例如可分别实现凿孔及行走。

工作原理:所述液压泵组3的两个动力输出端分别给凿岩台车的车体、凿岩机k提供动力;所述转子的两个连接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转轴22、第二转轴23同轴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转轴22相对所述发动机1布置,并与所述发动机1的动力输出端相连接;所述第二转轴23相对所述液压泵组3布置,并与所述液压泵组3的动力输入端相连接,当所述电动机2与电源接通时可直接驱动液压泵组3工作,当电动机2未与电源接通时,工作人员可启动发动机1,所述发动机1的扭矩可通过所述转子间接的传递给所述液压泵组3,驱动液压泵组3工作,从而在缺电的地方也能实现凿岩台车的正常工作,提高了凿岩台车的环境适应能力。

以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所做出的各种其他相应的改变与变形,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