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油箱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双层防盗隔热油箱。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燃油箱的附加功能也不断的增多,目前燃油箱从材质区分有铁质、铝制、不锈钢、铝塑等;从功能上区分有复合双腔、加热油箱、踏板油箱、防爆油箱等;但是以上油箱全部是单层材质,单层材质的油箱防盗防破坏性能差,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破坏进行偷油,给车主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现有的油箱,一旦油箱造成外部撞击很容易损坏,造成燃油箱的泄漏发生安全事故。另外,一些北方地区使用的燃油箱,由于收到气温的影响,使用燃油也受到了限制,因此设计一种安全保温防盗的燃油箱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油箱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双层防盗隔热油箱,双层结构比单层油箱整体强度增加,在遭受外部破坏或者撞击时,安全性更高。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双层防盗隔热油箱,包括第一层箱体,在第一层箱体外包裹有第二层箱体,第一层箱体的外表面和第二层箱体的内表面之间有间隙,间隙为隔热层,在隔热层内设置有多个支撑固定板,支撑固定板的一端与第二层箱体相连,支撑固定板的另一端与第一层箱体相连,支撑固定板用于支撑第一层箱体,在隔热层内还填充有隔热材料,隔热材料为聚氨酯与阻燃玻璃纤维棉复合材料,隔热材料完全包裹第一层箱体;所述第一层箱体内设置有支撑板,支撑板用于支撑第一层箱体;
所述第二层箱体的顶部设置有燃油加注口,燃油加注口内设置有U形的过滤罩,燃油加注口的下端穿过隔热层和第一层箱体,并伸入第一层箱体内,燃油加注口的下端垂直连接有防盗导流管,防盗导流管位于第一层箱体内,燃油加注口的下端连接在防盗导流管的中部,且燃油加注口与防盗导流管相通,防盗导流管的两端设置有斜向开口,在防盗导流管内设置有两个防护网,防护网位于燃油加注口与防盗导流管连接处的两侧。
优选地,所述隔热层与燃油加注口的侧壁处于密封状态。
优选地,所述第二层箱体的顶部还设置有传感器口,传感器口的下端穿过隔热层和第一层箱体,并伸入第一层箱体内。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层防盗隔热油箱,通过设置第一层箱体、隔热层和第二层箱体,使得油箱在遭受外界撞击后,对第一层箱体的破坏程度大大降低,一旦发生火灾,隔热层的聚氨酯和阻燃玻璃纤维棉可以充分吸收外界的热量,使第一层箱体与外界温度隔离,降低了油箱发生爆炸的安全隐患。在寒冷的冬天使用时,隔热层对第一层箱体内部的燃油起到保温作用,使燃油不发生粘稠情况,可以正常使用燃油,降低了燃油是使用成本。
其次,双层结构使得不法分子在油箱上打洞偷油的难度大大提高,增强了防盗性,设置防盗导流管,并在防盗倒流管中设置防护网,避免了不法分子从燃油加注口处盗油,极大的保障了车主的利益。
附图说明
图1为双层防盗隔热油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双层防盗隔热油箱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的说明:
结合图1和图2,一种双层防盗隔热油箱,包括第一层箱体1,在第一层箱体外包裹有第二层箱体2,第一层箱体的外表面和第二层箱体的内表面之间有间隙,间隙为隔热层3。
在隔热层内设置有多个支撑固定板4,支撑固定板4均匀分布,支撑固定板的一端与第二层箱体2相连,支撑固定板的另一端与第一层箱体1相连,支撑固定板用于支撑第一层箱体。
在隔热层内还填充有隔热材料5,隔热材料为聚氨酯与阻燃玻璃纤维棉复合材料,隔热材料完全包裹第一层箱体。
第一层箱体内设置有支撑板6,支撑板用于支撑第一层箱体。
当油箱遭受外界撞击时,由于第二层箱体和隔热层的作用,其对第一层箱体的破坏程度大大降低,防止第一层箱体被破坏发生漏液现象。
一旦发生火灾,隔热层的聚氨酯和阻燃玻璃纤维棉可以充分吸收外界的热量,使第一层箱体与外界温度隔离,降低了油箱发生爆炸的安全隐患。
在寒冷的冬天使用时,隔热层对第一层箱体内部的燃油起到保温作用,使燃油不发生粘稠情况,可以正常使用燃油,降低了燃油是使用成本。
其次,双层结构使得不法分子在油箱上打洞偷油的难度大大提高,增强了防盗性。
第二层箱体的顶部设置有燃油加注口7,燃油加注口7内设置有U形的过滤罩8。
燃油加注口的下端穿过隔热层3和第一层箱体1,并伸入第一层箱体1内,燃油加注口的下端垂直连接有防盗导流管9,防盗导流管位于第一层箱体内,燃油加注口的下端连接在防盗导流管9的中部,且燃油加注口与防盗导流管相通,防盗导流管的两端设置有斜向开口 10,在防盗导流管内设置有两个防护网11,防护网位于燃油加注口与防盗导流管连接处的两侧。
具体的,隔热层与燃油加注口的侧壁处于密封状态。
第二层箱体的顶部还设置有传感器口12,传感器口的下端穿过隔热层和第一层箱体,并伸入第一层箱体内。
设置防盗导流管,并在防盗倒流管中设置防护网,避免了不法分子从燃油加注口处盗油,极大的保障了车主的利益。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