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座椅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602078发布日期:2020-07-24 16:55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车辆座椅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相关申请的相互参照

本申请以2017年12月21日申请的日本专利申请2017-245268号为基础,将其记载内容纳入本文。

本公开涉及一种车辆座椅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以往,已知一种车辆座椅控制装置,该车辆座椅控制装置基于从设置于车辆座椅的各处的负载传感器获得的乘客的负载信息,来改变车辆座椅的状态(姿势)的(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在这样的车辆座椅控制装置中,设置有能够切换到固定模式和操作模式的模式切换开关,在固定模式中,禁止改变车辆座椅的姿势,而在操作模式中,允许改变车辆座椅的姿势。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08-195323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但是,在近年来的汽车领域中,车辆的自动驾驶技术的开发正在进行。因而,在上述这样的车辆座椅控制装置中,自动驾驶时要求舒适性,而另一方面,手动驾驶时要求安全性,因此,如果在自动驾驶时和手动驾驶时进行相同的动作,则有可能无法满足一方的要求。

本公开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同时保证自动驾驶时的舒适性和手动驾驶时的安全性的车辆座椅控制装置。

本公开的一个方面的车辆座椅控制装置装设于能够切换自动驾驶和手动驾驶的车辆,并对车辆座椅的状态进行控制。上述车辆座椅控制装置包括座椅状态变更部、负载检测部和控制部。上述座椅状态变更部改变上述车辆座椅的状态。上述负载检测部对作用于上述车辆座椅的负载进行检测。上述控制部基于由上述负载检测部检测出的负载,来对上述座椅状态变更部进行控制。上述控制部构成为与上述自动驾驶时由上述座椅状态变更部实现的上述车辆座椅的状态变化相比,对上述手动驾驶时由上述座椅状态变更部实现的上述车辆座椅的状态变化进行限制。

根据上述方式,由于与自动驾驶时相比,手动驾驶时由座椅状态变更部实现的车辆座椅的状态变化受到限制,因此,能够确保手动驾驶时对座椅的位置进行调节时的安全性。此外,由于与手动驾驶时相比,对自动驾驶时由座椅状态变更部实现的车辆座椅的状态变化没有限制(限制少),因此,能够确保自动驾驶时对座椅的位置进行调节时的舒适性。

附图说明

图1是一实施方式的车辆座椅的示意结构图。

图2是车辆座椅控制装置的控制框图。

图3是表示图2的车辆座椅控制装置的控制例的流程图。

图4是表示变形例中的车辆座椅控制装置的控制例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具有车辆座椅控制装置的车辆座椅的一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的车辆座椅10具有:座椅坐垫11,上述座椅坐垫11能够供乘客就座;座椅靠背12,上述座椅靠背12能够对乘客的后背进行支承;头枕13,上述头枕13能够对乘客的头部进行支承;脚凳14,上述脚凳14能够对乘客的腿部进行支承;以及一对扶手15,上述一对扶手15能够对乘客的手臂进行支承。本例的车辆座椅10在座椅坐垫11、座椅靠背12、头枕13、脚凳14和扶手15的内部设置有未图示的框架,通过这些框架来维持例如车辆座椅10的形状。

座椅靠背12能倾斜运动地设置于座椅坐垫11的后部。此外,头枕13设置于与座椅靠背12中的座椅坐垫11相反一侧的端部(图1中的上部)。脚凳14能倾斜运动地设置于座椅坐垫11的前部。

如图1所示,一对扶手15被设置成分别从支承座椅靠背12的左右两侧向前方延伸。

此外,车辆座椅10设置有驱动部(座椅状态变更部)16。驱动部16根据来自车辆座椅控制装置20的控制信号对马达m进行驱动,由此改变车辆座椅10的姿势(状态)。作为车辆座椅10的姿势及位置的变更例,可列举车辆座椅10的上下位置、前后位置、座椅靠背12的倾斜运动角度、脚凳14的倾斜运动角度、座椅坐垫11前端的倾斜运动角度的变更等。另外,这些是一例,也可以改变其他位置。

如图2所示,车辆座椅控制装置20具有多个负载传感器(负载检测部)21a~21d以及电动座椅控制ecu(控制部)22,上述电动座椅控制ecu22基于该负载传感器21a~21d的检测结果来对驱动部16进行控制。

负载传感器21a~21d具有座椅坐垫用负载传感器21a、座椅靠背用负载传感器21b、头枕用负载传感器21c和脚凳用负载传感器21d。座椅坐垫用负载传感器21a设置于座椅坐垫11,以对作用于座椅坐垫11的负载进行检测。座椅靠背用负载传感器21b设置于座椅靠背12,以对作用于座椅靠背12的负载进行检测。头枕用负载传感器21c设置于头枕13,以对作用于头枕的负载进行检测。脚凳用负载传感器21d设置于脚凳14,以对作用于脚凳14的负载进行检测。各负载传感器21a~21d能够使用例如应变仪等传感器,并且各负载传感器21a~21d将检测结果输出到电动座椅控制ecu22。

电动座椅控制ecu22基于各负载传感器21a~21d的检测结果来对施加于车辆座椅10的各部分的负载的变化进行计算,并且基于计算出的负载的变化来对驱动部16进行控制。

此外,在电动座椅控制ecu22中输入驾驶信息di和换档位置信息pi作为外部信号,其中,上述驾驶信息di表示车辆当前是自动驾驶模式还是手动驾驶模式,上述换档位置信息pi表示换挡杆的当前位置。在此,驾驶信息di是例如用于对乘客基于未图示的模式切换开关的操作而选择自动驾驶模式还是选择手动驾驶模式进行识别的信息。也就是说,在本例的驾驶信息di中不包含车辆自身实际上是否正在运动或者是否存在运动的可能性等信息。换挡位置信息pi例如表示由未图示的齿轮位置传感器检测出的换挡杆的当前位置信息。

接着,使用图3,对包括如上所述构成的车辆座椅控制装置20的车辆座椅10的动作例进行说明。此外,在以下所示的动作例中,例如对车辆座椅10的座椅靠背12的倾斜运动动作(斜躺动作)进行说明,但是在其他变更中也能够应用同样的控制(动作)。

如图3所示,电动座椅控制ecu22通过座椅靠背用负载传感器21b来获取负载信息(步骤s101)。

接着,电动座椅控制ecu22获取换挡位置信息pi,并且通过换挡位置信息pi来对换挡杆的当前位置是否为p挡位进行判断(步骤s102)。

在换挡杆的当前位置是p档位的情况下(步骤s102:是),电动座椅控制ecu22根据由负载传感器(座椅靠背用负载传感器21b)获得的负载来对马达m进行控制,以使驱动部16驱动(步骤s103)。此时,由驱动部16实现的车辆座椅10的可动区域(可动量)及动作速度没有特别地限制。

在换挡杆的当前位置不是p档位的情况下(步骤s102:否),电动座椅控制ecu22基于驾驶信息di对是自动驾驶模式还是手动驾驶模式进行判断(步骤s104)。

在基于驾驶信息di判断为是自动驾驶模式的情况下(步骤s104:是),电动座椅控制ecu22实施上述步骤s103的处理。此时,由驱动部16实现的车辆座椅10的可动区域(可动量)和动作速度没有特别地限制,与后述的手动驾驶模式的情况相比,例如将可动区域(可动量)设为较宽且动作速度也较快的状态。

在基于驾驶信息di判断为是手动驾驶模式的情况下(步骤s104:否),电动座椅控制ecu22以当前的车辆座椅10的位置为基准来设定车辆座椅10的可动区域(可动量)(步骤s105)。此时,与在步骤s103中设定的可动区域(可动量)相比,对可动区域(可动量)加以限制。在具体地对座椅靠背12的斜躺动作进行说明时,如图1所示,以当前位置k为基准来设定被限制的可动区域x1。被限制的可动区域x1是比在步骤s103中说明的可动区域(图1中x2所示的范围)窄的范围。

接着,电动座椅控制ecu22将车辆座椅10的动作速度设定为恒定(步骤s106),并且根据由负载传感器(座椅靠背用负载传感器21b)获得的负载来对马达m进行控制,以使驱动部16驱动(步骤s107)。

对本实施方式的作用进行说明。

本实施方式的车辆座椅控制装置20基于从各负载传感器21a~21d获得的负载(负载的变化),来对驱动部16进行控制,以改变车辆座椅10的状态(姿势)。此时,例如电动座椅控制ecu22对驱动部16进行控制,以使得与自动驾驶模式相比,手动驾驶模式中的车辆座椅10的状态变化被限制。

记载本实施方式的优点。

(1)与自动驾驶时相比,由于手动驾驶时的由驱动部16实现的车辆座椅10的状态变化受到限制,因此,能够确保手动驾驶时对车辆座椅10的位置调节时的安全性。此外,与手动驾驶时相比,自动驾驶时的由驱动部16实现的车辆座椅10的状态变化没有限制(限制少),因此,能够确保自动驾驶时对车辆座椅10的位置进行调节时的舒适性。

(2)由于手动驾驶时的车辆座椅10的动作速度比自动驾驶时的车辆座椅10的动作速度慢,因此,能够确保手动驾驶时对车辆座椅10的位置进行调节时的安全性。

(3)由于手动驾驶时车辆座椅10的状态变化时的动作速度是恒定的,因此,与动作速度是变化的情况相比,能够确保手动驾驶时对车辆座椅10的位置进行调节时的安全性。

(4)由于在手动驾驶时以车辆座椅10的当前位置为基准的可动量(可动区域)比在自动驾驶时以车辆座椅10的当前位置为基准的可动量(可动区域)小,因此,能够确保手动驾驶时对车辆座椅10的位置进行调节时的安全性。

(5)由于电动座椅控制ecu22基于马达m的脉冲的边缘数来对驱动部16进行控制,因此,能够对车辆座椅10的状态进行细微的调节。其结果是,即使在手动驾驶时,也能够容易地将车辆座椅10调节为乘客所希望的状态。

另外,上述各实施方式也可进行以下变更。

·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在步骤s101之后,具有基于换挡位置信息pi来对换挡杆的位置是否为p档位进行判断的处理(图3中的步骤s102),但是不限于此。

如图4所示,例如也可以是在步骤s101之后具有对车速是否为0进行判断的处理(步骤s108)的控制方式。通过对车速是否为0进行判断,能够对车辆是否实际上正在行进(行驶)进行判断。在车速为0的情况下,在调节车辆座椅10的状态时,能够在不设置特别的限制的情况下根据负载来进行车辆座椅动作,从而维持舒适性。

·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将手动驾驶时车辆座椅10的状态变化时的动作速度设为大致恒定,但是也可以使动作速度发生变化。

·虽然在上述实施方式中没有特别提及,但是也可以将自动驾驶时车辆座椅10的状态变化时的动作速度设为大致恒定。

·在上述实施方式中,以车辆座椅10的当前位置k为基准,手动驾驶时的可动区域x1比自动驾驶时的可动区域x2窄(较小),并且使手动驾驶时的车辆座椅10的动作速度比自动驾驶时的车辆座椅10的动作速度慢,但是不限于此。例如,也可以将可动区域x1与可动区域x2设为大致相同,而仅动作速度不同。此外,也可以将动作速度在自动驾驶时和手动驾驶时设为相同,而使可动区域x1和可动区域x2不同。

·在上述实施方式中,通过对马达m进行控制来对改变车辆座椅10的状态时的限制(可动区域及动作速度)进行调节,但是也可以通过控制马达m以外的结构来对改变车辆座椅10的状态时的限制进行调节。例如,也可以采用通过使构成驱动部16的机构部分变化来改变车辆座椅10的可动区域的方法。

此外,也可以在自动驾驶时和手动驾驶时改变对由负载传感器21a~21d检测出的信息进行判断的阈值,并且将该阈值用作如上所述改变车辆座椅10的状态时的限制。也就是说,也可以使基于手动驾驶时的负载传感器21a~21d的判断比基于自动驾驶时的负载传感器21a~21d的判断迟钝,来限制车辆座椅10的状态的变更。

·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基于马达m的脉冲的边缘数来对驱动部16进行控制,但是不限于此。例如,也可以设置例如陀螺仪传感器等来直接检测车辆座椅10各部分的状态,并且基于该检测结果来对驱动部16进行控制。

·在上述实施方式中,采用了设置有脚凳14作为车辆座椅10的一部分的结构,但也可以采用省略脚凳14的结构。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省略设置于脚凳14的脚凳用负载传感器21d的结构。

·在上述实施方式中,采用了设置有扶手15作为车辆座椅10的一部分的结构,但也可以采用省略扶手15的结构。

·也可以使上述实施方式和各变形例适当组合。

电动座椅控制ecu22例如能够通过电路(circuitry)、即asic这样的一个以上的专用硬件电路、根据计算机程序(软件)动作的一个以上的处理电路或是两者的组合来实现。处理电路具有cpu以及存储有通过cpu执行的程序的存储器(rom和ram等)。存储器、即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能利用通用或专用的计算机访问的所有能利用的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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