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辆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配备有:
发动机以及蓄电池,所述发动机以及蓄电池装载于车辆中;
电动机,所述电动机相对于所述车辆的驱动轮机械地连接,从所述蓄电池接受电力的供应而产生所述车辆的行驶驱动力;
发电机,所述发电机相对于所述发动机机械地连接,所述发电机利用所述发动机的动力产生所述蓄电池的充电电力;
管理控制器,所述管理控制器进行管理所述蓄电池的充电率的管理控制;以及
导航控制器,所述导航控制器基于当前地点信息以及地图信息,对从所述车辆的当前地点到目的地的行驶路径进行导向,
所述管理控制包括恢复控制,所述恢复控制是在所述蓄电池的实际充电率在下限值以下的情况下,使所述发动机工作,以使得所述充电率恢复到基于所述实际充电率设定的恢复目标值,
所述管理控制器,在所述恢复控制中,
基于所述当前地点信息以及地图信息,判定所述当前地点是否在高速道路上,
判定有无对于所述导航控制器输入所述目的地,
在判定为所述当前地点在所述高速道路上且有所述目的地的输入的情况下,作为所述车辆通过所述高速道路的预定出口时的所述恢复目标值,设定第一目标值,
在判定为所述当前地点在所述高速道路上且没有所述目的地的输入的情况下,作为所述车辆通过所述高速道路中的下一个出口时的所述恢复目标值,设定第二目标值。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目标值比所述第一目标值高。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限值包括第一下限值和第二下限值,所述第一下限值是在有所述目的地的输入且所述当前地点在所述高速道路上的情况下设定的,所述第二下限值是在没有所述目的地的输入且所述当前地点在所述高速道路上的情况下设定的,
所述第二下限值比所述第一下限值高。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限值还包括第三下限值,所述第三下限值是在所述当前地点不在所述高速道路上的情况下设定的,
所述第一下限值及所述第二下限值比所述第三下限值高。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管理控制还包括保持控制,所述保持控制是在所述实际充电率在上限值以上的情况下,将所述充电率保持在所述上限值的控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限值包括第一上限值和第二上限值,所述第一上限值是在有所述目的地的输入且所述当前地点在所述高速道路上的情况下设定,所述第二上限值是在没有所述目的地的输入且所述当前地点在所述高速道路上的情况下设定的,
所述第二上限值比所述第一上限值高。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为串列型的混合动力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