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R槽同轴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76417发布日期:2019-09-13 22:35阅读:27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R槽同轴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空调管路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新型R槽同轴管。



背景技术:

当今社会人们对乘用车的舒适性要求越来越高,其中包括空调的制冷效果;由于汽车工业化的推进,对汽车零部件成本控制要求也越来越高,汽车空调同样需要严苛的控制产品成本;环境保护要求汽车整车节能降耗,要求汽车空调有效利用能源;汽车整车功能的增加,导致空间布置紧张。

汽车空调的首要功能就是在有限资源下达到较高的制冷量。为提高现有空调制冷效果,目前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提高压缩机排量、加大冷凝器、蒸发器芯体以提高散热能力,或者增加蒸发器冷凝器风量提高热交换器散热效果。加大压缩机排量会增加发动机功耗,同时增加压缩机成本;加大冷凝器蒸发器芯体增加了材料成本,提高了空调系统产品价格;使用大功率散热风扇,不仅增加产品成本,而且也提高了产品噪音,降低了整车舒适性;由于同轴管把高压管与低压管整合在一起,原来两根管路合成了一根管路,有效减小了发动机仓的空间占用,方便了整车零部件配置设计。

当前汽车空调管路螺旋同轴管结构形式主要为内螺旋同轴管(内管带有螺旋槽)和外螺旋同轴管(外管带有螺旋槽)两种,现有螺旋同轴管存在以下问题点:不能有效增加传热系数及传热面积,为了增加传热系数及传热面积,需要设计较长长度的同轴管,如果在汽车装配中,同轴管装配在发动机舱,较长同轴管布置受限,由于空间布置受限,需要将同轴管进行折弯处理,增加加工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新型R槽同轴管。

一种新型R槽同轴管,包括同轴设置的高压管和低压管,低压管位于高压管内部,低压管内部形成介质流动内腔;所述高压管两端通过仿型方式一体形成分流包A和分流包B;所述分流包A侧面焊接设置有蒸发器外接管;所述分流包B侧面焊接设置有冷凝器外接管;所述低压管外壁设有R型螺旋槽,低压管的两端套在分流包A和分流包B内,且与分流包A和分流包B内壁焊接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低压管外壁设有R型螺旋槽数量为3~4个。

进一步的,所述高压管和低压管设置为铝管。

进一步的,所述R型螺旋槽中,螺旋槽界面形状半径为1.5mm;螺旋槽深度为1.6~1.8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提高空调5%-10%制冷能力;

(2)通过进液和出液二次热交换,节约了能源,降低燃油消耗;

(3)制冷能力提高可使用排量更小的压缩机,导降低零部件成本;

(4)R螺旋槽加工简单,材料普通,节约了材料成本和工艺成本;

(5)高压低压管合并减小了管路布置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同轴管中段示意图;

图3为低压管径向结构示意图;

图4位低压管横截面示意图;

图中,1-高压管,2-低压管,3-分流包A,4-蒸发器外接管,5-冷凝器外接管,6-分流包B,7-R型螺旋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实施例:

如图1~4所示,一种新型R槽同轴管,包括同轴设置的高压管1和低压管2,低压管2位于高压管1内部,低压管2内部形成介质流动内腔;所述高压管1两端通过仿型方式一体形成分流包A3和分流包B6;所述分流包A3侧面焊接设置有蒸发器外接管4;所述分流包B6侧面焊接设置有冷凝器外接管5;所述低压管2外壁设有R型螺旋槽7,高压冷媒通过R型螺旋槽7时,与低压管2内冷媒进行热交换。低压管2的两端套在分流包A3和分流包B6内,且与分流包A3和分流包B6内壁焊接固定。

具体的,所述低压管2外壁设有R型螺旋槽7数量为3个。所述R型螺旋槽7中,螺旋槽界面形状半径为1.5mm;螺旋槽深度为1.6mm。由于低压管采用3条R螺旋槽结构,由于R槽较浅,在低压管上内陷不超过1.8,使低压管内阻损失较小,从而在不影响蒸发压力的情况下,提高系统制冷能力。

具体的,所述高压管1和低压管2设置为铝管。采用高压管套低压管同轴结构,高低压管均使用普通铝管,高压管内径套在低压管外径上,可以增加管路强度。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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