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45633发布日期:2019-12-27 16:59阅读:1202来源:国知局
一种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用品领域,特别是一种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



背景技术:

汽车玻璃导槽是汽车车窗上的关键部件,常见的汽车玻璃导槽存在固定不牢靠和在车床玻璃下降或上升时容易产生异响的问题,因此需要一种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包括侧壁、夹持舌、固定舌、中部卡舌、底部卡舌、连接臂、稳定舌、缓冲舌、门体,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夹持舌分别安装于两个侧壁上段且其方向朝内,两个所述固定舌安装于侧壁上段且其方向向外,所述中部卡舌安装于其中一个侧壁上,所述底部卡舌安装于侧壁底部且其方向向外,所述连接臂安装于侧壁底部连接两个侧壁,所述稳定舌安装于连接臂底部,所述缓冲舌安装于连接臂上表面上,所述门体插装于固定舌上。

优选的,所述夹持舌为圆弧形且朝向下方,两个所述夹持舌下方向内卷曲且其卷曲外表面分别与两个侧壁相抵。

优选的,,所述连接臂为门字形,连接臂下端与侧壁底端连接,连接臂上设有凸出,凸出安装于连接臂两侧边上且与侧壁相抵。

优选的,所述中部卡舌与连接臂凸出位置相对应。

优选的,所述卡舌和缓冲舌上设有植绒层,所述植绒层安装于卡舌外表面上和缓冲舌上表面上。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具备以下有益效果,本装置通过其结构设计实现了增加玻璃导槽安装的牢固度,通过多个缓冲结构有效解决了玻璃导槽容易发出异响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的玻璃窗和本装置配合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侧壁;2、夹持舌;3、固定舌;4、中部卡舌;5、底部卡舌;6、连接臂;7、稳定舌;8、缓冲舌;9、门体;10、凸出;11、植绒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解决异响的玻璃导槽,包括侧壁1、夹持舌2、固定舌3、中部卡舌4、底部卡舌5、连接臂6、稳定舌7、缓冲舌8、门体9,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夹持舌2分别安装于两个侧壁1上段且其方向朝内,两个所述固定舌3安装于侧壁1上段且其方向向外,所述中部卡舌4安装于其中一个侧壁1上,所述底部卡舌5安装于侧壁1底部且其方向向外,所述连接臂6安装于侧壁1底部连接两个侧壁1,所述稳定舌7安装于连接臂6底部,所述缓冲舌8安装于连接臂6上表面上,所述门体9插装于固定舌3上。所述夹持舌2为圆弧形且朝向下方,两个所述夹持舌2下方向内卷曲且其卷曲外表面分别与两个侧壁1相抵。所述连接臂6为门字形,连接臂6下端与侧壁1底端连接,连接臂6上设有凸出10,凸出10安装于连接臂6两侧边上且与侧壁1相抵。所述中部卡舌4与连接臂6凸出10位置相对应。所述卡舌和缓冲舌8上设有植绒层11,所述植绒层11安装于卡舌外表面上和缓冲舌8上表面上。

在本实施方案中:

侧壁1起到主体架构作用。

首先将本装置安装到门体9上,门体9为汽车的车门车窗部分,安装时,将本装置整体推入门体9中,通过夹持舌2夹住门体9,然后通过底部卡舌5卡住门体9内部的凸起,中部卡舌4卡到门体内凸起另一侧,实现本装置的固定,安装完成后连接臂6上的凸出10会挤压侧壁1,侧壁1进一步挤压中部卡舌4和底部卡舌5防止了本装置松动。

安装完成后玻璃窗通过夹持舌2进入,夹持舌2圆弧形受到玻璃窗挤压后与侧壁1相抵,保证了玻璃窗的稳固。

当玻璃窗继续进入时,玻璃窗会与缓冲舌8相抵,利用缓冲舌8对玻璃窗进行缓冲。

玻璃窗触底时,玻璃窗会挤压连接臂6并导致连接臂6形变,为了避免连接臂6形变与门体9相接触摩擦发出异响,通过稳定舌7进行缓冲,避免了连接臂6与门体9直接接触摩擦产生异响。

本装置多个缓冲结构一减小了异响发生的可能,二减小了升降玻璃窗的电动结构的负担。

植绒层11减小了玻璃窗与夹持舌2和缓冲舌8之间的摩擦发声。

夹持舌2圆弧形防止了玻璃窗抽出时常见玻璃导槽八字形的夹持舌形成的单向阀效应(玻璃窗向外运动摩擦带动夹持舌向外运动使得夹持舌与玻璃窗之间夹角增大增大了夹持舌与玻璃窗的压力故增大了摩擦力)。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除门体、植绒层外其它结构为一个整体,本文将其拆分为若干个功能性结构以便于描述。

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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