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汽车及防护罩。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递增,人们对汽车的要求越来越多。传统的汽车设有格栅,利用该格栅进行汽车内部气流交换等工作。如汽车长期停放在户外,因格栅的气孔较大,使得小动物可以通过气孔进入汽车内部,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或财产损失。如老鼠通过气孔进入汽车内部咬坏内部线路或其他物件,导致汽车损坏。
而传统的防护罩拆装操作复杂,耗时耗力。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汽车及防护罩。该防护罩安装与拆装操作简单,能够实现快速拆装;该汽车采用了上述防护罩,有利于提高用户体验。
其技术方案如下:
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防护罩,包括防护件,所述防护件设有用于封闭或缩小格栅的气孔的遮蔽结构;及扣件,所述扣件固设于所述防护件上,所述扣件用于与所述格栅卡扣固定连接。
上述防护罩安装时,将扣件插入格栅中,通过按压即可与所述格栅卡扣连接固定,即可将防护件固设在格栅上,并利用遮蔽结构封闭或缩小格栅的气孔,使得小动物无法通过格栅的气孔进入汽车内部;当需要拆卸防护罩时,只需向外拉扯防护罩,即可实现扣件与格栅的分离,使得该防护罩安装与拆装操作简单,能够实现快速拆装,有利于提高用户体验。
下面进一步对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扣件包括第一凸起及与所述第一凸起间隔设置形成扣部的第二凸起。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扣件设有间隔固设于所述防护件的第一扣体及第二扣体,所述第一扣体的一端设有向远离所述第二扣体的方向凸出的所述第一凸起,所述第二扣体的一端设有向远离所述第一扣体的方向凸出的所述第二凸起。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扣体包括第一连接体及第一导向体,所述第一连接体的一端固设于所述防护件上,所述第一连接体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凸起的一端固定,所述第一凸起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导向体固定;所述第二扣体包括第二连接体及第二导向体,所述第二连接体的一端固设于所述防护件上,所述第二连接体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凸起的一端固定,所述第二凸起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导向体固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体的一端固定于所述防护件上,另一端朝远离所述第二连接体的方向倾斜;所述第二连接体的一端固定于所述防护件上,另一端朝远离所述第一连接体的方向倾斜。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导向体朝向所述第二导向体倾斜,所述第二导向体朝向所述第一导向体倾斜并形成导向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安装框,所述安装框包括第一安装面及与所述第一安装面相对设置的第二安装面,所述防护件安设于所述第一安装面,所述扣件固设于所述第二安装面。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护件呈板状或呈网状,且所述防护件可拆卸安设于所述第一安装面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该防护罩还包括连接件,所述扣件通过所述连接件固设于所述安装框上。
另一方面,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上述的防护罩。该汽车采用了上述防护罩,有利于提高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中的防护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a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另一实施例中防护罩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防护件,200、扣件,210、第一扣体,212、第一连接体,214、第一凸起,216、第一导向体,220、第二扣体,222、第二连接体,224、第二凸起,226、第二导向体,230、扣部,240、导向部,300、安装框,310、第一安装面,320、第二安装面,400、连接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设置于”、“固设于”或“安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进一步地,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固定传动连接”另一个元件,二者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方式的固定,也可以不可拆卸连接的固定,能够实现动力传递即可,如套接、卡接、一体成型固定、焊接等,在现有技术中可以实现,在此不再累赘。当元件与另一个元件相互垂直或近似垂直是指二者的理想状态是垂直,但是因制造及装配的影响,可以存在一定的垂直误差。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本实用新型中涉及的“第一”、“第二”不代表具体的数量及顺序,仅仅是用于名称的区分。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提供一种防护罩,包括防护件100,防护件100设有用于封闭或缩小格栅的气孔的遮蔽结构;及扣件200,扣件200固设于防护件100上,扣件200用于与格栅卡扣固定连接。
上述防护罩安装时,将扣件200插入格栅中,通过按压即可与格栅卡扣连接固定,即可将防护件100固设在格栅上,并利用遮蔽结构封闭或缩小格栅的气孔,使得小动物无法通过格栅的气孔进入汽车内部;当需要拆卸防护罩时,只需向外拉扯防护罩,即可实现扣件200与格栅的分离,使得该防护罩安装与拆装操作简单,能够实现快速拆装,有利于提高用户体验。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如图1所示,一实施例中,扣件200至少为两个,且沿防护件100的长度方向间隔固设于防护件100上。如此,有利于提高防护件100的安装固定的可靠强度,使得即使为条形状的防护件100也可以可靠地安设于格栅上,并有效封闭或缩小格栅的气孔。
需要说明的是,该扣件200与格栅的卡扣固定连接方式可以有多种,如与格栅孔的卡扣固定连接,或与格栅的挡板的卡扣固定连接。
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如图1所示,一实施例中,扣件200包括第一凸起214及与第一凸起214间隔设置形成扣部230的第二凸起224。如此,扣件200插入气孔中时,第一凸起214与气孔的一侧壁相抵,第二凸起224与气孔的另一侧壁相抵,使第一凸起214与第二凸起224配合形成的扣部230与格栅的气孔形成卡扣连接,将防护件100固定在格栅上。
进一步地,如图1及图2所示,一实施例中,扣件200设有间隔固设于防护件100的第一扣体210及第二扣体220,第一扣体210的一端设有向远离第二扣体220的方向凸出的第一凸起214,第二扣体220的一端设有向远离第一扣体210的方向凸出的第二凸起224。如此,利用第一扣体210便于形成第一凸起214,利用第二凸起224便于形成第二凸起224。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如图2所示,一实施例中,第一扣体210包括第一连接体212及第一导向体216,第一连接体212的一端固设于防护件100上,第一连接体212的另一端与第一凸起214的一端固定,第一凸起214的另一端与第一导向体216固定;第二扣体220包括第二连接体222及第二导向体226,第二连接体222的一端固设于防护件100上,第二连接体222的另一端与第二凸起224的一端固定,第二凸起224的另一端与第二导向体226固定。如此,利用第一连接体212使得第一凸起214悬空设置于防护件100上,利用第二连接体222使得第二凸起224悬空设置于防护件100上,使得第一凸起214与第二凸起224形成的扣部230具有良好的弹性;同时利用第一导向体216及第二导向体226进行导向,便于将第一凸起214及第二凸起224导入格栅的气孔中。
一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第一连接体212的一端固定于防护件100上,另一端朝远离第二连接体222的方向倾斜;第二连接体222的一端固定于防护件100上,另一端朝远离第一连接体212的方向倾斜。如此,便于形成倒“八”字型的扣部230,易于与格栅的气孔形成卡扣连接。
一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第一导向体216朝向第二导向体226倾斜,第二导向体226朝向第一导向体216倾斜并形成导向部240。如此,利用导向部240便于将第一凸起214与第二凸起224形成的扣部230导入格栅的气孔中。
需要说明的是,该扣件200可以直接地安设于防护件100上,也可以间距地安设于防护件100上。
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如图2所示,一实施例中,还包括安装框300,安装框300包括第一安装面310及与第一安装面310相对设置的第二安装面320,防护件100安设于第一安装面310,扣件200固设于第二安装面320。如此,利用安装框300使得防护件100及扣件200可以分别进行组装,且该安装框300的设置,有利于提高防护罩的整体强度。
进一步地,如图2及图3所示,一实施例中,防护件100呈板状或呈网状,且防护件100可拆卸安设于第一安装面310上。如此,该防护件100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如设置成板状,将用于封闭格栅的气孔;设置成网状,将用于缩小格栅的气孔。防护件100可拆卸地安装方式,便于更换防护件100。
如图2及图3所示,一实施例中,该防护罩还包括连接件400,扣件200通过连接件400固设于安装框300上。此时,该连接件400即可作为安装框300的加强筋,又能够形成扣件200的安装位。
另一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上述任一实施例中的防护罩。该汽车采用了上述防护罩,有利于提高用户体验。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