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车辆照明系统和具有其的车辆。
背景技术:
相关技术中,车辆的倒车灯普遍照明效果不好,主要起到警示后方的车辆或行人的作用,带有倒车影像的车辆因夜间光线不足也无法清晰地分辨车辆后方的路况,从而导致夜间倒车时,驾驶员的后方视线不佳而无法清晰地观察到后方的路况,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照明效果好的车辆照明系统。
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车辆。
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实施例的车辆照明系统,包括:后扰流板;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设置于所述后扰流板,且所述照明装置适于照射车辆后侧;以及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与所述照明装置进行通讯,所述控制装置设置成在获取到整车挡位信号处于倒挡信号时控制所述照明装置点亮。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照明系统,通过在后扰流板设置具有照明功能的照明装置,而且照明装置可以在车辆倒车时对车辆后侧的进行照明,从而可以增加驾驶员倒车时后方的视野范围,使得驾驶员的视线更加清晰,进而防止夜间或黑暗环境中倒车时发生安全事故。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照明装置可动地安装于所述后扰流板且所述照明装置相对所述后扰流板具有照明位置,所述控制装置在获取到所述倒挡信号时控制所述照明装置运动至所述照明位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车辆照明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控制装置进行通讯且用于驱动所述照明装置动作的驱动装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后扰流板具有凹入部,且所述照明装置适于布置在所述凹入部中。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驱动装置适于驱动所述照明装置翻转,从而使得所述照明装置能够在收纳在所述凹入部中的收纳位置以及所述照明位置之间转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凹入部开设在所述后扰流板的上表面,所述照明装置处在所述收纳位置时所述照明装置的上表面与所述后扰流板的上表面平滑过渡。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凹入部开设在所述后扰流板的下表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驱动装置设置在所述照明装置的端部,且所述照明装置的端部设置有与所述驱动装置配合的从动齿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驱动装置为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设置有驱动齿轮,所述驱动齿轮与所述从动齿轮啮合配合。
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实施例的车辆,包括上述的车辆照明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照明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照明系统的结构示意图,照明装置运动至照明位置;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驱动装置和照明装置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
车辆照明系统100、
后扰流板10、凹入部11、
照明装置20、从动齿轮21、翻转部22、光源23、
驱动装置30、电机31、驱动齿轮3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下面参考图1-图3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照明系统100。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照明系统100包括:后扰流板10、照明装置20和控制装置。
具体地,照明装置20设置于后扰流板10,而且照明装置20可以照射车辆的后侧,控制装置与照明装置20进行通讯,控制装置设置成在获取到整车挡位信号处于倒挡信号时控制照明装置20点亮,以使得照明装置20对车辆的后侧进行照明。
可选地,照明装置20可以设置在后扰流板10,而且照明装置20可以根据使用需求对车辆后侧进行照射,而且照明装置20占用的空间小,从而便于将照明装置20布置在车辆上。
进一步地,照明装置20仅在整车挡位信号处于倒挡信号时控制照明装置20点亮,从而可以对车辆的后方进行照明,提升驾驶员的视野范围,使得驾驶员的视线更加清晰,进而降低车辆倒车时存在的安全隐患。
可以理解的是,当车辆的挡位处于倒挡的挡位时,驾驶员需要对车辆后方的路况充分地了解,以防止车辆在倒车时由于驾驶员对路况了解不充分而发生碰撞等事故。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照明系统100,通过在后扰流板10设置具有照明功能的照明装置20,而且照明装置20可以在车辆倒车时对车辆后侧进行照明,从而可以增加驾驶员倒车时后方的视野范围,使得驾驶员的视线更加清晰,进而防止夜间或黑暗环境中倒车时发生安全事故。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照明装置20可动地安装于后扰流板10,而且照明装置20相对后扰流板10具有照明位置,控制装置在获取到倒挡信号时控制照明装置20运动至照明位置。
可理解的是,当控制装置接收到倒挡信号时,控制装置可以调节照明装置20的位置,照明装置20包括多种位置状态,照明装置20仅在车辆的挡位处于倒挡且控制装置接收到车辆的倒挡信号时才会对车辆后侧进行照明。当照明装置20无需对车辆后侧照明时,照明装置20的位置不处于照明位置。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车辆照明系统100还包括:与控制装置进行通讯且用于驱动照明装置20动作的驱动装置30,驱动装置30可以驱动照明装置20运动以调节照明装置20的位置状态。
进一步地,驱动装置30可以接收控制装置的信号,控制装置通过向驱动装置30传递不同的信号,使得驱动装置30驱动照明装置20处于不同的位置状态。
如图2所示,在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实施例中,后扰流板10具有凹入部11,而且照明装置20可以布置在凹入部11中。将照明装置20布置在凹入部11中可以节省照明装置20占用的空间,从而合理地将照明装置20布置在车辆上。
可以理解的是,凹入部11的结构与照明装置20的结构相匹配,从而可以防止照明装置20对后扰流板10的结构产生影响,而且便于通过驱动装置30驱动照明装置20运动。
结合图1和图2,在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实施例中,驱动装置30可以驱动照明装置20翻转,从而使得照明装置20能够在收纳在凹入部11中的收纳位置以及照明位置之间转动。
可以理解的是,图1中所示的照明装置20处于收纳位置,图2中的照明装置20处于照明位置,驱动装置30可以驱动照明装置20在收纳位置和照明装置20之间转动。需要说明的是,照明位置包括多个角度,并不局限于图2中所述的照明位置,即照明装置20可以对车辆后侧照明的位置均可以理解为照明位置。
进一步地,驱动装置30驱动照明装置20转动的方式使得调节照明装置20的调节过程更加简单方便,而且当照明装置20处于收纳位置时,后扰流板10的结构更加规整。
在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实施例中,凹入部11开设在后扰流板10的上表面,照明装置20处在收纳位置时,照明装置20的上表面与后扰流板10的上表面平滑过渡。
可以理解的是,由于照明装置20设置在后扰流板10的上表面,当照明装置20处在收纳位置时需要保证后扰流板10的结构的规整,以更好地保证后扰流板10的减小阻力的作用。
在本实用新型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凹入部11开设在后扰流板10的下表面,而且照明装置20布置在凹入部11内,由于凹入部11设置在后扰流板10的下方,照明装置20的位置状态对后扰流板10的减小阻力的作用影响小,而且便于驱动装置30对照明装置20照射角度的调节。
如图3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驱动装置30设置在照明装置20的端部,而且照明装置20的端部设置有与驱动装置30配合的从动齿轮21。
可以理解的是,驱动装置30可以通过驱动照明装置20端部的从动齿轮21以驱动照明装置20转动,而且通过驱动从动齿轮21转动可以对照明装置20转动角度多样化地调节,以满足对车辆后侧不同位置的照明需求。
在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控制装置还可以用于接收车辆倒车车速信号,根据不同的车速信号向驱动装置30反馈不同的控制信号,驱动装置30可以驱动照明装置20转动不同的角度以更好地满足驾驶员对车辆后侧视野的不同需求。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驱动装置30为电机31,电机31的输出端设置有驱动齿轮32,驱动齿轮32与从动齿轮21啮合配合。通过电机31驱动照明装置20转动的驱动方式简单,易于实现,而且驱动齿轮32与从动齿轮21啮合的配合方式便于对照明装置20的照射角度进行调节。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照明装置20包括:翻转部22和光源23,光源23固定于翻转部22,而且翻转部22可翻转地布置在凹入部11内。由此将照明装置20的一部分构造为可以点亮的光源23,而且可以避免光源23直接与后扰流板10接触。
在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实施例中,翻转部22构造为长条状,而且凹入部11沿后扰流板10的长度方向延伸,从而便于将翻转部22与凹入部11配合,而且可以合理地增加照明装置20的照明范围。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车辆包括上述的车辆照明系统100,车辆照明系统100可以对车辆后侧照明,从而可以增加驾驶员倒车时后方的视野范围,使得驾驶员的视线更加清晰,进而防止夜间或黑暗环境中倒车时发生安全事故,提升驾驶的安全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意性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