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车门内饰扶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110070发布日期:2020-06-16 22:13阅读:464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车门内饰扶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内饰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车门内饰扶手。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用户逐年大幅增加,人们对汽车的使用舒适度越来越重视,如为使乘坐者的手臂更舒适,在汽车车门的内饰板上设置放置手臂的扶手,车门内饰扶手一般固定在内饰板上,其高度不可调节。

但是,乘坐者的身高不同,手臂的位置不同,特别是当乘坐者抱有婴孩,婴孩睡觉时,婴孩头部一般枕在其抱婴者的手臂上,为使婴孩得头部更舒适,抱婴者的手臂需要处于较低位置,此时手臂无法放置在扶手上;若提高抱婴者手臂的高度而放在扶手上,不仅婴孩头部舒适度降低,抱婴者手臂的舒适度也会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高度可调节的汽车车门内饰扶手。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车门内饰扶手,包括竖向滑动连接在车门内侧的扶手本体,

还包括固接在车门内侧的卡杆,扶手本体具有竖向设置的插槽,扶手本体通过插槽穿设在卡杆上并可在卡杆上竖向滑动;

卡杆上设有若干竖向间隔分布的齿槽,扶手本体上设有与卡杆齿槽间歇卡接的锁紧机构;

在锁紧机构的作用下,内饰扶手具有锁紧和解锁状态,锁紧状态时,锁紧机构与卡杆齿槽卡接固定,解锁状态时,扶手本体能够在卡杆上竖向滑动。

上述技术方案的汽车车门内饰扶手,其高度可调节,可满足不同身高乘坐者对扶手高度的不同需求,也可根据抱婴者的手臂高度位置进行调节,以提高抱婴者手臂放置扶手上的舒适度。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锁紧机构包括横向滑动连接于扶手本体且与齿槽配合的齿块,齿块远离齿槽的一端连接有拉杆,拉杆上套设有弹性件,拉杆远离齿块的一端穿过扶手本体连接有调节钮;

拉动调节钮而压缩弹性件,内饰扶手处于解锁状态;松开调节钮,被压缩的弹性件恢复形变而使内饰扶手处于锁紧状态。

上述技术方案中,通过设置齿块、拉杆、弹性件和调节钮,拉动调节钮使齿块脱离卡杆齿槽,使扶手本体处于解锁状态;弹性件用于使齿块复位而与卡杆的齿槽配合,使扶手本体位置固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扶手本体上开设有与插槽连通的横向设置的具有底部的导向孔,齿块与导向孔横向滑动连接,弹性件压设在导向孔底部与齿块之间。导向孔起导向作用,使齿块的横向移动更平稳。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弹性件为柱状弹簧或柱状弹性套筒结构。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扶手本体远离车门的侧面具有凹槽,调节钮位于凹槽中。凹槽使调节钮隐藏于扶手本体中。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调节钮上固接有拉环。由此通过拉环拉动调节钮,操作更方便。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车门内侧具有竖向设置的滑槽,扶手本体上设有与滑槽卡接且可在滑槽中竖向滑动的滑柱。设置滑槽与滑柱结构、卡杆与插槽结构,使得扶手本体的竖向运动更平稳。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调节钮为长条状,调节钮可相对齿块转动,凹槽底部间隔设有两个凸台;

锁紧状态时,调节钮位于两个凸台之间的间隙中,解锁状态时,转动调节钮,调节钮位于两个凸台之上,由两个凸台限位。

上述技术方案中,设置两个凸台后,解锁状态时,调节钮由两个凸台限位,使得齿块不会向回弹,在乘坐者调节扶手本体高度时,不用一直拉动调节钮,操作更方便。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齿槽呈正立的直角三角形,其具有下平面和斜面。需要向上调节扶手本体的高度时,无需拉动调节钮,仅需使扶手本体向上滑动,使齿块与齿槽打滑,操作更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一的汽车车门内饰扶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a处局部放大图,锁紧机构处于锁紧状态。

图3是实施例二中的锁紧机构处于锁紧状态时的示意图。

图4是实施例二中的锁紧机构处于解锁状态时的示意图。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车门1、滑槽11、扶手本体2、滑柱21、插槽22、导向孔23、凹槽24、凸台25、卡杆3、齿槽31、平面3a、斜面3b、齿块4、弹性件5、拉杆6、调节钮7、拉环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竖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汽车车门内饰扶手,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其包括竖向滑动连接在车门1内侧的扶手本体2、与车门1内侧固接的卡杆3;扶手本体2具有竖向设置的插槽22,扶手本体2通过插槽22穿设在卡杆3上并可在卡杆3上竖向滑动。卡杆3上设有若干竖向间隔分布的齿槽31,扶手本体2上设有与齿槽31间歇卡接的锁紧机构。在锁紧机构的作用下,汽车内饰扶手具有锁紧和解锁状态,锁紧状态时,锁紧机构与卡杆3的齿槽31卡接固定,解锁状态时,扶手本体2能够在卡杆3上竖向滑动。

采用这样的技术方案,通过调节锁紧机构,使车门内饰扶手处于解锁状态,然后使扶手本体2在卡杆3上竖向移动至合适高度后,再通过锁紧机构使扶手本体2的位置固定,使车门内饰扶手处于锁紧状态。本实用新型的车门内饰扶手高度可调节,可满足不同身高乘车着对扶手高度的不同需求,也可根据抱婴者的手臂高度位置进行调节,以提高抱婴者手臂放置扶手上的舒适度。

具体地,如图2所示,锁紧机构包括横向滑动连接于扶手本体2且与齿槽31配合的齿块4,齿块4远离齿槽31的一端(即图2中的右端)连接有拉杆6,拉杆6上套设有弹性件5,拉杆6的右端穿过扶手本体2连接有调节钮7。在本实施方式中,弹性件5优选但不限于柱状弹簧、弹性套筒结构。

需要调节该汽车内饰扶手高度时,向右拉动调节钮7而压缩弹性件5,齿块4通过拉杆6而向右滑动,使齿块4脱离卡杆3的齿槽31,使汽车内饰扶手处于解锁状态,然后根据需要使扶手本体2在卡杆3上竖向移动至合适高度,再松开调节钮7,被压缩的弹性件5恢复形变而使齿块4向左移动,齿块4与卡杆3的齿槽31配合,使汽车内饰扶手处于锁紧状态。

如图2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扶手本体2上开设有与插槽22连通的横向设置的具有底部的导向孔23,齿块4与导向孔23横向滑动连接,弹性件5压设在导向孔23底部与齿块4之间,拉杆6的右端从导向孔23的底部穿出并与调节钮7固接。

如图2所示,扶手本体2与车门1的具体竖向滑动连接方式为:车门1内侧具有竖向设置的滑槽11,扶手本体2上设有与滑槽11卡接且可在滑槽11中竖向滑动的滑柱21。设置滑槽11与滑柱21结构、卡杆3与插槽22结构,使得扶手本体2的竖向运动更平稳。

实际中,扶手本体2竖向滑动的最高点和最低点,可由滑槽11的顶部和底部进行限位。为了使扶手本体2与车门1的连接更牢靠,可加宽滑槽11的宽度或设置两条或三条竖向的滑槽11和滑柱21。

如图2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齿槽31呈正立的直角三角形,其具有下平面3a和斜面3b。由此,在该汽车内饰扶手处于锁紧状态时,因齿槽31的下平面3a的作用,乘坐者手臂放置在扶手本体2上,扶手本体2不会向下滑动,稳固性好;需要向上调节扶手本体2的高度时,无需拉动调节钮7,仅需使扶手本体2向上滑动,使齿块4与齿槽31打滑。

应当指出,实际中,也可将齿槽31设置为矩形,则需要向上调节扶手本体2的高度时,也需拉动调节钮7使齿块4与齿槽31脱离配合。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的结构原理同实施例一的结构原理基本相同,不同的地方在于,如图3和图4所示,调节钮7为长条状,调节钮7可相对齿块4转动,凹槽24底部间隔设有两个凸台25,比如凹槽24底部一上一下各设一个凸台25。在本实施方式中,调节钮7可相对齿块4转动的具体方式为,调节钮7与拉杆6转动连接,拉杆6与齿块4固接;或调节钮7与拉杆6固接,拉杆6与齿块4转动连接。

如图3所示,锁紧状态时,调节钮7横向的设置在两个凸台25之间的间隙中;如图4所示,解锁状态时,向右拉动调节钮7后,再转动调节钮7至竖向状态,调节钮7位于两个凸台25之上,由两个凸台25限位。设置两个凸台25后,解锁状态时,调节钮7由两个凸台25限位,使得齿块4不会向左回弹,在乘坐者调节扶手本体2高度时,不用一直拉动调节钮7,操作更方便。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优选的实施方式”、“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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