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辆的制动力控制装置,所述制动力控制装置配备有控制器,在驾驶员的加速器操作量不足规定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器基于与所述加速器操作量相对应的减速度来控制制动力,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
根据基于所述车辆的前方的信息的所述车辆的减速原因,求出用于以目标车速在规定距离前方的目标位置行驶的目标减速度,
在所述加速器操作量为零的情况下的预定的基准减速度小于等于所述目标减速度的情况下,修正所述基准减速度,以使得在所述加速器操作量为零的情况下的减速度变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制动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被修正的所述基准减速度被设定为所述目标减速度。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的制动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因存在多个所述减速原因而求出多个所述目标减速度的情况下,基于所求出的多个所述目标减速度之中的数值大的所述目标减速度,修正所述基准减速度。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制动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目标减速度在规定减速度以上的情况下,无论所述驾驶员的加速器操作如何,都进行产生所述车辆的制动力的自动制动和向所述驾驶员发出警告之中的至少任一项。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制动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基于所述车辆的当前车速、所述目标车速、至所述目标位置的距离,求出所述目标减速度。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制动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减速原因包括为了所述车辆在所述车辆的前方的弯道稳定地行驶而进行减速的原因,
所述弯道的半径越小,则所述目标车速被设定为越低的车速。
7.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制动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减速原因包括为了使与在所述车辆的前方行驶的前车之间的车间距离为规定距离而进行减速的原因,
所述目标车速包括所述前车的车速。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制动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
配备有设定表,所述设定表构成为,在所述加速器操作量不足所述规定值的情况下,所述加速器操作量越小,则设定越大的减速度,
在所述加速器操作量为零的情况下的所述预定的基准减速度小于等于所述目标减速度的情况下,修正所述设定表,以使得相对于所述加速器操作量而言的所述减速度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