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踏垫结构,设置于汽车车室内的踏脚处,其特征在于,该踏垫结构包括:
底部垫,其具有多条边线;以及
多个挡墙,互相连接地延伸向上形成于该多条边线,并封闭围绕该底部垫,
其中两个相对的该挡墙至少分别具有倾斜角度不同的第一倾斜面及第二倾斜面。
2.一种踏垫结构,设置于汽车车室内的踏脚处,其特征在于,该踏垫结构包括:
底部垫,其具有多条边线;
多个挡墙,互相连接地延伸向上形成于该多条边线,并封闭围绕该底部垫;以及
多个三角形接面,分别形成设置于由相邻的两个该挡墙及该底部垫所共同围绕形成的多个底部角落,该三角形接面完全对应遮盖该底部角落。
3.一种踏垫结构,设置于汽车车室内的踏脚处,其特征在于,该踏垫结构包括有:
底部垫,其具有多条边线;
多个挡墙,互相连接地延伸向上形成于该多条边线,并封闭围绕该底部垫,其中两个相对的该挡墙分别至少具有倾斜角度不同的第一倾斜面及一第二倾斜面;以及
多个三角形接面,分别形成于由相邻的两个该挡墙及该底部垫所共同围绕形成的多个底部角落,该三角形接面完全对应遮盖该底部角落。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踏垫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多个挡墙与该底部垫共同围绕形成容置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踏垫结构,其特征在于,相对的该两个挡墙与该底部垫相连接处分别形成设置斜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踏垫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倾斜面与铅垂线的夹角大于该第二倾斜面与铅垂线的夹角。
7.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踏垫结构,其特征在于,相对的该两个挡墙平行于汽车的前视方向。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踏垫结构,其特征在于,任两个该挡墙相连接处的夹角为90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踏垫结构,其特征在于,相对的该两个挡墙的上缘分别形成为倒v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