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以及车载智能终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28318379发布日期:2022-01-04 20:45阅读:666来源:国知局
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以及车载智能终端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以及车载智能终端。


背景技术:

2.相关技术中,在检测到碰撞信号时,为避免车辆翻滚导致乘客被甩出,会主动将车门上锁,并且为了降低碰撞过程中车辆着火的可能,会切断整车电源。该技术会导致车辆发生碰撞后,即使车辆处于安全状态,乘客依然会因车门无法打开而被锁在车内。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的第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以在车辆发生碰撞后,乘客可以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打开车门,从而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
4.本发明的第二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5.本发明的第三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车载智能终端。
6.本发明的第四个目的在于提出另一种车载智能终端。
7.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第一方面实施例提出了一种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当车辆发生碰撞后,如果车载智能终端接收到车门闭锁信号,则判断所述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是否正常供电;如果所述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无法正常供电,则控制所述车载智能终端的备用电池启动,并根据所述车辆的车速判断所述车辆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果所述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则通过所述车载智能终端的备用电池给至少一个车门的门锁电机供电,以使至少一个车门解锁。
8.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通过在车载智能终端接收到车门闭锁信号且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无法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时通过车载智能终端的备用电池给车门供电。由此,在车辆发生碰撞后,乘客依然可以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打开车门,从而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
9.另外,本发明上述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10.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还包括:当所述车载智能终端接收到车门闭锁信号时,如果所述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正常供电,则在所述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时向每个车门的门锁电机发送解锁信号。
11.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根据所述车辆的车速判断所述车辆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包括:判断所述车辆的车速是否小于等于预设车速阈值;如果所述车辆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车速阈值,则判断所述车辆处于安全状态。
12.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还包括:当所述车辆发生碰撞后,所述车载智能终端向后台推送碰撞求助信息。
13.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第二方面实施例提出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程序,该车门安全解锁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
14.本发明实施例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在其上存储的车门安全解锁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在车辆发生碰撞后,乘客依然可以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打开车门,从而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
1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第三方面实施例提出了一种车载智能终端,其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车门安全解锁程序时,实现上述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
16.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载智能终端,通过实现上述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可实现在车辆发生碰撞后,乘客依然可以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打开车门,从而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
17.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第四方面实施例提出了另一种车载智能终端,所述车载智能终端包括接收模块,用于在车辆发生碰撞后接收车门闭锁信号;判断模块,用于在所述接收模块接收到所述车门闭锁信号时判断所述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是否正常供电;控制模块,用于在所述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无法正常供电时控制所述车载智能终端的备用电池启动,并根据所述车辆的车速判断所述车辆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以及在所述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时通过所述备用电池给至少一个车门的门锁电机供电,以使至少一个车门解锁。
18.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载智能终端,通过控制模块在接收模块接收到车门闭锁信号且判断模块判断车载低压供电电池无法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时通过备用电池给车门供电,从而实现在车辆发生碰撞后,乘客依然可以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打开车门,从而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
19.另外,本发明上述车载智能终端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20.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载智能终端还包括: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当所述接收模块接收到车门闭锁信号时,如果所述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正常供电,则在所述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时向每个车门的门锁电机发送解锁信号。
21.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载智能终端还包括:所述控制模块根据所述车辆的车速判断所述车辆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时,判断所述车辆的车速是否小于等于预设车速阈值;如果所述车辆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车速阈值,则判断所述车辆处于安全状态。
22.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载智能终端还包括: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在所述车辆发生碰撞后,向后台推送碰撞求助信息。
23.本发明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24.图1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的流程图;
25.图2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车门安全解锁的原理示意图;
26.图3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车载智能终端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28.下面参考附图描述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以及车载智能终端。
29.图1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的流程图。
30.在该实施例中,该车门安全解锁方法可通过车辆的tbox(即车载智能终端)实现。如图1所示,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1.s11,当车辆发生碰撞后,如果车载智能终端接收到车门闭锁信号,则判断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是否正常供电。
32.具体地,可在车载电池处设置电压传感器,以用于采集低压供电信号,根据低压供电信号判断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是否正常供电。如图2所示,可在车辆的安全气囊模块上设置相应的传感器,以用于采集碰撞信号;可通过车辆的bcm(body control module,车身控制模块)获取车门闭锁信号。
33.s12,如果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无法正常供电,则控制车载智能终端的备用电池启动,并根据车辆的车速判断所述车辆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34.其中,根据车辆的车速判断车辆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的步骤包括:判断车辆的车速是否小于等于预设车速阈值;如果车辆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车速阈值,则判断车辆处于安全状态。
35.具体地,如图2所示,可通过车辆的esp(electronic stability program,车身电子稳定系统)获取车辆当前车速信号。如果碰撞发生,且车辆的车速大于预设阈值,则判断车辆处于危险状态。
36.可选地,当车载智能终端接收到车门闭锁信号时,如果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正常供电,则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时向每个车门的门锁电机发送解锁信号。
37.s13,如果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则通过车载智能终端的备用电池给至少一个车门的门锁电机供电,以使至少一个车门解锁。
38.具体地,若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检测门锁电机状态,若门锁电机处于闭合状态,则控制备用电池为门锁电机供电,以使车门解锁。
39.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车载智能终端的备用电池电量有限,因此使用车载智能终端的备用电池给车门的门锁电机供电时,仅给主驾门供电。
40.可选地,也可以通过额外设置的备用电池(如12v)给车门的门锁电机供电,例如可以给所有车门的门锁电机供电,由此可实现对多个车门的解锁,从而可更好地保障乘客安全。还可以额外设置抗碰撞性较好(即车辆碰撞后不会损坏)的控制器,该控制器可通过额外设置的备用电池供电,并可实现本发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
41.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当车辆发生碰撞后,车载智能终端向后台推送碰撞求助信息。
42.具体地,在碰撞发生后,车辆控制后台自动发出求救信号,无需乘客花费时间手动求救,更好地保障乘客安全。
43.可选地,如图2所示,在碰撞发生后,车辆也可以控制后台启动语音紧急识别模块,从而使得乘客无需手动操控便可语音求救。
44.综上,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可实现在车辆发生碰撞后,乘客依然可以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打开车门,并可通过车载智能终端发出求救信号,从而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
45.进一步地,本发明提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46.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程序,该车门安全解锁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
47.本发明实施例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在其上存储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在车辆发生碰撞后,乘客依然可以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打开车门,从而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
48.进一步地,本发明提出一种车载智能终端。
49.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车载智能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程序,处理器执行车门安全解锁程序时,实现上述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
50.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载智能终端,通过实现上述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可实现在车辆发生碰撞后,乘客依然可以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打开车门,从而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
51.图3是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的车载智能终端的结构框图。
52.如图3所示,该车载智能终端100包括接收模块101、判断模块102、控制模块103。
53.具体地,接收模块101,用于在车辆发生碰撞后接收车门闭锁信号;判断模块102,用于在接收模块101接收到所述车门闭锁信号时判断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是否正常供电;控制模块103,用于在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无法正常供电时控制车载智能终端的备用电池启动,并根据车辆的车速判断所述车辆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以及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时通过备用电池给至少一个车门的门锁电机供电,以使至少一个车门解锁。
54.该车载智能终端,可实现在车辆发生碰撞后,乘客依然可以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打开车门,从而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
55.在本发明一个实施例中,控制模块103还可用于:当接收模块101接收到车门闭锁信号时,如果车辆的低压供电电池正常供电,则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时向每个车门的门锁电机发送解锁信号。
56.在本发明一个实施例中,控制模块103还可用于:控制模块103根据车辆的车速判断所述车辆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时,判断车辆的车速是否小于等于预设车速阈值;如果车辆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车速阈值,则判断车辆处于安全状态。
57.在本发明一个实施例中,控制模块103还可用于:在车辆发生碰撞后,向后台推送碰撞求助信息。
58.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载智能终端的其他具体实施方式,可以参见上述实施例的车辆碰撞后的车门安全解锁方法。
59.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载智能终端,可实现在车辆发生碰撞后,乘客依然可以在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打开车门,且车载智能终端能够智能发出求救信号,从而更好地保
护乘客安全。
60.需要说明的是,在流程图中表示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逻辑和/或步骤,例如,可以被认为是用于实现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体实现在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如基于计算机的系统、包括处理器的系统或其他可以从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取指令并执行指令的系统)使用,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就本说明书而言,"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储、通信、传播或传输程序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的装置。计算机可读介质的更具体的示例(非穷尽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个或多个布线的电连接部(电子装置),便携式计算机盘盒(磁装置),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除可编辑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速存储器),光纤装置,以及便携式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另外,计算机可读介质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所述程序的纸或其他合适的介质,因为可以例如通过对纸或其他介质进行光学扫描,接着进行编辑、解译或必要时以其他合适方式进行处理来以电子方式获得所述程序,然后将其存储在计算机存储器中。
61.应当理解,本发明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组合来实现。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多个步骤或方法可以用存储在存储器中且由合适的指令执行系统执行的软件或固件来实现。例如,如果用硬件来实现,和在另一实施方式中一样,可用本领域公知的下列技术中的任一项或他们的组合来实现:具有用于对数据信号实现逻辑功能的逻辑门电路的离散逻辑电路,具有合适的组合逻辑门电路的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
62.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63.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64.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65.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66.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67.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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