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间的无线充电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624896发布日期:2021-01-12 10:37阅读:3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无线充电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间的无线充电系统。



背景技术:

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零排放,无污染”载运工具,是未来新能源清洁动力汽车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进一步研发与量产化,必将成为全球汽车工业领域的一场新革命。氢燃料电池是通过氢气和氧气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中电子转移而产生电,最后通过电能再去驱动汽车。但这种驱动方式与传统电动汽车还是不同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和电动汽车本质的区别在于:

1、氢燃料电池为发电装置,其在充满氢气后能不断的对外发电,就好比是个“移动的电厂”。当氢燃料用完后可以在加氢站中3~5分钟内即可充满,然后继续保持工作。

2、传统电动汽车的电池是个储电装置,就是一定要外部给他充电后才能放电,而在放完电后要再花很长时间给其充电。

这就导致电动汽车的续航问题大,传统电动汽车的电在行使过程中不断减少,而再继续充电会消耗大量时间,同时让人产生里程焦虑症,确实也会影响电动汽车的正常工作。

因此,申请人拟研发一种在传统电动车行使过程中通过氢燃料电池汽车就能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系统来解决电动汽车行进间充电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间的无线充电系统,实现了电动汽车在行进过程中的无线充电,解决了电动汽车的续航能力差及充电难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间的无线充电系统,氢燃料电池汽车在行进间对处于同向行驶中的电动汽车进行无线充电,其中,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处设置有无线送电装置,所述电动汽车处设置有无线受电装置。

对于上述技术方案,申请人还有进一步的优化措施。

可选地,充电状态下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间的距离保持在100m。

可选地,充电状态下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的速度基本相等。

进一步地,充电状态下的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处于相对静止状态。

可选地,所述电动汽车在需要充电时发出充电请求并向设定范围内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出充电请求,接受充电请求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即移动至所述电动汽车近处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充电。

可选地,无线充电系统根据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间的充电完成情况生成交易清单,并由所述电动汽车向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支付相应费用。

可选地,所述交易清单的结算与支付在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进行,在充电过程开始时开始计时,当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间主动或被动断开充电过程即交易结束,最终费用以充电时长为标准来结算。

可选地,所述交易清单的结算与支付在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进行,当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间主动或被动断开充电过程即交易结束,最终费用以所述电动汽车实时的充电功率为标准来结算。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本发明的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间的无线充电系统,其通过氢燃料电池汽车所产生的电能完成对电动汽车的无线充电,且充电过程中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进,如此能够在不影响车辆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利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所产生的电能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延长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而氢燃料电池汽车即使耗费了自身所产生的电能,但究其根源所耗费的还是氢燃料而已,完全可以通过加氢站进行快速补充,不会影响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正常。

进一步地,氢燃料电池汽车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过程是基于电动汽车的请求进行响应开启的,并且充电过程还可收取费用,完成交易结算,这样不但能够便利两种类型汽车间的能量置换,也构成良性的交易循环,利于商业推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本实施例描述了一种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间的无线充电系统,氢燃料电池汽车在行进间对处于同向行驶中的电动汽车进行无线充电,其中,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处设置有无线送电装置,所述电动汽车处设置有无线受电装置。

也就是说,利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工作特性,将氢燃料所产生的电能通过无线送电装置送出至电动汽车端所设置的无线受电装置,进而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实现在行进间的汽车间完成能量交换,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的问题,同时也是利用了氢燃料补充方便快速的特点,最终氢燃料电池汽车、电动汽车均能够正常的工作使用。

为了能够保证充电的正常,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间的距离不宜过大,通常而言在充电状态下,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间的距离保持在30~100m,比较优选的方案将距离控制在50m以内。至于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的速度,为了安全考虑最大速度不超过80km/h,两者间的相对距离基本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充电状态下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的速度基本相等。

比较优选的技术方案是在充电状态下的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处于定速巡航状态,这样的话就能够保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的速度恒定且距离也保持不变,便于进行充电,且充电过程中的行车也更为安全。

电动汽车的充电是可基于请求原则的,也就是说电动汽车发出充电请求,由可提供充电服务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接单响应,进而在确认后完成充电连接的过程。电动汽车在需要充电时发出充电请求并向设定范围(例如200m)内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出充电请求,在此范围内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在接收到所述充电请求后可根据其自身所剩余的氢燃料状况来确定是否接受该充电请求。当确定接受所述充电请求后,接受充电请求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即移动至所述电动汽车近处,也就是说接入到可有效充电的两车距离后,开始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充电。

可知,本实施例的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间的无线充电系统,其通过氢燃料电池汽车所产生的电能完成对电动汽车的无线充电,且充电过程中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进,如此能够在不影响车辆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利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所产生的电能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延长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而氢燃料电池汽车即使耗费了自身所产生的电能,但究其根源所耗费的还是氢燃料而已,完全可以通过加氢站进行快速补充,不会影响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正常。

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在发出充电请求时即可发出收费的信息,也就是说,氢燃料电池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电动汽车一方愿意付出相适应的金钱补偿。无线充电系统根据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间的充电完成情况生成交易清单,并由所述电动汽车向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支付相应费用。

上述所产生的费用可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收取,但为了交易的安全性考虑,最终结算可放在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进行。

一种是按时收费:所述交易清单的结算与支付在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进行,在充电过程开始时开始计时,当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间主动或被动断开充电过程即交易结束,最终费用以充电时长为标准来结算。

另一种是按最终完成的充电量来收费:所述交易清单的结算与支付在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进行,当所述氢燃料电池汽车与所述电动汽车间主动或被动断开充电过程即交易结束,最终费用以所述电动汽车实时的充电功率为标准来结算。

不难理解,氢燃料电池汽车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过程是基于电动汽车的请求进行响应开启的,并且充电过程还可收取费用,完成交易结算,这样不但能够便利两种类型汽车间的能量置换,也构成良性的交易循环,利于进行商业推广。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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