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301667发布日期:2021-03-17 00:53阅读:102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充电桩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



背景技术:

电动车,即电力驱动车,又名电驱车。电动车分为交流电动车和直流电动车。通常说的电动车是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通过控制器、电机等部件,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运动,以控制电流大小改变速度的车辆。电动车都需要进行充电,一般骑行30公里或放置一个星期左右就需要进行充电一次。但是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都有一定的机率导致电瓶起火甚至爆炸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为有效解决快速灭火的技术问题。

基于上述目的发明提供的一种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所述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包括设置在墙面上的充电插座、设置在墙面上的充电桩主体、设置在地面上的安装架、设置在安装架上的横架、设置在横架上的移动块、设置在移动块上的红外监测模块和设置在移动块上的隔离罩;所述充电桩主体分别与充电插座、移动块、红外监测模块和隔离罩电信号连接;所述安装架靠近墙面,所述安装架的正视图像为门形,其垂直墙面方向的厚度大于电动车的长度;所述横架与水平,平行且与墙面平行,所述横架的两端设置在所述安装架的两端;所述移动块活动安装在横架上,所述移动块保存沿着横架的平行与墙面的长轴线方向来回移动的自由度;所述红外监测模块和所述隔离罩设置在移动块的下表面;所述隔离罩包括设置在移动块下表面固定台和设置在固定台下方的罩体,所述固定台的下方设有抓手,所述罩体为中空的矩形,所述矩形底部开口,其余五面皆封闭;所述罩体的顶部设有挂环,所述固定台的抓手抓住挂环进而吊住罩体;所述罩体采用阻燃材料制。

可选的,所述充电桩系统还包括设置在地面上的导向支架,所述导向支架包括四根纵向支架和若干分别连接两个相邻纵向支架的横向支架,所述导向支架为上大下小的棱台状,四根纵向支架分别为棱台的四根棱。

可选的,所述抓手包括吊杆、第一卡爪、第二卡爪、销轴和伸缩杆,第一卡爪和第二卡爪上各设有一个连接孔,第一卡爪和第二卡爪通过销轴插入连接孔连接在一起;所述吊杆的上端固定连接固定台,所述销轴与所述吊杆的下端固定连接,所述伸缩杆的两端各设有一个铰链,两个铰链分别与第一卡爪和第二卡爪的上端连接。

可选的,所述罩体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所述罩体顶部设有若干出气口,所述出气口上方设有顶盖,所述顶盖的边沿通过铰链与出气口的一侧连接,所述铰链上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连接顶盖和罩体顶部;所述出气口旁边还设有用于阻挡顶盖过度开启的阻挡杆。

可选的,所述顶盖覆盖在出气口上时完全盖住出气口,所述罩体上还设有速度传感器,所述阻挡杆上还设有伸缩顶杆,所述伸缩顶杆的一端与阻挡杆固定连接,另一端指向顶盖,当伸缩顶杆伸长到最长位置时,所述顶盖完全抵住出气口,所述速度传感器与所述伸缩顶杆电信号连接。

可选的,所述充电桩系统还包括设置在安装架上的高压灭火罐、设置在罩体内的喷头和连通高压灭火罐出口和喷头的软管;所述高压灭火罐出口上设有阀门,所述罩体内还设有温度传感器,所述阀门与所述温度传感器电信号连接。

从上面所述可以看出,本申请提出一种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通过红外监测模块检测起火点,然后将隔离罩运动到起火点所在的导向支架的上方,然后释放隔离罩,使得隔离罩罩住起火的电动车,使得隔离罩内处于封闭的空间,防止火势蔓延以及有效灭火。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的隔离罩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发明实施例中所有使用“第一”和“第二”的表述均是为了区分两个相同名称非相同的实体或者非相同的参量,可见“第一”“第二”仅为了表述的方便,不应理解为对发明实施例的限定,此外发明所提到的方向和位置用语,例如「上」、「中」、「下」、「前」、「后」、「左」、「右」、「内」、「外」、「侧面」等,仅是参考附加图式的方向和位置,因此,使用的方向和位置用语是用以说明及理解发明,而非用以限制发明后续实施例对此不再一一说明。

如图所示,基于上述目的提供的一种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所述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包括设置在墙面上的充电插座、设置在墙面上的充电桩主体、设置在地面上的安装架1、设置在安装架1上的横架2、设置在横架2上的移动块3、设置在移动块3上的红外监测模块和设置在移动块3上的隔离罩4。所述充电桩主体分别与充电插座、移动块3、红外监测模块和隔离罩4电信号连接。所述充电桩系统还包括设置在地面上每个充电位上的导向支架5,所述导向支架5包括四根纵向支架51和若干分别连接两个相邻纵向支架51的横向支架52,所述导向支架5为上大下小的棱台状,四根纵向支架51分别为棱台的四根棱。

当红外监测模块检测起火点后,移动块3带着隔离罩运动到起火点所在的导向支架5的上方,然后释放隔离罩4,使得隔离罩4罩住起火的电动车,使得隔离罩4内处于封闭的空间,防止火势蔓延以及有效灭火。

为了能够移动到设定的位置,所述安装架1靠近墙面,所述安装架1的正视图像为门形,其垂直墙面方向的厚度大于电动车的长度。充电位设置在所述安装架1的内部。所述横架2与水平,平行且与墙面平行,所述横架2的两端设置在所述安装架1的两端。所述移动块3活动安装在横架2上,为了让所述移动块3保存沿着横架2的平行与墙面的长轴线方向来回移动的自由度。所述横架2的下表面设有横截面为梯形的突出导轨21,所述移动块3的顶部设有与突出导轨21配合的燕尾槽,所述移动块3通过燕尾槽卡合在突出导轨21上。所述移动块3上还设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设有驱动轮31,所述驱动轮31的轴线与所述横架2的俯视投影垂直,且驱动轮31的周缘与所述横架2的底部接触。通过驱动电机驱动驱动轮31运动,进而使得移动块3沿着突出导轨21运动。

为了方便监测和投放,所述红外监测模块和所述隔离罩4设置在移动块3的下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隔离罩4包括设置在移动块3下表面固定台41和设置在固定台41下方的罩体42,所述固定台41的下方设有抓手,所述罩体42为中空的矩形,所述矩形底部开口,其余五面皆封闭;所述罩体42的顶部设有挂环,所述固定台41的抓手抓住挂环进而吊住罩体42。所述抓手包括吊杆47、第一卡爪49、第二卡爪410、销轴48和伸缩杆411,第一卡爪49和第二卡爪410上各设有一个连接孔,第一卡爪49和第二卡爪410通过销轴48插入连接孔连接在一起。所述吊杆47的上端固定连接固定台41,所述销轴48与所述吊杆47的下端固定连接,所述伸缩杆411的两端各设有一个铰链,两个铰链分别与第一卡爪49和第二卡爪410的上端连接,通过伸缩杆411的伸缩控制第一卡爪49和第二卡爪410绕销轴48转动,进而使得第一卡爪49和第二卡爪410的下端闭合和打开,从而控制抓手抓住挂环和释放挂环。

为了保持灭火效果,所述罩体42采用阻燃材料制。进一步的,所述罩体42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为了使得罩体42下落顺利,所述罩体42顶部设有若干出气口,所述出气口上方设有顶盖,所述顶盖的边沿通过铰链与出气口的一侧连接,所述铰链上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连接顶盖和罩体42顶部。所述出气口旁边还设有用于阻挡顶盖过度开启的阻挡杆。在罩体42下落过程中,罩体42内的气体通过出气口离开罩体42,进而使得罩体42的下落姿态稳定。

为了在灭火时出气口保持封闭,所述顶盖覆盖在出气口上时完全盖住出气口,所述罩体42上还设有速度传感器,所述阻挡杆上还设有伸缩顶杆43,所述伸缩顶杆43的一端与阻挡杆固定连接,另一端指向顶盖,当伸缩顶杆43伸长到最长位置时,所述顶盖完全抵住出气口,所述速度传感器与所述伸缩顶杆43电信号连接。当速度传感器检测到垂直向下的加速度运动时,伸缩顶杆43收缩到最短状态,使得顶盖能够掀开,进而使得气体离开罩体42,当速度传感器检测垂直方向的速度为零时,所述伸缩顶杆43伸长到最长状态,此时伸缩顶杆43顶住顶盖,进而使得顶盖封闭出气口,使得罩体42内外气体不流通。

为了进一步保增加灭火效果,所述充电桩系统还包括设置在安装架1上的高压灭火罐44、设置在罩体42内的喷头45和连通高压灭火罐44出口和喷头45的软管46;所述高压灭火罐41出口上设有阀门,所述罩体42内还设有温度传感器,所述阀门与所述温度传感器电信号连接。所述高压灭火罐44内设有灭火剂。当罩体42内温度高于设定值时,温度传感器控制阀门打开,灭火剂进入罩体42,增强灭火效果。

罩体42的存在使得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灭火效果好,且有效阻止火势蔓延。

为了进一步增强灭火效果,所述移动块3的数量为三个以上,设置在移动块3上的红外监测模块和设置在移动块3上的隔离罩4同步增加,使得带有主动隔离模块的充电桩系统同时消灭的灭火点的数量增加了。

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以上任何实施例的讨论仅为示例性的,并非旨在暗示本公开的范围(包括权利要求)被限于这些例子;在发明的思路下,以上实施例或者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之间也可以进行组合,步骤可以以任意顺序实现,并存在如上所述的发明的不同方面的许多其它变化,为了简明它们没有在细节中提供。

尽管已经结合了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对发明进行了描述,但是根据前面的描述,这些实施例的很多替换、修改和变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

本发明的实施例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的宽泛范围之内的所有这样的替换、修改和变型。因此,凡在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省略、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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