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空气安全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320704发布日期:2021-06-04 17:03阅读:89来源:国知局
车载空气安全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车载空气系统技术领域,具体空气安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车载用的空气消毒杀菌或净化产品,通常只是将空气净化器等产品尺寸进行缩小而方便放置在车内实用,这将导致许多问题。现有技术中的车载空气净化器从设计到安装没有具体统一考虑方案。
3.2020年在世界范围内爆发了冠状病毒疫情,车辆作为常用的交通工具,是人员有可能发生病毒传染和扩散的场所,现有的车载公共交通工具虽然统一的在每天工作完以后需要进行一次统一的消毒过程,但是该过程一天只能进行一次该消毒过程,比如出租车司机一天接待了30名客人,则先上车的乘客可能在车座上和车内空气中留下病毒或细菌,后来上车的乘客可能就有被传染的风险。
4.中国专利申请号cn201710624412.6,公开了一种车载空气净化器及其空气质量提示方法,涉及空气净化器,旨在提供一种车载空气净化器,其优点是便于使用者拆卸壳体以清理壳体内杂质,其技术方案要点是:所述壳体包括上壳体和下壳体,所述进风口和出风口设置在上壳体上,所述过滤组件和风机设置在下壳体内,所述上壳体外壁周向设有若干卡块一,所述下壳体内壁周向设有与卡块一对应的卡块二,相邻所述卡块二之间的间隙小于卡块一的尺寸,所述卡块二上开设有供卡块一滑入的卡槽,所述上壳体外壁螺纹连接有锁紧套筒,所述锁紧套筒靠近下壳体的一端与下壳体外壁螺纹连接。该车载空气净化器的进风口和出风口都设置在壳体的同一个区域,出现了进风口和出风口部分对流的情况,在车载情况下进行一次彻底换气的时间较长。
5.中国专利申请号cn201811127579.2,公开了一种智能汽车空气净化与异味去除装置,包括水箱、湿度传感器、排风扇、太阳能电池板、新风交换机、紫外线消毒灯、控制电路板、蓄电池、甲醛传感器、除臭装置、水雾发生装置、空气净化器、红外传感器,采用排风扇、新风交换机、紫外线消毒灯、水雾发生装置、空气净化器协同工作,降低汽车内甲醛浓度以及其他有毒气体的浓度,有利于清新汽车室内的空气同时通过除臭装置吸附汽车室内空气中的杂质,有效的为汽车室内除臭,通过红外传感器与紫外线消毒灯协同工作,能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根据其说明书附图,其在汽车内形成的环形气流体,但该环形气流是基于其出风口和进风口设置的,该设置方式并不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解决车载环境下空气净化、消毒杀菌、安全性的综合性问题。本专利所说的空气净化是指的是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的车内的空气需要进行净化所进行的被动式净化需空气经过装置才能得到净化、本专利所说的消毒杀菌是指主动式的,将一些消毒杀菌元素向车内空间释放,使车内包括角落中存在该消毒杀菌元素,对车内环境进行消毒杀菌,本专利所说的安全性的综合性问题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包括在被动式净化
当空气的过程中处在车内环境中的乘客所呼吸空气是否发生串流,其二包括在任何时候车外空气是否会进入到车内环境从而导致外部环境对内部环境发生的不可预测的干扰和混淆。
7.就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车载空气安全系统的技术方案如下:
8.的车载空气安全设备,包括本体外壳,所述的本体外壳设置在车顶部,所述的本体外壳上设置有进风口和出风口,本体外壳内设置有风机,第一消毒仓,第二消毒仓,所述的第一消毒仓内设置第一离子管,所述的第一离子管设置在进风口处,在所述的第一离子管下游位置设置催化过滤网,气流需经过催化过滤网到达第二消毒仓,所述的第二消毒仓包括紫外灯和第二离子管,所述的紫外灯和第二离子管设置在出风口处,所述的紫外灯可照射第二离子管。
9.进一步的,还包括新风模块,所述的新风模块包括正压风机腔,所述的正压风机腔内设置正压风机,所述的正压风机使正压风机腔内生成正压,所述的风机腔一端连通设置有可塑性软管,所述的可塑性软管接至车底并与车外连通,所述正压风机腔另一端连通至本体外壳。
10.可选择的,所述的第一消毒仓与正压风机腔进行接通。
11.可选择的,所述的第二消毒仓与正压风机腔进行接通。
12.进一步的,所述的风机为离心风机,所述的出风口为出风带,所述的出风带呈水平环状设置。
13.进一步的,所述的可塑性软管为金属硅胶复合管,所述的金属硅胶复合管的外层为硅胶,金属硅胶复合管支撑所述的本体外壳和新风模块。
14.进一步的,所述的进风口处设置有空气感应探头,所述的空气感应探头用于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所述的风机模块、空气感应探头、第一离子管和第二离子管均连接至控制模块。在线实时监测调节系统作为辅助车载空气安全系统的工作,依据车内空气感应探头对内循环系统进行反馈调节,当车内有烟雾或者检测到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物质时增大风机模块的功率加快内循环流速,同时增大被动净化模块的功率产生满足其流量要求的臭氧、负离子、等离子浓度。
15.工作过程为,空气先要经过第一离子管,第一离子管在不断的释放臭氧、负离子和等离子,其中臭氧具有消毒杀菌的效果,负离子具有降尘、综合正电物质和轻微的消毒杀菌效果,等离子同样起到消毒杀菌的效果,并将一众有害物质在催化过滤网进行富集,并在富集过程中,空气的水结合臭氧和负氧离子在催化过滤网的作用下进行更高强度的消毒杀菌。第二离子管在协同紫外灯的作用下主动向空气中不断的释放臭氧、负离子,紫外灯附带有消毒杀菌作用,虽然第一离子管和第二离子管都是释放臭氧、负离子和等离子,但是其配合的对象不同,第一离子管配合催化过滤网起到的是被动消毒的作用,第二离子管配合的是紫外灯其产生的臭氧、负离子与第一离子管直接释放的臭氧、负离子的比例和体积量是不同的,具体作用本专利不进行赘述。
16.有益效果:解决了车载环境下空气净化、消毒杀菌、安全性的综合性问题,通过被动式净化主动式的消毒,保证车辆在无论是在行驶过程中或者式在停车状态都能保证车内空气净化和消毒杀菌全程在线,内循环系统的气流设置使得包括在被动式净化当空气的过程中处在车内环境中的乘客所呼吸空气不会发生串流,新风系统则保证在任何时候车外空
气不会进入到车内环境从而导致外部环境对内部环境发生的不可预测的干扰和混淆。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车载空气安全系统的具体结构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车载空气安全设备的内部结构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车载空气安全设备的底部视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车载空气安全设备的侧视图。
21.图5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车载空气安全设备的内部结构图。
22.图6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车载空气安全设备的内部结构图。
23.图7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车载空气安全系统的气流导向示意图。
24.附图标记:本体外壳1、第一进风口2、出风口3、第一消毒仓4、第二消毒仓5、第一离子管6、第二离子管7、紫外灯8、空气感应探头9、车辆10、离心风机11、催化过滤网12、控制模块13、连通道16、第二进风口17、金属硅胶复合管18、进气道端口19、正压风机21、出气道22。
具体实施方式
25.如图1所示,载空气安全系统包括内循环系统、新风系统、在线实时监测调节系统,其中内循环系统包括被动净化模块,主动消毒杀菌模块,风机模块,进风口模块,出风口模块。
26.如图1所示,载空气安全系统车中的设置情况,车中的座位情况已经省略,在车顶设置四个第二进风口17和一个第一进风口2,第二进风口17和第一进风口2都连通至本体外壳1经行净化消毒,所省略的座位位于四个第二进风口17的正下方。
27.如图2所示,车载空气安全设备,包括本体外壳1,所述的本体外壳1上设置有第一进风口2和出风口3,本体外壳内设置有离心风机11,所述的离心风机11设置在第一消毒仓4和第二消毒仓5之间,所述的第一消毒仓4内设置第一离子管6,所述的第一离子管6设置在第一进风口2处,在所述的第一离子管6下游位置设置催化过滤网12,所述的气流需经过催化过滤网12到达第二消毒仓5,所述的第二消毒仓5包括紫外灯8和第二离子管7,所述的紫外灯8和第二离子管7设置在出风口处3,所述的紫外灯8可照射第二离子管7。
28.如图3所示,紫外灯8和第二离子管7一共有4队,设置在前后左右四个方向。
29.如图4所示,风机为离心风机11,所述的出风口3为出风带,所述的出风带呈水平环状设置。
30.如图5所示,车载空气安全设备还包括还包括新风模块,所述的新风模块包括正压风机腔,所述的正压风机腔内设置正压风机21,所述的正压风机21使正压风机腔内生成正压,所述的正压风机腔一端连通设置有金属硅胶复合管18,其进气道端口19接至车底并与车外连通,所述正压风机腔另一端连通至第二消毒仓5。
31.如图6所示车载空气安全设备的新风模块的正压风机腔一端连通设置有金属硅胶复合管18,其进气道端口19接至车底并与车外连通,所述正压风机腔另一端连通至第一消毒仓4,且该实施例包括有第二进风口17,第二进风口17通过连通道16连通至第一消毒仓4。
32.如图7所示,一些实施例中车载空气安全系统的气流导向示意图,在该系统中存在第一进风口2和至少两个第二进风口17以及出风口3,在该系统中,气流流向呈现t字形,也
可以清楚的看到气流流动的方式,座位之间的不会出现气体串流。
33.有益效果:解决了车载环境下空气净化、消毒杀菌、安全性的综合性问题,通过被动式净化主动式的消毒,保证车辆在无论是在行驶过程中或者式在停车状态都能保证车内空气净化和消毒杀菌全程在线,内循环系统的气流设置使得包括在被动式净化当空气的过程中处在车内环境中的乘客所呼吸空气不会发生串流,新风系统则保证在任何时候车外空气不会进入到车内环境从而导致外部环境对内部环境发生的不可预测的干扰和混淆。
34.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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