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及使用其的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452122发布日期:2021-03-30 19:40阅读:87来源:国知局
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及使用其的汽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及使用其的汽车。



背景技术:

太阳能车顶在汽车上应用逐步普及,为汽车蓄电池充电以及车载电器使用。太阳能光伏组件是太阳能车顶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分,是一种将若干个单体太阳能电池片串、并联连接并严密封装形成的一种组件。为实现太阳能车顶长期有效发电,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固定至关重要,其安装结构尤其要考虑到易装卸、可更换、易散热、安全、稳定等性能。

现有技术,一般采用以下两种安装方式:

第一种:采用胶粘方式,缺点一般采用直接胶粘在汽车顶盖,无法拆卸检修和更换,且光伏组件与汽车顶盖紧贴,没有间隙空间,难于散热,导致组件功率下降。

第二种:光伏组件和汽车顶盖螺栓连接,缺点汽车顶盖需要设置螺栓安装孔,存在汽车顶盖漏水、且光伏组件与汽车顶盖紧贴,没有间隙空间,难于散热,导致组件功率下降。

综上,上述两种安装方式均无法同时兼具便于拆卸检修又具有良好散热性能的优点,难以满足使用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目的是提供一种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以解决车用光伏组件的拆装便捷且具有良好散热性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以解决车用光伏组件的拆装便捷且具有良好散热性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包括:适于装配在光伏组件与汽车顶盖之间的衔接件;

所述衔接件的一侧端适于粘接在汽车顶盖上;且所述衔接件背离汽车顶盖的另一侧端开设有条形结构的安装槽;

所述光伏组件通过若干个螺栓配合螺母与所述安装槽配接固定。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槽贯通于所述衔接件垂直于汽车顶盖的两个侧端面。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槽的截面为c形。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槽的c形开口朝向光伏组件。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光伏组件上开设有一一对应适于若干个螺栓穿过的螺栓安装孔。

在本实用新型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还包括适于若干个所述螺栓分别穿过的且位于光伏组件背离衔接件一侧的若干个垫片。

在本实用新型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还包括适于若干个所述螺栓同时穿过的且位于光伏组件背离衔接件一侧的压条。

本实用新型的汽车,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汽车,包括:汽车本体,以及设于所述汽车本体的汽车顶盖上的所述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及使用其的汽车,光伏组件通过衔接件来实现与汽车顶盖的配接,如此,不需要在汽车顶盖上进行破坏性的安装,且由于在光伏组件与汽车顶盖之间设置了衔接件,如此,衔接件本身的厚度也会形成光伏组件相对于汽车顶盖的散热空间,使得装配在汽车顶盖上的光伏组件使用过程中具有良好的散热性能。此外,衔接件与光伏组件之间是通过螺栓配合螺母来实现装配的,因此拆装都很便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应用在汽车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的第一视角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的第二视角示意图;

图4为图3的剖视图;

图5为图4的b部放大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光伏组件的零件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压条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衔接件的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的爆炸图。

图中:光伏组件1、压条2、衔接件3、汽车顶盖4、螺栓5、螺母6、螺栓安装孔7、通孔8、安装槽10。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至图9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包括:适于装配在光伏组件1与汽车顶盖4之间的衔接件3。衔接件3的一侧端适于粘接在汽车顶盖4上;且衔接件3背离汽车顶盖4的另一侧端开设有条形结构的安装槽10;光伏组件1通过若干个螺栓5配合螺母6与安装槽10配接固定。

结合本实施例的附图,以截面为c形的安装槽10的情况为例,当然此处的截面还可以是其它形状例如但不限于倒置的ω形,本实施例仅仅以c形的情况举例,不作为对于安装槽10截面形状的绝对限定。具体来说,此处安装槽10的c形开口朝向光伏组件1,也就是说在衔接件3背离安装槽10的c形开口的侧端面形成与汽车顶盖4的粘接面9。光伏组件1上开设有一一对应适于若干个螺栓5穿过的螺栓安装孔7。螺栓5贯穿安装槽10和光伏组件1后,对于伸出在光伏组件1外侧的螺栓5部分再配合螺母6来实现光伏组件1与衔接件3之间的紧固配合。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本实施例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来说,衔接件3的数量不止一个,结合到具体的光伏组件1的形状来说,当光伏组件1为矩形结构时,衔接件3可以是分别对应光伏组件1四侧的四个衔接件3,而本实施例所指的光伏组件1通过若干个螺栓5配合螺母6具体指的是光伏组件1其中一侧边与一个衔接件3之间设有的螺栓5和螺母6。也就是说光伏组件1的四个侧边可选均采用相同的结构来与汽车顶盖4配接,因此本实施例仅仅以光伏组件1的其中一个侧边情况为例。

当然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光伏组件1也可以是圆形结构,此时的衔接件3具体的数量可以是沿着圆形结构的光伏组件1的圆周方向分布有若干个衔接件3,也就是,本实施例的衔接件3的具体数量具体是根据光伏组件1的具体形状来确定的,对此本实施例不做绝对限定。本实施例仅仅是以一个衔接件3与光伏组件1之间的配接结构为例。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来详细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安装槽10贯通于衔接件3垂直于汽车顶盖4的两个侧端面。这样的设计结构下,使得螺栓5可以从衔接件3垂直于汽车顶盖4的侧端面插入至安装槽10中。

考虑到进一步优化衔接件3与光伏组件1之间的紧固效果,一种可选的实施情况下,本实施例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还包括适于若干个螺栓5分别穿过的且位于光伏组件1背离衔接件3一侧的若干个垫片。也就是说垫片与螺栓5的数量是相同的,即一一对应来起到配合效果的。还有一种可选的实施情况下,本实施例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还包括适于若干个螺栓5同时穿过的且位于光伏组件1背离衔接件3一侧的压条2,压条2上预制有一一对应适于若干个螺栓5穿过的若干个通孔8。也就是说此处的压条2替换了前述的若干个垫片,即使得若干个垫片形成了整体结构的压条2,其具体功能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优化衔接件3与光伏组件1之间的紧固效果。当然本实施例采用压条2的情况下,相比若干个垫片来说另外具有装配和拆卸都更加便捷高效的优点。此外对于采用整体结构的压条2的情况来说,压条2对光伏组件1产生的压紧力更均衡,且对于光伏组件1上不设有螺栓安装孔7的地方也能起到一定的压紧作用力,如此结构下,可以提高整体的光伏组件1与衔接件3之间配接状态下的稳定性。

综上,对于本实施例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来说,由于光伏组件1是通过衔接件3来实现与汽车顶盖4的配接的,如此,即不需要在汽车顶盖4上进行破坏性的安装。且由于在光伏组件1与汽车顶盖4之间设置了衔接件3,即光伏组件1与汽车顶盖4之间不是直接配接的,如此,衔接件3本身的厚度也会形成光伏组件1相对于汽车顶盖4的散热空间,使得装配在汽车顶盖4上的光伏组件1使用过程中具有良好的散热性能。此外,衔接件3与光伏组件1之间是通过螺栓5配合螺母6来实现装配的,因此螺栓5和螺母6的配接结构无论拆装都很便捷。

实施例2:

请参阅图1所示,在实施例1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的基础上,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汽车本体,以及设于汽车本体的汽车顶盖4上的实施例1的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

以上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的术语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此外,术语“水平”、“竖直”、“悬垂”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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