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包覆饰件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629747发布日期:2021-09-14 22:42阅读:96来源:国知局
车用包覆饰件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领域,具体涉及可在车辆的仪表板或门板等部分使用的车用包覆饰件及包括该车用包覆饰件的车辆。


背景技术:

2.低端车型仪表板/门板通常采用大量硬质注塑工艺外观件,触感较差,而对于中高端车型,通常在仪表板/门板等多处应用包覆饰件以提升客户感知,传统的包覆饰件主要以其表面纹理为外观感知点。


技术实现要素:

3.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车辆饰件及包括该车辆饰件的车辆,从而有效解决或缓解了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中的至少一个。
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方面涉及一种车用包覆饰件,其包括基底层和包覆在所述基底层上的包覆层,所述包覆层包括基体层和表皮层,所述表皮层包括光敏材料,并被赋予特定的光敏感特性,以在其表面形成具有不同光敏感度的第一图案和第二图案。
5.在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车用包覆饰件中,可选地,当所述表皮层接受第一等级光照时,所述第一图案发光,所述第二图案不发光;当所述表皮层接受第二等级光照时,所述第一图案和所述第二图案都发光;当所述表皮层接受第三等级光照时,所述第二图案发光,所述第一图案不发光。
6.在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车用包覆饰件中,可选地,发光的所述第一图案和/或所述第二图案在材料的光敏感区间内有一定程度的同色系颜色变化。
7.在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车用包覆饰件中,可选地,所述第一图案和所述第二图案所发的光的颜色不同。
8.在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车用包覆饰件中,可选地,当所述表皮层接受第一等级光照时,所述第一图案发绿色光,所述第二图案不发光;当所述表皮层接受第二等级光照时,所述第一图案发绿色光,所述第二图案发黄色光;当所述表皮层接受第三等级光照时,所述第二图案发黄色光,所述第一图案不发光。
9.在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车用包覆饰件中,可选地,所述第一图案和所述第二图案采用了不同的光学响应性的基团。
10.在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车用包覆饰件中,可选地,所述第一图案所在的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二图案所在的第二区域采用了不同的光学响应性的基团。
11.在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车用包覆饰件中,可选地,所述基底层包括发泡层。
12.在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车用包覆饰件中,可选地,所述基底层还包括骨架,其中所述发泡层位于所述骨架和所述包覆层之间。
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另一方面涉及一种车辆,其包括根据前述实施例中任一项所
述的车用包覆饰件。
附图说明
14.以下附图中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在附图中,相同的元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其中:
15.图1示意性地显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示例性车用包覆饰件及其示例性转化过程;以及
16.图2a

2c显示了图1所示的车用包覆饰件的表皮层的图案变化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7.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进行更详细的描述。除非本文中清楚地另行定义,本文所使用的科学和技术术语的含义为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
18.本文中使用的“包括”、“具有”以及类似的词语是指除了列于其后的项目及其等同物外,其他的项目也可在范围以内。术语“或”、“或者”并不意味着排他,而是指存在所提及项目中的至少一个,并且包括所提及项目的组合可能存在的情况。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所提及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本文中提及“一些实施例”等,表示所述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一种特定要素(例如特征、结构和/或特点)被包含在本说明书所述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可能出现或不出现于其它实施例中。另外,需要理解的是,所述实用新型要素可以以任何适当的方式结合。
19.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涉及一种采用了光敏材料的车用包覆饰件,在满足传统包覆件外观触感要求的同时,其在不同光照刺激下显示不同图案,从而提供不同的视觉体验。其中,光敏材料的功能在于一些物质受到光照射后,引起其本身电性发生变化,这种光致电变的现象称为光电效应。光敏材料可指在光作用下能迅速发生化学和物理变化的高分子材料,或者通过高分子或小分子上光敏官能团所引起的光化学反应(如聚合、二聚、异构化和光解等)和相应的物理性质(如溶解度、颜色和导电性等)变化而获得的高分子材料。在一些实施例中,光敏材料指在光作用下能发生可逆的光致变色化学反应,导致可逆的颜色明显变化的材料。
20.如图1所示,一种示例性的车用包覆饰件10可包括基底层11和包覆在基底层11上的包覆层13。在一些实施例中,基底层11包括骨架111和附着在骨架111上的发泡层112,包覆层13包覆在发泡层112上。发泡层112可由发泡材料形成。
21.可通过对包覆层13进行表面改性处理,以在该表面生成一层与包覆层13的材料本体成分、性质不同的表皮层,比如,形成一层包括光敏材料的表皮层,该表皮层被赋予了经设计的特定光敏感特性,从而可在包覆层13的表面区域形成具有不同光敏感度的第一图案和第二图案(见图2a

2c),这样,可形成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在不同光照刺激下显示不同图案的车用包覆饰件100,其包括基底层11和包覆在基底层11上的包覆层,该包覆层包括未被改性的基体层131和被改性后形成的表皮层132,其中,表皮层132可在光照刺激下发生可逆的转变,比如转变为显示一种图案组合的表皮层133(图1及图2a)、显示另一种图案组合的表皮层134(图2b)或显示又另一种图案组合的表皮层135(图2c)。
22.包覆层13的表面区域可形成两个以上具有不同光敏感度的图案。比如,在一些实
施例中,除了第一图案和第二图案之外,还可形成光敏感度与第一图案和第二图案不同的第三图案。
23.可采用材料表面偶合反应法和材料表面接枝聚合法对包覆层13进行表面改性。材料表面偶合法是利用材料基质表面的活性反应基团a,与带有活性反应基团b的小分子(或聚合物)反应,把具有特殊性能的基团接枝到材料表面,从而实现材料的表面改性。材料表面接枝聚合法是指在材料表面产生活性中心,利用材料表面的活性中心引发乙烯基单体在材料表面接枝聚合,可有光照/温度等多种方式引发接枝距离。
24.在一些实施例中,通过表面接枝聚合的改性方法对包覆层13进行处理,在需要进行改性的表面区域设计需要实现的图案。在进行改性时通过使用具有不同光学响应性的基团,保证不同图案具有不同的光敏感度和阈值,合理设置感光区间,使不同的图案的显示足够灵敏且精确。具体地,可使至少第一图案和第二图案具有不同光学响应性的基团,可使第一图案所在的第一区域和第二图案所在的第二区域具有不同光学响应性的基团。
25.车辆内饰中使用包覆件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仪表板或门板等部件都可以在包覆件上进行表面改性使其具有光敏特性,也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
26.图2a

2c显示了三种图案变化结果,其中,包覆层13的表皮层132中第一图案所在的第一区域ⅰ和第二图案所在的第二区域ⅱ采用了不同的光学响应性的基团,在三种不同的光照等级下,表现出不同的光敏效果,从而会显示出不同的图案。在图示的实施例中,以avenior和buick作为第一图案和第二图案的示例,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图案和第二图案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合适的图案,具体可根据需要进行设计。
27.如图2a所示,当接受到第一等级光照时,包覆层13的表皮层转变为表皮层133,其中显示绿色的avenior图案,并在材料的敏感区间内有一定程度的同色系颜色变化。如图2b所示,当接受到第二等级光照时,包覆层13的表皮层转变为表皮层134,其中显示绿色的avenior和黄色的buick两个图案,即两种改性表面有一定的敏感区交叉,同样在光敏区间有一定的同色系颜色变化。如图2c所示,当接受到第三等级光照时,包覆层13的表皮层转变为表皮层135,其中显示黄色的buick图案且在光敏区间有一定的同色系颜色变化。
2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用包覆饰件基于光敏材料实现可根据不同光强度照射下显示不同图案,提供了不同的视觉体验,丰富了包覆饰件的外观呈现方式。
29.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另一方面也涉及包括所述车用包覆饰件的车辆,所述车辆可在仪表板和/或门板等部分使用所述车用包覆饰件。
30.提供以上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是为了使得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具体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应理解,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各种修改、等同替换和变化等等,只要这些变换未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都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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