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辆控制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1657888发布日期:2022-09-27 22:35阅读:56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辆控制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车辆悬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车辆控制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2.悬架系统连接着车辆的车身和车桥,在汽车行驶时,用以缓冲不平地面传给车架或车身的冲击力,并衰减由此引起的震动,以保证汽车能够平顺地行驶。空气悬架系统是一种电子控制的可调节车身高度的系统,驾驶配置空气悬架系统的车辆,驾驶员可根据行驶工况及车身升降需求,手动或自动调整车辆高度。
3.现有双轴空气悬架系统大部分均能实现整车高度升高、降低,在上市的车辆中,能实现只针对车辆后轴高度升高和降低的车型较少,已搭载车型中,也主要通过车辆内实体开关或车辆钥匙按键控制,当用户需要开启车辆尾门在后备箱装卸重物时,如果用户双手携带物品或怀抱重物,操作开关或钥匙较为不易。


技术实现要素:

4.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以便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车辆控制方法、以及相应的一种车辆控制装置。
5.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车辆控制方法,所述车辆上设置有空气悬架和尾门感应区域,所述方法包括:
6.在所述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并在检测到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7.若所述车辆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则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一当前高度至第一目标高度;
8.在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一当前高度至所述第一目标高度后,则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尾门开启条件;
9.若所述车辆满足尾门开启条件,则开启车辆尾门。
10.进一步地,所述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包括:
11.判断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是否大于预设高度;
12.若所述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大于所述预设高度,则确定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13.若所述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高度,则确定不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14.进一步地,所述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尾门开启条件,包括:
15.检测车辆左前门、右前门、左后门、右后门及引擎盖为是否为关闭状态,检测环境温度是否低于预设温度阈值、检测车辆电池电压是否大于预设电压阈值、以及检测所述空气悬架的气囊中是否气源充足。
16.进一步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17.检测到车辆尾门关闭后,若检测到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三当前高度至第二目标高度。
18.进一步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19.检测到车辆尾门关闭后,若未检测到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则输出提示信息。
20.进一步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21.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若检测到所述车辆后轴的第四当前高度不在预设高度阈值区间,调节所述空气悬架以使所述车辆后轴的第四当前高度调整至所述高度阈值区间。
22.进一步地,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并检测到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包括:
23.在所述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并检测到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确定用户是否携带合法车辆钥匙;
24.若确定用户携带合法车辆钥匙,则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25.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车辆控制装置,所述车辆上设置有空气悬架和尾门感应区域,所述装置包括:
26.尾门感应区域触发模块,用于在所述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并在检测到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27.空气悬架控制模块,用于若所述车辆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则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一当前高度至第一目标高度;
28.尾门开启检测模块,用于在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一当前高度至所述第一目标高度后,则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尾门开启条件;
29.尾门开启模块,用于若所述车辆满足尾门开启条件,则开启车辆尾门。
30.进一步地,所述尾门感应区域触发模块包括:
31.第一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是否大于预设高度;
32.第一高度调节子模块,用于若所述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大于所述预设高度,则确定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33.第二高度调节子模块,用于若所述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高度,则确定不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34.进一步地,所述尾门开启检测模块包括:
35.中央电控模块,用于检测车辆左前门、右前门、左后门、右后门及引擎盖是否为关闭状态;
36.空调控制模块,用于检测环境温度是否低于预设温度阈值;
37.电池电压控制模块,用于检测车辆电池电压是否大于预设电压阈值;
38.气囊控制模块,用于检测所述空气悬架的气囊中是否气源充足。
39.进一步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40.第三高度调节模块,用于检测到车辆尾门关闭后,若检测到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三当前高度至第二目标高度。
41.进一步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42.第四高度调节模块,用于检测到车辆尾门关闭后,若未检测到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则输出提示信息。
43.进一步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44.第五高度调节模块,用于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若检测到所述车辆后轴的第四当前高度不在预设高度阈值区间,调节所述空气悬架以使所述车辆后轴的第四当前高度调整至所述高度阈值区间。
45.进一步地,所述尾门感应区域触发模块包括:
46.第二判断子模块,用于在所述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并检测到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确定用户是否携带合法车辆钥匙;
47.响应子模块,用于若确定用户携带合法车辆钥匙,则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48.另一方面,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该车辆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能够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该车辆控制方法的步骤。
49.另一方面,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该车辆控制方法的步骤。
50.本发明实施例包括以下优点:本发明通过在车辆上设置有空气悬架和尾门感应区域,在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后,响应用户针对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若车辆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调节空气悬架的当前高度至目标高度,若车辆满足尾门开启条件,开启车辆尾门。本发明通过设置尾门感应区域,当用户需要在后备箱装卸重物或者携带物品较多不便开启车辆尾门时,通过识别用户针对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悬架后轴高度自动降低,减少用户操作负担,提升用户体验。
51.本发明实施例通过检测到车辆尾门关闭后,若检测到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调节空气悬架的当前高度至目标高度,使得车身高度保持在正常区间,提升车辆驾驶操控性。
52.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若检测到所述车辆后轴当前高度不在预设高度阈值区间,调节所述空气悬架以使所述车辆后轴当前高度调整至所述高度阈值区间,使得车身高度保持在正常区间,提升车辆驾驶操控性。
附图说明
53.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辆控制方法的步骤流程图;
54.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车辆联动模式下的控制原理示意图;
55.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辆后轴降低控制逻辑示意图;
56.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辆后轴升高控制逻辑示意图;
57.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辆控制装置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58.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
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59.本发明的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车辆控制方法、以及相应的一种车辆控制装置,车辆上设置有主机系统(hut,headunitsystem)和控制器局域网络(can,controllerareanetwork),hut通过本地互联网络(lin,localinterconnectnetwork)与车辆钥匙连接。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升高车身高度,可提高车辆通过性、越野性;降低车身高度,可提高高速行驶燃油经济性及方便用户上下车、装卸货物、出入低层停车场等其它特殊应用场景需求;保持车身高度在各负载下不变,可提升车辆驾驶的操控性。
60.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辆控制方法的步骤流程图,所述车辆上设置有空气悬架和尾门感应区域,所述方法包括:
61.步骤101、在所述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并在检测到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62.车辆上设置有尾门感应区域,用户hut中的操作界面中设置一个悬架后轴升降功能与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的联动模式切换控制按键,驾驶员通过操作控制按键进行功能开启。悬架控制系统实时进行内部故障状态监控,并将故障状态信号经can总线转发至hut和用户,若有故障则hut中的操作界面控制按键置灰不可用;若无故障则控制按键根据用户需求及悬架控制系统反馈信息进行相应点亮。用户选择开启该联动模式时,hut发出请求信号并通过can总线转发至悬架控制系统,悬架控制系统将联动模式请求状态信号经can总线反馈至hut及仪表,并通过点亮控制按键及文字显示的方式提醒用户该联动模式的启用状态。
63.联动模式为悬架控制和尾门控制之间的联动,用户通过联动模式控制按键开启联动模式,hut判断用户是否携带合法车辆钥匙,若hut判断用户携带合法车辆钥匙,响应用户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若hut判断用户没有携带合法车辆钥匙,则不响应用户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于本实施例中,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可以包括脚踢尾门或手部敲击尾门。
64.其中,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包括:判断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是否大于预设高度;若所述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大于所述预设高度,则确定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若所述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高度,则确定不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于本实施例中,用户根据自身使用需求和习惯设置车辆后轴高度或后轴高度阈值区间。
65.步骤102、若所述车辆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则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一当前高度至第一目标高度;
66.于本实施例中,空气悬架的第一目标高度根据用户的自身使用需求和习惯设置,该第一目标高度可以为一固定高度值,也可以为一高度区间,本技术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67.空气悬架包括空气压缩机、干燥罐、储气罐、电磁阀单元、电控单元、气囊、压力传感器、以及高度传感器,其中,所述空气压缩机、所述干燥罐和所述储气罐通过气路依次连接,所述储气罐的另一端与所述电磁阀单元连接;所述电控单元分别与所述空气压缩机、所述干燥罐、所述电磁阀单元、所述压力传感器和所述高度传感器电连接;所述电磁阀的出气口分别与所述气囊气路连接,用于控制车辆后悬架的升降,进而调节车辆后轴的高度。当用
户启用了上述联动模式,则hut每次接收到有效的用户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均执行后轴降低动作。
68.步骤103、在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一当前高度至所述第一目标高度后,则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尾门开启条件;
69.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尾门开启条件包括:检测车辆左前门、右前门、左后门、右后门及引擎盖是否为关闭状态,检测环境温度是否低于预设温度阈值、检测车辆电池电压是否大于预设电压阈值、以及检测所述空气悬架的气囊中是否气源充足,当检测到车辆车门和引擎盖均为关闭状态,环境温度低于预设温度阈值、电压大于预设电压阈值、且空气悬架的气囊中气源充足时,判断车辆满足尾门开启调节,否则输出提示信息提醒用户。
70.步骤104、若所述车辆满足尾门开启条件,则开启车辆尾门。
71.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手动模式和自动模式两种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模式,车辆上设置有空气悬架和尾门感应区域,其中手动模式下,车辆尾门内设置有可控制车辆后轴高度调节的升降开关,用户可操作升降开关或通过车辆钥匙下达指令,进而执行升降动作或模式切换,悬架系统状态的变更通过仪表、显示屏等人机交互系统提醒用户;自动模式下,hut判断车辆后轴的当前高度是否满足调节条件,根据预定义的联动功能切换请求进行自动高度切换。
72.本发明通过在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后,响应用户针对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若车辆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调节空气悬架的当前高度至目标高度,若车辆满足尾门开启条件,开启车辆尾门。本发明提供了悬架控制和尾门控制的联动模式,通过设置尾门感应区域,当用户需要在后备箱装卸重物或者携带物品较多不便开启车辆尾门时,通过识别用户针对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悬架后轴高度自动降低,减少用户操作负担,提升用户体验。
73.在一种可选实施例中,用户调节车辆后轴高度并开启车辆尾门放置物品,当用户将物品放置在后备箱后,需要将车辆后轴调整至原来的高度状态,hut对预设后轴高度信息进行存储记忆,当hut接收到触发后轴升高的信号后,调整车辆后轴高度:当hut检测到车辆尾门关闭后,若检测到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三当前高度至第二目标高度,所述第二目标高度用于将车辆后轴调整至后轴降低前的高度状态;当hut测到车辆尾门关闭后,若未检测到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则输出提示信息,hut将不执行调节空气悬架的当前高度的原因发至用户账号(ip)以提示用户,该用户账号可在hut、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上使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若检测到所述车辆后轴的第四当前高度不在预设高度阈值区间,调节所述空气悬架以使所述车辆后轴的第四当前高度调整至所述高度阈值区间。
74.图4为车辆后轴升高控制逻辑示意图,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手动模式和自动模式两种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模式,车辆上设置有空气悬架和尾门感应区域,其中手动模式下,用户可操作升降开关、车辆钥匙等下达指令,进而执行升降动作或模式切换,系统状态的变更通过仪表、显示屏等人机交互系统提醒用户;自动模式下,系统判断车辆后轴的当前高度是否满足调节条件,根据预定义的联动功能切换请求进行自动高度切换。
75.在一种可选实施例中,当用户按下车辆尾门内部的悬架后轴升高开关,开关请求信号发送至lin总线,经中央电控模块(cem,central electronic module)转为can信号后
传递至悬架控制系统,hut响应请求将悬架后轴升高至记忆的上一高度模式;如不满足升高条件,则hut将不执行原因发至ip以提示用户。
76.在一种可选实施例中,当用户未操作悬架后轴升高开关且关闭了车辆尾门,则悬架控制系统需判断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若判断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有效,车辆尾门关闭时自动抬高车辆后轴,否则车辆后轴不随车辆尾门的关闭而自动升高。
77.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法实施例,为了简单描述,故将其都表述为一系列的动作组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悉,本发明实施例并不受所描述的动作顺序的限制,因为依据本发明实施例,某些步骤可以采用其他顺序或者同时进行。其次,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知悉,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实施例均属于优选实施例,所涉及的动作并不一定是本发明实施例所必须的。
78.为了实现上述车辆控制方法,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控制装置,所述车辆上设置有空气悬架和尾门感应区域,所述装置包括:
79.尾门感应区域触发模块501,用于在所述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并在检测到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80.空气悬架控制模块502,用于若所述车辆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则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一当前高度至第一目标高度;
81.尾门开启检测模块503,用于在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当前第一高度至第一目标高度后,则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尾门开启条件;
82.尾门开启模块504,用于若所述车辆满足尾门开启条件,则开启车辆尾门。
83.在一种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尾门感应区域触发模块501可以包括:
84.第一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是否大于预设高度;
85.第一高度调节子模块,用于若所述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大于所述预设高度,则确定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86.第二高度调节子模块,用于若所述车辆后轴的第二当前高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高度,则确定不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87.在一种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尾门开启检测模块503可以包括:
88.中央电控模块,用于检测车辆左前门、右前门、左后门、右后门及引擎盖是否为关闭状态;
89.空调控制模块,用于检测环境温度是否低于预设温度阈值;
90.电池电压控制模块,用于检测车辆电池电压是否大于预设电压阈值;
91.气囊控制模块,用于检测所述空气悬架的气囊中是否气源充足。
92.在一种可选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93.第三高度调节模块,用于检测到车辆尾门关闭后,若检测到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调节所述空气悬架的第三当前高度至所述第二目标高度。
94.在一种可选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95.第四高度调节模块,用于检测到车辆尾门关闭后,若未检测到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则输出提示信息。
96.在一种可选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97.第五高度调节模块,用于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若检测到所述车辆后轴的第四当前高度不在预设高度阈值区间,调节所述空气悬架以使所述车辆后轴的第四当前高度调整至所述高度阈值区间。
98.在一种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尾门感应区域触发模块501可以包括:
99.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在所述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并检测到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确定用户是否携带合法车辆钥匙;
100.响应模块,用于若确定用户携带合法车辆钥匙,则针对所述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后,判断所述车辆是否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
101.基于上述说明,本发明通过在车辆上设置有空气悬架和尾门感应区域,在尾门感应区域开启感应功能后,响应用户针对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若车辆满足车辆后轴高度调节条件,调节空气悬架的当前高度至目标高度,若车辆满足尾门开启条件,开启车辆尾门。本发明实施例包括以下优点:1、本发明提供了悬架控制和尾门控制的联动模式,通过设置尾门感应区域,当用户需要在后备箱装卸重物或者携带物品较多不便开启车辆尾门时,通过识别用户针对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悬架后轴高度自动降低,减少用户操作负担,提升用户体验;2、检测到车辆尾门关闭后,若检测到用户针对车辆尾门感应区域的触发操作,调节空气悬架的当前高度至目标高度,使得车身高度保持在正常区间,提升车辆驾驶操控性;3、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若检测到所述车辆后轴当前高度不在预设高度阈值区间,调节所述空气悬架以使所述车辆后轴当前高度调整至所述高度阈值区间,使得车身高度保持在正常区间,提升车辆驾驶操控性。
102.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能够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03.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04.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105.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装置、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实施例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实施例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06.本发明实施例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终端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终端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终端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
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107.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终端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108.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终端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终端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终端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109.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实施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实施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110.最后,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111.以上对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车辆控制方法和一种车辆控制装置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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