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辆的扶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334828发布日期:2022-11-25 23:28阅读:36来源:国知局

1.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扶手装置,该扶手装置:具有扶手结构,该扶手结构相对于固定的载体结构以可枢转移动(pivotably movable)的方式被支撑;并且具有倾斜度调节装置,该倾斜度调节装置具有能够沿着固定的引导路径移位的至少一个可旋转移动地被支撑的调节元件;并且具有用于激活倾斜度调节装置的致动装置,该致动装置操作地连接到机械联接件,以便针对旋转运动来释放或阻挡调节元件。


背景技术:

2.这种扶手装置从de 10 2018 200 187 a1中已知。扶手装置被提供用于乘用机动车辆,并且布置在乘用机动车辆的机动车辆内部的驾驶员座椅和乘客座椅之间。设置有臂支撑件的扶手结构相对于固定到车辆的载体结构以可枢转移动的方式被支撑。此外,提供了具有两个带齿小齿轮的倾斜度调节装置,这两个带齿小齿轮以可旋转移动的方式绕公共旋转轴线被支撑在扶手结构上并与两个圆弧形的带齿齿条啮合,这两个带齿齿条连接到载体结构以便固定到车辆。带齿小齿轮借助于弹簧马达沿一个旋转方向被永久地作用有扭矩。呈卷绕弹簧形式的联接件被用于相对于扶手结构来阻挡住弹簧马达及因此的带齿小齿轮或释放它们以沿着带齿齿条进行爬升运动。卷绕弹簧由被支撑在扶手结构上的致动装置释放。致动装置具有鲍登拉线(bowden cable),该鲍登拉线接合在卷绕弹簧的一个弹簧端处,以便能够打开卷绕弹簧的弹簧圈(spring turn)。由此,卷绕弹簧与固定轴承以及可移动轴承的摩擦接合得以释放,固定轴承与扶手结构相关联,并且可移动轴承与带齿小齿轮相关联。
3.在用于乘用机动车辆的扶手装置(这些乘用机动车辆在可枢转移动的扶手结构下面具有储物箱,并且储物箱能够由用作覆盖件的扶手结构关闭)中,提供了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将扶手结构相对于储物箱锁定在储物箱的关闭位置中。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引言中提到的类型的扶手装置,该扶手装置适合于与可关闭的储物箱结合使用。
5.实现该目的在于,机械强制控制装置与联接件相关联,对于扶手结构相对于载体结构的介于0
°
和5
°
之间的有限倾斜角范围,该机械强制控制装置将由致动装置对联接件的激活切换成无效的。如果扶手结构用于将储物箱关闭在锁定位置中,则根据本发明的解决方案是有利的。这是由于,只要扶手结构相对于车辆水平面在介于0
°
和5
°
之间的角范围内,致动装置就被切换成没有力(无力)且因此无效(无效果)的,所以,致动装置的意外操作就无法导致对倾斜度调节装置的激活。如果扶手结构处于水平静止位置中并有利地相对于固定到车辆的储物箱处于锁定的关闭位置中,则由此为机动车辆的内部提供更高的安全性水平。如从de 10 2018 200 187 a1中已知的,根据本发明的解决方案可以以特别有利的方式用于扶手装置。根据本发明的解决方案改进了根据de 10 2018 200 187 a1的扶手装置,因
为这种扶手装置可以与固定到车辆并位于扶手结构下面的储物箱结合使用。作为根据本发明的解决方案的结果,扶手结构借助于锁定装置被牢固地锁定在储物箱的关闭位置中,而致动装置的意外操作不能够将力施加到扶手结构的锁定位置。
6.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强制控制装置是以这样的方式操作地连接到联接件,使得联接件通过强制控制装置在有限倾斜角范围内移动到其无效位置中。在相对于水平面的介于0
°
和5
°
之间的有限倾斜角范围内,联接件因此被打开,使得致动装置的操作不会引起联接件的功能状态的改变。这是因为,联接件已经打开,使得致动装置的操作无效。
7.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联接件具有机械卷绕弹簧,该机械卷绕弹簧将倾斜度调节装置的固定轴承联接到可移动轴承。强制控制装置与卷绕弹簧接合。
8.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卷绕弹簧相对于调节元件的旋转轴线同轴地布置,并且强制控制装置具有控制套筒,该控制套筒相对于旋转轴线同轴地布置并且联接到关闭弹簧。作为对应的功能元件的同轴布置的结果,因此存在这些功能元件的特别紧凑的结构,使得尽管附加地提供了强制控制装置,也不需要附加的结构空间来容纳强制控制装置。
9.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控制套筒以旋转固定的方式连接到控制构件,该控制构件以可滑动移动的方式支撑在固定的控制路径上。控制构件优选地具有控制杆,该控制杆设置有控制销并且随着扶手结构的对应枢转运动沿着载体结构的控制路径滑动。控制销偏心地支撑在固定的控制路径上,使得至少在控制路径的长度的部分区域(part-region)内将导致卷绕弹簧打开的扭矩施加到控制套筒。
10.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固定的控制路径具有控制突起,该控制突起布置在载体结构上并且引起控制构件相对于扶手结构的枢转轴线的径向控制。如果控制构件具有设置有控制销的控制杆,则控制销在控制突起上被重新定向到如此程度,以至相对于控制构件旋转固定的控制套筒的旋转引起联接件(优选地,机械卷绕弹簧)的打开。
附图说明
11.本发明的附加优点和特征将从权利要求和参考附图所图示的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以下描述中了解,在附图中: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扶手装置的实施例的分解图示,图2示出了根据图1的分解图示的部分区域的放大图示,图3至图6示出了根据图1和图2的扶手装置的扶手结构在水平静止位置和向上枢转的中间位置之间的不同功能状态,图7至图10示出了根据图3至图6的功能状态的剖面图示,该剖面图示相对于根据图3至图6的剖面图示沿横向车辆方向移位,以及图11示出了根据图1至图10的扶手装置的部分区域的放大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12.根据图1至图11的扶手装置被提供为供在乘用机动车辆的车辆内部中使用。扶手装置在安装成准备好操作的状态下定位在驾驶员座椅和乘客座椅之间的中间空间中,且因此定位在车辆内部的中央控制台区域中。扶手装置具有扶手结构1、2,该扶手结构被提供作为在车辆内部的中央控制台区域中的储物箱(未图示)的覆盖件。扶手结构1、2在至少基本
上水平的关闭位置和沿车辆竖直方向向上延伸的释放位置之间以可枢转移动的方式支撑在载体结构3上,该载体结构绕枢轴线固定到车辆,该枢轴线沿横向车辆方向是伸长的(elongate)并且未被更详细地描述。在关闭位置中,扶手结构1、2关闭中央控制台的向上打开的储物箱。在释放位置中,扶手结构1、2向上枢转到如此程度,以至提供到储物箱内部的自由通路。在关闭位置中,扶手结构1、2进一步以一种未更详细图示的方式通过同样未更详细图示的锁定装置锁定到固定到车辆的储物箱的边缘区域。
13.除了扶手结构1、2的所描述的枢转运动之外,扶手结构1、2还可以附加地通过倾斜度调节装置在介于相对于水平面的5
°
角度和相对于水平面小于30
°
的角度之间的有限角度范围内进行调节,该倾斜度调节装置可以容易地在图1和图2中被看到并且可以在调节后的倾斜位置中被阻挡住。提供该附加功能是为了通过扶手结构在车辆内部中为驾驶员或乘客实现可单独调节的臂支撑,借助于该扶手结构,相应人的肘部或前臂可以在扶手结构的对应衬垫物品(upholstery item)上支撑在期望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有利高度处。在介于相对于水平面的0
°
和5
°
之间的角度范围内,不可能阻挡住倾斜度调节装置,如下文将陈述的。
14.在载体结构3的区域中,倾斜度调节装置具有两个支撑臂4,这两个支撑臂可以以固定到车辆的方式被锁定并且包括带齿齿条5,该带齿齿条用作引导路径并以圆弧的方式弯曲。两个带齿齿条5相对于扶手结构1、2的枢轴线同心地弯曲。两个带齿齿条5是相应支撑臂4的肾形环绕件的一部分。两个支撑臂4锁定到载体结构3以便固定到车辆,从而实现倾斜度调节装置的功能。然而,为了能够使扶手结构1、2枢转超出该有限倾斜度调节角度范围,两个支撑臂4可从其锁定到载体结构3的位置释放并且可以与扶手结构1、2一起沿释放位置的方向枢转。支撑臂4的未锁定的功能位置可以在图6和图10中看到。
15.两个带齿小齿轮6与用作固定的引导路径的带齿齿条5啮合,这两个带齿小齿轮用作调节元件并以旋转固定的方式一起保持在呈多边纵向轮廓件形式的轴杆7上。包括轴杆7的带齿小齿轮6绕与扶手结构1、2的枢轴线平行定向的旋转轴线d相对于扶手结构1、2以可旋转移动的方式被支撑。带齿小齿轮6沿旋转方向被弹簧马达11驱动,该弹簧马达相对于旋转轴线d同轴地设置在带齿小齿轮6的轴承(下文更详细描述)的区域中。该轴承具有固定轴承8,该固定轴承以旋转固定的方式保持在扶手结构1、2的固定轴承接收构件9中。可移动轴承10以与固定轴承8同轴的方式绕旋转轴线d被可旋转地支撑,该可移动轴承以旋转固定的方式连接到带齿小齿轮6和轴杆7。弹簧马达11以永久预紧力作用在该可移动轴承10上。
16.弹簧马达11及因此使可移动轴承10相对于固定轴承8移动的旋转能力会被卷绕弹簧12阻挡住,该卷绕弹簧相对于旋转轴线d一方面同轴地布置在固定轴承8的圆柱形外覆盖件上,且另一方面同轴地布置在可移动轴承10的圆柱形外覆盖件上。卷绕弹簧12用作非强制锁定联接件,且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用作固定轴承8和可移动轴承10之间的非强制锁定制动器。在用作卷绕制动器的卷绕弹簧12的夹紧位置中,卷绕弹簧12的对应弹簧圈以非强制锁定的方式接合在固定轴承8的圆柱形外覆盖件和可移动轴承10的互补圆柱形外覆盖件两者周围,使得在可移动轴承10和固定轴承8之间不可能进行相对旋转。为了释放卷绕弹簧12且因此释放卷绕制动器,使扶手结构1、2与致动装置13-15相关联,该致动装置包括致动杆13,该致动杆在扶手结构1中相对于旋转轴线d大致径向移位并且可在有限的程度上纵向移位。利用后端区域15,致动杆13可以接触卷绕弹簧12的径向凸出的卷绕弹簧端16,以便允许卷绕弹簧12的至少一个弹簧圈打开。致动杆13的相对前端14以未更详细图示的方式联接到
致动手柄,该致动手柄可移动地支撑在扶手结构1、2上。因此,在致动手柄的操作期间,卷绕弹簧端16可以沿周向方向移位,借此卷绕弹簧12的对应弹簧圈与直接相邻的弹簧圈一起弹性地增大。由此消除了作用在可移动轴承10的圆柱形覆盖件上的非强制锁定连接,并且弹簧马达11可以旋转移动带齿小齿轮6。带齿小齿轮6由此沿着带齿齿条5向上爬升远到上端位置。
17.为了在介于0
°
(也就是说,扶手结构1、2处于关闭位置中的取向)和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水平面(见图4至图6)的5
°
之间的较低倾斜角范围内将致动装置和呈卷绕弹簧12形式的联接件切换成无效用的,使倾斜度调节装置进一步与下文更详细描述的强制控制装置相关联。
18.作为控制路径(该控制路径固定到车辆且因此固定在适当位置)的一部分的两个向前突出的控制突起20设置在载体结构上,且因此以固定到车辆的方式设置在载体结构3的对应载体配件处。此外,控制套筒17与可移动轴承10相关联,该控制套筒相对于固定轴承8可旋转移动地相对于旋转轴线d被同轴地支撑并以旋转接合的方式连接到卷绕弹簧12的卷绕弹簧端16。此外,控制构件18以旋转固定的方式连接到控制套筒17,该控制构件具有:细齿布置(fine tooth arrangement)环,其相对于控制套筒17同轴地定向;以及杆臂,其径向地及因此偏心地突出并一体地成型。控制套筒17具有细齿布置,该细齿布置与细齿布置环互补,并且控制构件18和控制套筒17可以经由该细齿布置以期望的取向轴向装配在一起且因此可以以旋转固定的方式彼此连接。控制构件18的控制销19从控制构件18的杆臂侧向地沿横向车辆方向与旋转轴线d平行而突出。控制销19一体地形成在用作控制杆的杆臂上。控制销19在安装成准备好操作的状态下永久地支撑在固定到车辆的支撑部分上,也就是说,取决于扶手结构1、2在载体结构3配件的控制突起20上或在支撑臂4的圆弧形邻接轮廓上的位置。邻接轮廓和控制突起20限定了根据本发明的控制路径,控制销以可滑动移动的方式支撑在该控制路径上。因此,取决于控制销19的位置,控制构件18及因此还有控制套筒17相对于旋转轴线d或多或少地旋转。在控制构件18和控制套筒17的更强力旋转的功能位置中,控制套筒17沿打开方向承载卷绕弹簧端16,使得卷绕弹簧12移动到释放位置中,在该释放位置中,可移动轴承10被释放以相对于固定轴承8进行旋转运动。卷绕制动器被打开。该释放位置由控制销19在控制突起20上的位置限定,如图3、图7和图11中可以看到的。根据图11的控制销19一经到达支撑臂4区域中的邻接轮廓,控制套筒17就再次向后旋转到如此程度,以至卷绕弹簧端16再次处于卷绕弹簧12的阻挡位置中。
19.因此,在介于0
°
和5
°
之间的有限倾斜角范围内(见图3和图4以及图7、图8),致动装置的联接到致动杆13的致动手柄的操作是无效的,因为卷绕弹簧12已经被控制套筒17打开。然而,控制销19一经到达根据图4和图8的位置,控制套筒17就向后旋转到如此程度,以至卷绕弹簧端16再次处于阻挡位置中,从而使固定轴承和可移动轴承相对于彼此固定。因此,自该倾斜角起,一相应地操作致动手柄,致动装置也就再次接合。致动杆13在致动手柄的操作的情况下打开卷绕弹簧端16且因此再次打开卷绕弹簧12,其中,致动装置也一定以简单的方式再次旋转控制套筒17。这是因为,由于卷绕弹簧端16以旋转接合的方式联接到控制套筒17,因此控制套筒17也一定随之旋转。在这种情况下,控制销19也一定再次从对应的控制路径移开,例如,因此从支撑臂4上的邻接轮廓移开。然而,它仍然是没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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