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用于引导沿换电车辆的长度方向或宽度方向并列排布的多个电池包分别通过涨珠锁止方式与所述换电车辆的竖向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涨珠锁止方式的结构包括涨珠和锁座,所述涨珠与所述锁座之间可拆卸连接以实现将所述电池包独立锁止于所述换电车辆的快换支架或车梁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涨珠设置于所述电池包上,所述锁座设置于所述快换支架或所述车梁上;或者,所述锁座设置于所述电池包上,所述涨珠设置于所述快换支架或所述车梁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涨珠或者所述锁座设于所述电池包的中间位置,且所述涨珠或者所述锁座贯穿于所述电池包。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涨珠或者所述锁座浮动连接于所述电池包上。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涨珠或者所述锁座浮动连接于所述快换支架或所述车梁上。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涨珠包括连接柱和若干锁止球,若干所述锁止球能够在所述连接柱上运动,使得若干所述锁止球露出于所述连接柱的外表面或向所述连接柱的内部收缩,以实现所述锁止球抵靠锁止在所述锁座上或者所述涨珠与所述锁座相互解锁。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涨珠还包括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设于所述连接柱的内部并与所述锁止球连接,所述锁座具有用于容纳所述连接柱和所述锁止球的锁止腔室,所述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锁止球在一锁止位置和一解锁位置之间移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包括驱动螺栓和驱动球,所述驱动球设置在所述驱动螺栓朝向所述锁止球的一端,所述驱动球位于所述连接柱内并与所述锁止球抵接,所述连接柱的内部设有内螺纹,所述内螺纹与所述驱动螺栓配合,所述驱动螺栓通过调节与所述连接柱的螺旋长度以控制所述驱动球向所述锁止球施加使所述锁止球至少部分伸出所述连接柱的作用力。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涨珠锁止方式的结构还包括防转止退结构,所述防转止退结构连接于所述涨珠和/或所述锁座以阻止所述涨珠与所述锁座之间相对旋转运动。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转止退结构通过棘轮棘爪、涨珠、卡合、啮合中的其中一种配合方式实现限制所述涨珠相对所述锁座转动的目的。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导向机构还用于限制所述电池包沿水平方向的移动,所述辅导向机构还用于所述电池包连接于所述换电车辆时的竖向导向。
13.如权利要求1-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导向机构包括沿竖直方向延伸的主导向销以及与所述主导向销配合的主导向孔,所述辅导向机构包括沿竖直方向延伸的辅导向销以及与所述辅导向销配合的辅导向孔;所述主导向销与所述主导向孔相匹配,所述辅导向销与所述辅导向孔间隙配合。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导向销为圆形销,所述主导向孔为圆孔;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导向销和所述主导向孔中的一个设置于所述电池包,另一个设置于所述换电车辆;所述辅导向销和所述辅导向孔中的一个设置于所述电池包,另一个设置于所述换电车辆;
16.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还包括分别设置于各所述电池包与所述换电车辆之间的第二导向单元,所述第二导向单元包括至少一个第二导向机构,所述第二导向机构包括导向槽以及与所述导向槽相对设置且相互配合的至少一个导向块,所述导向块朝向所述导向槽的一端设有导向斜面。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斜面位于所述导向块上对应所述导向槽槽壁的两侧,且所述导向斜面向所述导向槽内侧倾斜;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电池包与所述换电车辆连接时,所述第一导向单元的所述主导向销和所述主导向孔先于所述第二导向单元的所述导向槽和所述导向块配合连接,所述第一导向单元的所述辅导向销和所述辅导向孔先于所述第二导向单元的所述导向槽和所述导向块配合连接。
19.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向机构的所述导向槽与所述导向块间隙配合。
20.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还包括分别设置于各所述电池包与换电车辆之间的第三导向单元;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扩张斜面为弧形面;
2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还包括分别设置于各所述电池包与换电车辆之间的第一缓冲件:
23.如权利要求1-11、2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所述电池包之间设有第二缓冲件。
24.一种换电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换电车辆包括车辆本体、快换支架和多个电池包,所述快换支架设置于所述车辆本体上,多个所述电池包通过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包快换导向装置的引导,分别竖向连接于所述快换支架上。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换电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本体为电动卡车,所述快换支架连接于所述电动卡车的车梁上。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换电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换支架为整体式快换支架,所述整体式快换支架对应于各所述电池包的区域设有多个相应的电池包容纳区;或,所述快换支架包括多个分体式支架,多个所述分体式支架分别连接于所述电动卡车的车梁上,并与多个所述电池包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