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电动遮阳帘的驱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015575发布日期:2022-11-02 20:07阅读:255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电动遮阳帘的驱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遮阳帘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汽车电动遮阳帘的驱动机构。


背景技术:

2.汽车遮阳帘是一种车用配件,具体来说,汽车遮阳帘是为了车内遮阳或者遮光而设计的,遮阳帘能够展开或者收拢,当遮阳帘展开时能够遮住车窗或者天窗。
3.目前,市面上存在很多利用软轴驱动遮阳帘的驱动机构,例如一种申请号为cn201420869470.7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汽车天窗遮阳帘驱动机构,汽车天窗遮阳帘包括安装于前玻璃后端的前遮阳帘和安装于后玻璃前端的后遮阳帘,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天窗遮阳帘驱动机构包括置于前玻璃前端的驱动马达,以及受驱动马达驱动可前后运动的两根传动软轴,两根传动软轴分别置于前遮阳帘的两侧,且每根传动软轴的一端与所述前遮阳帘固定相连,另一端具有推动所述后遮阳帘开启的抵触件。
4.在上述的遮阳帘驱动机构中,软轴能够允许一定幅度的弯曲,但是无法大幅度的弯曲,从驱动马达处延伸出来的传动软轴需要大幅度弯曲才能够与遮阳帘的侧边连接,需要占据很大的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汽车电动遮阳帘的驱动机构。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汽车电动遮阳帘的驱动机构,包括:
7.软轴,所述软轴的端部设置有第一接头;
8.软性顶拉件,所述软性顶拉件的端部设置有第二接头,所述第一接头与所述第二接头连接从而使所述软性顶拉件与所述软轴连接,其中,当所述软轴移动时可通过所述软性顶拉件拉动或者推动遮阳帘。
9.较佳的,还包括第一软管以及第二软管,所述软轴可移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软管内,所述软性顶拉件可移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二软管内。
10.较佳的,所述第一接头设置有卡槽并且所述第二接头设置有卡扣,或者所述第一接头设置有卡扣并且所述第二接头设置有卡槽,其中,所述卡扣与所述卡槽连接从而使所述第一接头与所述第二接头可拆卸连接。
11.较佳的,所述软轴沿其长度方向设置有螺纹。
12.较佳的,还包括电机、传动单元以及驱动齿轮组,所述驱动齿轮组通过所述传动单元与所述电机联动连接,所述驱动齿轮组与所述螺纹啮合,当所述驱动齿轮组转动时通过所述螺纹带动所述软轴移动。
13.较佳的,所述传动单元包括蜗轮以及蜗杆,所述蜗杆与所述电机的转轴连接,所述蜗轮与所述驱动齿轮组联动连接,所述蜗轮与所述蜗杆啮合。
14.较佳的,所述软轴设置为塑料件。
15.较佳的,所述软性顶拉件设置为钢丝绳或者钢索。
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7.1、该驱动机构通过软轴驱动软性顶拉件拉动或者推动遮阳帘,而不是直接通过软轴来带动遮阳帘,软性顶拉件能够在大幅度弯曲的情况下驱动遮阳帘动作,这样就无需软轴大幅度弯曲,并且软轴与软性顶拉件配合能够实现较小的弯曲半径(即大幅度弯曲),所以还能够减小驱动机构所需的空间。
18.2、软轴与软性顶拉件可拆卸连接,这样便于安装或者组装,可以根据需要挑选合适的软性顶拉件,然后通过第一接头以及第二接头将软轴与软性顶拉件连接在一起,并且还便于更换软性顶拉件。
19.3、电机在转动时,能够通过蜗杆带动蜗轮转动,蜗轮与驱动齿轮组通过传动轴连接,所以蜗轮转动时能够带动驱动齿轮组转动,而驱动齿轮组能够通过螺纹带动软轴移动。
附图说明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软轴与软性顶拉件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软轴与软性顶拉件的结构示意图。
22.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接头与第二接头的结构示意图。
23.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软轴与电机以及驱动齿轮组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24.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电机、传动单元以及驱动齿轮组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25.图中,100、软轴;110、螺纹;120、第一接头;200、软性顶拉件;210、第二接头;300、第一软管;400、第二软管;500、卡槽;600、卡扣;700、电机;800、传动单元;810、蜗轮;820、蜗杆;900、驱动齿轮组。
具体实施方式
26.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27.如图1-3所示,一种汽车电动遮阳帘的驱动机构,包括:软轴100以及软性顶拉件200,软轴100是刚性很小具有弹性可自由弯曲传动的轴,软性顶拉件200具有一定的刚性,所以能够拉动遮阳帘移动,还能够推动遮阳帘移动,并且软性顶拉件200相比软轴100而言可自由弯曲的幅度更大,所以软性顶拉件200允许的转弯半径更小。
28.所述软轴100的端部设置有第一接头120;所述软性顶拉件200的端部设置有第二接头210,所述第一接头120与所述第二接头210连接从而使所述软性顶拉件200与所述软轴100连接,其中,当所述软轴100移动时可通过所述软性顶拉件200拉动或者推动遮阳帘。
29.具体来说,软轴100与软性顶拉件200组成动力传递条,软轴100用于联接不同一轴线或者不在同一方向或有相对运动的两轴以传递作用力,软轴100能把拉力或者推力传递给软性顶拉件200,而软性顶拉件200能够实现大幅度的弯曲,可以通过软性顶拉件200实现大幅度的弯曲过渡,这样就能够减小动力传递条的转弯半径,让动力传递条(软轴100与软性顶拉件200)设置成相对较小的转弯半径,从而减小驱动机构所需的空间。
30.由于遮阳帘的移动方向与驱动机构的驱动方向不在同一轴线上,所以需要利用软
轴100进行传动,并通过软性顶拉件200实现两个不同运动方向的小半径的转弯过渡,在实际的结构中,驱动机构的驱动方向与遮阳帘的移动方向垂直,软性顶拉件200的一端与遮阳帘的侧边连接,并且软性顶拉件200的另一端通过第一接头120与第二接头210与软轴100连接,软轴100因为本身的原因导致其转弯半径较大,所以软性顶拉件200与软轴100连接的一端可以设置有一个半径较小的转弯,这样既能够实现动力的传递,又能够小半径的转弯。
31.优选的,软轴100优选为塑料件,所述软性顶拉件200设置为钢丝绳或者钢索。
32.如图1-3所示,还包括第一软管300以及第二软管400,所述软轴100可移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软管300内,所述软性顶拉件200可移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二软管400内。
33.优选的,第一软管300与第二软管400起到约束软轴100以及软性顶拉件200的作用,其中,第一软管300与第二软管400可以呈固定设置,软轴100在第一软管300内移动,软性顶拉件200在第二软管400内移动。
34.如图1、图3所示,所述第一接头120设置有卡槽500并且所述第二接头210设置有卡扣600,或者所述第一接头120设置有卡扣600并且所述第二接头210设置有卡槽500,其中,所述卡扣600与所述卡槽500连接从而使所述第一接头120与所述第二接头210可拆卸连接。
35.优选的,软轴100与软性顶拉件200可拆卸连接,这样便于安装或者组装,可以根据需要挑选合适的软性顶拉件200,然后通过第一接头120以及第二接头210将软轴100与软性顶拉件200连接在一起,并且还便于更换软性顶拉件200。
36.其中,第一接头120与第二接头210通过卡扣600与卡槽500的方式连接在一起,使得软轴100与软性顶拉件200能够传递动力。
37.如图1、图2、图4、图5所示,所述软轴100沿其长度方向设置有螺纹110,优选的,螺纹110能够将旋转的动力转化为软轴100移动的动力。
38.在上述实施方式的基础上,该驱动机构还包括电机700、传动单元800以及驱动齿轮组900,所述驱动齿轮组900通过所述传动单元800与所述电机700联动连接,所述驱动齿轮组900与所述螺纹110啮合,当所述驱动齿轮组900转动时通过所述螺纹110带动所述软轴100移动。
39.驱动齿轮组900由两个同轴的齿轮组成,其中,所述传动单元800包括蜗轮810以及蜗杆820,所述蜗杆820与所述电机700的转轴连接,所述蜗轮810与所述驱动齿轮组900联动连接,所述蜗轮810与所述蜗杆820啮合。
40.电机700在转动时,能够通过蜗杆820带动蜗轮810转动,蜗轮810与驱动齿轮组900通过传动轴连接,所以蜗轮810转动时能够带动驱动齿轮组900转动,而驱动齿轮组900类似于蜗杆820结构,能够通过螺纹110带动软轴100移动。
41.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42.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一”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3.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固定”等应做广义理
解,例如,“固定”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4.另外,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45.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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