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移动式法医工作车。
背景技术:2.当出现刑事案件时,常需要将尸体运送至特定场所(比如殡仪馆的殓房、法医鉴定中心等)进行尸检。以上,在尸体保存相对完整的情况下,是可适用的。但若尸体高度腐烂难以移动,或者移动会造成尸体重大损伤时,则需要法医在现场进行尸检。
3.但需要法医现场尸检时,由于现场的设备和条件有限,尸检过程费时费力,且在案发现场进行普通的解剖尸检,会使得很多死者家属难以接受。且现场尸检时,只能借助简单的检测手段进行尸检,例如搭建临时检测台,检测条件较简陋。更进一步地,一旦在现场普通尸检解剖后,很难再进行二次尸检,对破案产生一定的困难。
4.因此,需要一种新型的移动式法医工作车,可为法医在不同场所进行现场尸检时,提供较好的检测设备和检测环境,并且一定程度上保持尸体的完整性,提高死者家属的可接受度。
技术实现要素:5.为了克服上述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移动式法医工作车,可方便快速地将尸检所需设备运送到各案发现场,在现场进行尸检,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尸体的破坏。
6.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移动式法医工作车,法医工作车包括车载箱体,车载箱体包括:
7.检测舱,检测舱设有影像设备、显微设备和分析设备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
8.解剖舱;
9.办公舱,办公舱设有用于操作影像设备的操作设备,操作设备内存储检测数据;
10.检测舱开设有接收待测尸体的第一接收门,于第一接收门的底部,设有升降设备以移动待测尸体,其中升降设备的一端呈枢轴设计,另一端呈自由无接触,当待测尸体上升到期望高度后,升降设备在枢轴处旋转,将待测尸体平面旋转至影像设备内;
11.解剖舱开设有第二接收门,于第二接收门的底部,设有第一折叠梯,以提供行走路径;
12.办公舱开设有第三接收门,于第三接收门的底部,设有第二折叠梯,以提供行走路径。
13.优选地,影像设备包括:ct设备、cr设备、dr设备、mr设备、b超设备、彩超du设备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
14.优选地,影像设备设于检测舱内靠近于车尾的位置,且影像设备的宽度不露出于第一接收门的边缘。
15.优选地,解剖舱内设有解剖台及标本储物柜;
16.解剖台设置于解剖舱内靠近于检测舱的端部中间位置,并沿法医工作车的长度方向延伸,使得解剖台的延伸方向与影像设备的检测方向相同;
17.标本储物柜设于解剖舱内远离于检测舱的端部位置。
18.优选地,解剖舱和检测舱间设有一伸缩遮挡设备;
19.伸缩遮挡设备处于伸开状态时,分隔解剖舱和检测舱;
20.伸缩遮挡设备处于压
21.缩状态时,解剖舱和检测舱连通。
22.优选地,所述办公舱还包括控制台,所述操作设备和办公设备设于所述控制台上;
23.所述操作设备包括控制所述影像设备的操作台;
24.所述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柜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25.优选地,操作设备与影像设备经连接元件电连接或通信连接;
26.连接元件排布于车载箱体的底部,且连接元件外包覆有保护设备,以将连接元件与外界隔离;
27.办公舱的侧壁开设有通风口。
28.优选地,第一折叠梯和第二折叠梯呈折叠状态时,放置于办公舱内;
29.当法医工作车移动至案发现场时,第一折叠梯和第二折叠梯呈打开状态时,一端分别架设于第二接收门和第三接收门的底部,另一端架设于地面上。
30.优选地,解剖舱和办公舱间经隔离板分隔。
31.优选地,检测舱内相对于第一接收门的侧壁开设有第四接收门;
32.当影像设备工作时,第四接收门呈关闭状态。
33.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34.1.法医工作车可在多地使用,并在现场进行尸检;
35.2.可为法医提供较好的检测设备和检测环境;
36.3.法医可进行无损检测,保持尸体的完整性;
37.4.相比常规解剖尸检,效率可大幅提高;
38.5.可对遗漏环节或再确认项进行二次尸检。
附图说明
39.图1为符合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例中法医工作车的结构示意图。
40.附图标记:
41.1-检测舱、2-解剖舱、3-办公舱、4-影像设备、5-升降设备、6-第一折叠梯、7-解剖台、8-标本储物柜、9-操作设备、10-办公设备。
具体实施方式
42.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43.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公开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44.在本公开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公开。在本公开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45.应当理解,尽管在本公开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公开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可以被解释成为“在
……
时”或“当
……
时”或“响应于确定”。
4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48.在后续的描述中,使用用于表示元件的诸如“模块”、“部件”或“单元”的后缀仅为了有利于本实用新型的说明,其本身并没有特定的意义。因此,“模块”与“部件”可以混合地使用。
49.参阅图1,为符合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例中法医工作车的结构示意图。法医工作所需的设备均设置在车辆上,给与工作展开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具体地,法医工作车包括车载箱体,车载箱体设置在车辆的后部,类似于方舱可灵活行驶在案发现场间。车载箱体沿车尾至车头的方向分隔出多个空间,分别为检测舱1、解剖舱2和办公舱3。检测舱1内设置有影像设备4、显微设备和分析设备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可用于对待测尸体进行不解剖下的影像分析。解剖舱2邻接于检测舱1,当法医对待测尸体初步分析后,可对具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剖,更准确地确定死亡原因。办公舱3邻接于解剖舱2,其内设有可远程操控影像设备4的办公设备10,当待测尸体运放至检测舱1内时,只需在办公舱3内操作,即可完成对待测尸体的检测。检测完毕后,检测数据将被存储在办公设备10内,一方面起到数据保存的作用,另一方面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电子数据的保全可保证外界人士不会对证据进行篡改。
50.为完全适应尸检过程,在检测舱1上开设有用于接收待测尸体的第一接收门,待测尸体可从第一接收门搬运至检测舱1内。为方便待测尸体的搬运,防止待测尸体在搬运过程中受到损坏,第一接收门的底部设有升降设备5。待测尸体放置在升降设备5上后,可由人员操控,将待测尸体抬起或放下,且升降设备5的一端可呈枢轴设计,另一端呈自由无接触,当待测尸体上升到期望高度后,在枢轴处旋转,将待测尸体平面旋转至影像设备4内。
51.而解剖舱2和办公舱3上分别开设有第二接收门和第三接收门,在第二接收门和第三接收门的底部,分别设有第一折叠椅和第二折叠椅,提供行走路径,法医或其他工作人员
可行走在第一折叠椅和第二折叠椅上,以进入或离开解剖舱2和办公舱3。
52.具有上述配置后,在案发现场即可完成尸检,且由于设备齐全,检测结果基本可接近于专业尸检的位置处给出的检测结果。影像设备4也可对尸检提供无解剖检测,以照顾家属的想法。此外,相比常规解剖尸检,效率可大幅提高,还可对遗漏环节或再确认项进行二次尸检。
53.一优选实施例中,影像设备4、显微设备和分析设备包括:ct设备、cr设备、dr设备、mr设备、b超设备、彩超du设备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ct设备是计算机断层成像(computedtomography)的简称,顾名思义,其生成的ct图像是一系列人体某一层水平面(横断面)的图像集。cr设备用于医学影像疾病诊断的,它使用数字化影像,方便接入pacs系统,可结合计算机技术处理图像,提高影像质量。dr设备即数字化x射线摄影,直接将x线光子通过电子暗盒转换为数字化图像,是当前放射技术的发展趋势。mr设备即核磁共振检查设备。b超设备的原理是用超声波穿透人体,当声波遇到人体组织时会产生反射波,通过计算反射波成像,显示病灶情况。彩超du设备通常由探头(相控阵、线阵、凸阵、机械扇扫、三维探头、内窥镜探头等)、超声波发射/接收电路、信号处理和图像显示等部分组成。利用超声多普勒技术和超声回波原理,同时进行采集血流运动、组织运动信息和人体器官组织成像的设备。
54.进一步地,影像设备4设于检测舱1内靠近于车尾的位置,防止法医工作车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对影像设备4的检测结果产生影响。且影像设备4的宽度不露出于所述第一接收门的边缘,即便在第一接收门打开的状态,也不会露出影像设备4,保护影像设备4始终位于法医工作车内。
55.一优选实施例中,解剖舱2内设有解剖台7及标本储物柜8,解剖台7设置于解剖舱2内靠近于检测舱1的端部中间位置,并沿法医工作车的长度方向延伸,使得解剖台7的延伸方向与影像设备4的检测方向相同,使得在检测舱1内完成检测的待测尸体可沿放置的方向运送至解剖台7处。更进一步地,解剖台7可设计为滑动式的,随需要移动。标本储物柜8设于解剖舱2内远离于检测舱1的端部位置,在解剖台7上对待测尸体解剖下,解剖下来的待测尸体的生物组织可直接存放在标本储物柜8内,防止证据被污染。
56.为实现待测尸体在解剖舱2和检测舱1间的快速移动,解剖舱2和检测舱1间设有一伸缩遮挡设备,例如可伸缩屏风等。伸缩遮挡设备处于伸开状态时,分隔解剖舱2和检测舱1;伸缩遮挡设备处于压缩状态时,解剖舱2和检测舱1连通,移动解剖舱2或待测尸体,可实现在微小环境内对待测尸体的检测和解剖。
57.又一优选实施例中,办公舱3还包括控制台,操作设备9和办公设备10设于操作台上;办公设备10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柜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操作设备9则可以是用于控制影像设备的操作台或类似装置。法医对检测舱1内的期望操作,可全部完成在控制台上。
58.由于办公舱3与检测舱1分隔,办公设备10与影像设备4经连接元件电连接或通信连接,以实现将操作指令远程发送至影像设备4。或者在法医工作车上设置路由设备,所有电子设备均在路由设备上中继。连接元件排布于车载箱体的底部,且连接元件外包覆有保护设备,以将连接元件与外界隔离。另一方面,办公舱3的侧壁开设有通风口,防止环境污染。
59.一优选实施例中,第一折叠梯6和第二折叠梯呈折叠状态时,放置于办公舱3内,在
法医工作车行驶时,第一折叠梯6和第二折叠梯可随法医工作车一同移动。当法医工作车移动至案发现场时,第一折叠梯6和第二折叠梯呈打开状态时,一端分别架设于第二接收门和第三接收门的底部,另一端架设于地面上,方便人员行走,灵活性强。
60.优选或可选地,解剖舱2和办公舱3间经隔离板分隔,人员若需在解剖舱2和办公舱3间移动,需从第二接收门和第三接收门间移动,防止解剖舱2的异味流窜至办公舱3。
61.优选或可选地,在检测舱1内相对于第一接收门的侧壁上开设有第四接收门,不管法医工作车停在何处,两侧均可打开,方便运输待测尸体至检测舱1。可以理解的是,第四接收门可用作备用们,当具有辐射的影像设备工作时,所有接收门均关闭,防止射线漏出。
62.应当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有较佳的实施性,且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该领域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变更或修饰为等同的有效实施例,但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