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减速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918235发布日期:2024-05-10 23:57阅读:8来源:国知局
车辆减速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车辆减速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1、已知有一种车辆减速辅助装置,在驾驶员应该进行使车辆减速的操作时未进行该操作的情况下执行自主地使车辆减速的减速辅助控制。作为该车辆减速辅助装置,已知有下述车辆减速辅助装置: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执行减速辅助控制,但在车辆在停车场中行驶时,不执行减速辅助控制(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2、现有技术文献

3、专利文献

4、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20-114705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1、有时,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车辆的减速度过大等、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对于驾驶员而言会感到过度。在车辆减速辅助装置配置成能够变更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车辆的减速度的大小等辅助等级的情况下,虽然驾驶员能够变更辅助等级,但不进行这样的变更、以不变的辅助等级继续使用车辆的驾驶员也不在少数。对于这样的驾驶员,若建议降低辅助等级或者自主降低辅助等级,则对于驾驶员来说,便利性提高。

2、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辆减速辅助装置,能够适当地建议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或者适当地自主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

3、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在车辆与减速辅助对象之间的距离成为了规定距离以下时所述车辆的操作者未进行加速操作或减速操作的情况下,执行对所述车辆的减速进行辅助的减速辅助控制。并且,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配置成,在满足规定条件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进行了规定次数以上的情况下,建议所述操作者降低或者自主降低所述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其中所述规定条件是指,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或所述减速操作、且该加速操作或该减速操作的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规定时间这一条件。

4、在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对于车辆的操作者而言过剩的情况下,有时操作者会持续进行较小程度的加速操作或减速操作一定时间。因此,在操作者持续进行较小程度的加速操作或减速操作一定时间的次数多的情况下,有可能当前的辅助等级对于该操作者而言过剩。

5、根据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在满足加速操作或减速操作的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规定时间这一规定条件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进行了规定次数以上的情况下,建议操作者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或者自主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因而,能够适当地建议操作者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或者适当地自主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

6、此外,在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中,在正在执行所述减速辅助控制时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的情况下的所述规定条件,例如是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且该加速操作的程度为作为所述规定程度的第一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作为所述规定时间的第一时间这一第一条件。另外,在未在执行所述减速辅助控制时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的情况下的所述规定条件,例如是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且该加速操作的程度为作为所述规定程度的第二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作为所述规定时间的第二时间、且所述车辆的减速度为非辅助时加速操作减速度以下这一第二条件。另外,在正在执行所述减速辅助控制时进行了所述减速操作的情况下的所述规定条件,例如是进行了所述减速操作、且该减速操作的程度为作为所述规定程度的第三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作为所述规定时间的第三时间这一第三条件。另外,在未在执行所述减速辅助控制时进行了所述减速操作的情况下的所述规定条件,例如是进行了所述减速操作、且该减速操作的程度为作为所述规定程度的第四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作为所述规定时间的第四时间、且所述车辆的减速度为非辅助时减速操作减速度以下这一第四条件。

7、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具有过剩感的操作者在正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和未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会进行不同方式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因此,为了更准确地判定操作者是否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具有过剩感,在正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和未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使建议操作者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或者自主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的条件不同是有效的。

8、根据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在正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和未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规定条件不同。因而,能够在更准确地判定了操作者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具有过剩感的基础上,建议操作者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或者自主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

9、另外,在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中,在正在执行所述减速辅助控制时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的情况下的所述规定条件,例如是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且该加速操作的程度为作为所述规定程度的第一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作为所述规定时间的第一时间这一第一条件。另外,在虽然检测到所述减速辅助对象但未执行所述减速辅助控制时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的情况下的所述规定条件,例如是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且该加速操作的程度为作为所述规定程度的第二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作为所述规定时间的第二时间、且所述车辆的减速度为非辅助时加速操作减速度以下这一第二条件。另外,在正在执行所述减速辅助控制时进行了所述减速操作的情况下的所述规定条件,例如是进行了所述减速操作、且该减速操作的程度为作为所述规定程度的第三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作为所述规定时间的第三时间这一第三条件。另外,在虽然检测到所述减速辅助对象但未执行所述减速辅助控制时进行了所述减速操作的情况下的所述规定条件,例如是进行了所述减速操作、且该减速操作的程度为作为所述规定程度的第四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作为所述规定时间的第四时间、且所述车辆的减速度为非辅助时减速操作减速度以下这一第四条件。

10、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具有过剩感的操作者在正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和虽然检测到减速辅助对象但未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会进行不同方式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因此,为了更准确地判定操作者是否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具有过剩感,在正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和虽然检测到减速辅助对象但未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使建议操作者降低或者自主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的条件不同是有效的。

11、根据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在正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和虽然检测到减速辅助对象但未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规定条件不同。因而,能够在更准确地判定了操作者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具有过剩感的基础上,建议操作者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或者自主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

12、另外,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也可以配置成:在配置成在满足所述规定条件的所述弱加速操作或所述弱减速操作进行了所述规定次数以上时自主降低所述辅助等级的情况下,使在满足所述第一条件的所述弱加速操作进行了所述规定次数以上时自主降低所述辅助等级的方式、和在满足所述第二条件的所述弱加速操作进行了所述规定次数以上时自主降低所述辅助等级的方式为互不相同的方式。在该情况下,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也可以配置成,使在满足所述第三条件的所述弱减速操作进行了所述规定次数以上时自主降低所述辅助等级的方式、和在满足所述第四条件的所述弱减速操作进行了所述规定次数以上时自主降低所述辅助等级的方式为互不相同的方式。

13、在正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操作者进行了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的情况、和未在执行减速辅助控制时操作者进行了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的情况下,操作者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的过剩感不同。

14、根据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在满足第一条件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进行了规定次数以上时自主降低辅助等级的方式、和在满足第二条件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进行了规定次数以上时自主降低辅助等级的方式为互不相同的方式。另外,在满足第三条件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进行了规定次数以上时自主降低辅助等级的方式、和在满足第四条件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进行了规定次数以上时自主降低辅助等级的方式为互不相同的方式。因而,能够实现与操作者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的过剩感相应的辅助等级的自主降低。

15、另外,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也可以配置成,在所述车辆处于能够行驶的状态即启动状态的期间取得所述弱加速操作或所述弱减速操作进行的次数,在所述车辆从所述启动状态变为了该车辆无法行驶的状态即非启动状态时将所述取得的次数重置。

16、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的过剩感根据车辆的每个操作者而不同。因此,为了更准确地判定操作者是否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具有过剩感,在该判定中考虑车辆的操作者因轮换等而变为了别的操作者的情况是有效的。并且,在从车辆能够行驶的状态变为了车辆无法行驶的状态的情况下,车辆的操作者有可能换成别的操作者。

17、根据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装置,在车辆从启动状态变为了非启动状态时,所取得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的次数被重置。因而,能够更适当地实现与操作者对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的过剩感相应的、降低辅助等级这一建议或辅助等级的自主降低。

18、另外,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方法,是在车辆与减速辅助对象之间的距离成为了规定距离以下时所述车辆的操作者未进行加速操作或减速操作的情况下、执行对所述车辆的减速进行辅助的减速辅助控制的方法。并且,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方法具有下述步骤:在满足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或所述减速操作、且该加速操作或该减速操作的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规定时间这一规定条件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进行了规定次数以上的情况下,建议所述操作者降低或者自主降低所述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

19、根据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方法,基于由先前所述的理由相同的理由,能够适当地建议操作者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或者适当地自主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

20、另外,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程序,是在车辆与减速辅助对象之间的距离成为了规定距离以下时所述车辆的操作者未进行加速操作或减速操作的情况下、执行对所述车辆的减速进行辅助的减速辅助控制的程序。并且,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程序配置成,在满足进行了所述加速操作或所述减速操作、且该加速操作或该减速操作的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下的状态持续了规定时间这一规定条件的弱加速操作或弱减速操作进行了规定次数以上的情况下,建议所述操作者降低或者自主降低所述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

21、根据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减速辅助程序,基于与先前所述的理由相同的理由,能够适当地建议操作者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或者适当地自主降低减速辅助控制下的辅助等级。

22、本发明的构成要素不限定于以下参照附图描述的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发明的其他目的、其他特征及附带的优点能够从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说明中容易地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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