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汽车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系统包括中央控制器和多个轮端制动装置,所述多个轮端制动装置与电动汽车的多个车轮一一对应,所述多个车轮包括前轮和后轮,每个所述轮端制动装置用于向一个所述车轮的刹车盘输出制动力以制动所述电动汽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电动汽车的后轮对应的轮端制动装置输出制动力具体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控制器还用于: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控制器还用于: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控制器用于: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后轮对应的轮端制动装置输出制动力,包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值随所述方向盘的转角的增大而增大;或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漂移阈值随所述方向盘的转角增大而增大;或者,所述漂移阈值为固定值。
9.一种电动汽车的制动控制方法,所述电动汽车包括制动系统,所述制动系统用于向所述电动汽车的多个车轮输出制动力,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系统向所述后轮输出制动力包括: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漂移阈值随所述方向盘的转角的增大而增大;或者所述漂移阈值为固定值。
13.一种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汽车包括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动系统、驱动系统、油门踏板、制动踏板以及方向盘,所述油门踏板用于指示所述驱动系统向所述电动汽车的车轮输出驱动力,所述制动踏板用于指示所述制动系统向所述电动汽车的多个车轮输出制动力。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汽车还包括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在所述制动系统用于向所述电动汽车的后轮输出制动力的过程中,所述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