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牵引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构架;
牵引机构,所述牵引机构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构架上;
点头抑制机构,所述点头抑制机构为两组且分别安装在所述构架的相对两侧,每组所述点头抑制机构包括:扭杆、扭臂、连杆,所述扭臂一端固定在所述扭杆上且另一端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连杆上,所述扭杆可轴向移动地安装在所述构架上且所述连杆可转动地连接在车体上,或所述扭杆可轴向移动地安装在所述车体上且所述连杆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构架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牵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点头抑制机构的所述连杆和所述扭臂分别为两个且一一对应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牵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扭杆和所述构架之间连接有二系弹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牵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系弹簧为空气弹簧或橡胶沙漏弹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牵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机构包括:
牵引杆,所述牵引杆为两个且间隔开设置,每个所述牵引杆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构架上;
拐臂,所述拐臂分别为两个且分别可转动地连接在两个所述牵引杆上,所述拐臂连接在所述车体上;
横杆,所述横杆可转动地连接在两个所述拐臂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牵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机构包括:牵引杆,所述牵引杆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构架和所述车体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牵引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减震机构,所述减震机构包括:在所述构架的横向上布置的横向减震器和在垂直所述构架所在的平面方向上布置的垂向减震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牵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机构包括:多个所述横向减震器,所述多个横向减震器分别连接在所述构架上且分别与两组所述点头抑制机构位于同侧。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牵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机构包括:四个所述垂向减震器,所述构架大体呈矩形,四个所述垂向减震器分别设置在所述构架的边角处。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牵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机构包括:两个所述垂向减震器,所述构架大体呈矩形,两个所述垂向减震器分别设置在所述构架的斜对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