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可旋转式的猴车座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17355阅读:882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可旋转式的猴车座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可旋转式的猴车座椅。



背景技术:

煤矿工人下、上井工作要乘座猴车座椅,目前国内煤矿斜巷猴车座椅基本采用单向运行模式运送人员,但有个别矿井斜巷因巷道布局需要,为充分利用当前巷道布局,科学合理优化斜巷运输,方便职工乘坐,降低乘坐人员劳动强度,根据巷道布局及斜巷提升设施的安全距离保证,确保乘坐人员安全乘坐猴车,需将猴车座椅实现双向运行模式,为此设计一种新型可旋转式的安全高效猴车座椅以满足乘人运送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在管状的座椅上杆和管状的座椅下杆之间设置有旋转机构的新型可旋转式的猴车座椅。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新型可旋转式的猴车座椅,包括座椅本体,所述的座椅本体包括管状的座椅上杆、管状的座椅下杆、以及设置在管状的座椅上杆和管状的座椅下杆之间的旋转机构,所述的旋转机构包括一端匹配套设在管状的座椅上杆的下端另一端匹配套设在管状的座椅下杆的上端的拉杆、以及匹配设置在拉杆上的两个螺母,所述的两个螺母分别固定设置在管状的座椅上杆的下端和管状的座椅下杆的上端,所述的其中一螺母固定焊接在拉杆上。

所述的拉杆的直径为26mm,所述的管状的座椅下杆的长度为500mm。

所述的两个螺母分别固定焊接在管状的座椅上杆的下端和管状的座椅下杆的上端。

所述的管状的座椅上杆和管状的座椅下杆之间设置有闭锁机构,所述的闭锁机构包括管状的座椅上杆的上端和管状的座椅下杆的上端的两侧均固定对称设置的闭锁孔,所述的管状的座椅上杆的闭锁孔的上方设置有链条,所述的链条的下端设置有与闭锁孔相匹配的闭锁销。

本实用新型的增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巧妙,成本低,职工乘坐以及操作方便,只需拔出插在闭锁孔中的闭锁销,即可调整座椅方向,能有效实现座椅的旋转,实用性强。

2、本实用新型安全可靠性强,旋转机构的拉杆利用直径26mm的高强螺栓改造加工而成,安全系数有保障;所述的管状的座椅上杆和管状的座椅下杆之间设置有闭锁机构,有效的防止人员在乘坐猴车过程中座椅本体的随意转动,确保人员乘坐猴车安全。

3、本实用新型的旋转机构的两个螺母中的一个固定焊接在拉杆上,有效的防止后期使用过程中的滑丝,大大的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安全系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可旋转式的猴车座椅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可旋转式的猴车座椅的旋转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可旋转式的猴车座椅的局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

参见图1、图2和图3,图中序号:1为管状的座椅上杆、2为管状的座椅下杆、3为拉杆、4为螺母、5为闭锁孔、6为链条和7为闭锁销。

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可旋转式的猴车座椅,包括座椅本体,所述的座椅本体包括管状的座椅上杆1、管状的座椅下杆2、以及设置在管状的座椅上杆1和管状的座椅下杆2之间的旋转机构,所述的旋转机构包括一端匹配套设在管状的座椅上杆1的下端另一端匹配套设在管状的座椅下杆2的上端的拉杆3、以及匹配设置在拉杆3上的两个螺母4,所述的两个螺母4分别固定设置在管状的座椅上杆1的下端和管状的座椅下杆2的上端,所述的其中一螺母4固定焊接在拉杆3上。所述的拉杆3的直径为26mm,所述的管状的座椅下杆2的长度为500mm。所述的两个螺母4分别固定焊接在管状的座椅上杆1的下端和管状的座椅下杆2的上端。

所述的管状的座椅上杆1和管状的座椅下杆2之间设置有闭锁机构,所述的闭锁机构包括管状的座椅上杆1的上端和管状的座椅下杆2的上端的两侧均固定对称设置的闭锁孔5,所述的管状的座椅上杆1的闭锁孔5的上方设置有链条6,所述的链条6的下端设置有与闭锁孔5相匹配的闭锁销7。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巧妙,成本低,职工乘坐以及操作方便,只需拔出插在闭锁孔5中的闭锁销7,即可调整座椅方向,能有效实现座椅的旋转,实用性强;本实用新型安全可靠性强,旋转机构的拉杆3利用直径26mm的高强螺栓改造加工而成,安全系数有保障;所述的管状的座椅上杆1和管状的座椅下杆2之间设置有闭锁机构,有效的防止人员在乘坐猴车过程中座椅本体的随意转动,确保人员乘坐猴车安全;本实用新型的旋转机构的两个螺母4中的一个固定焊接在拉杆3上,有效的防止后期使用过程中的滑丝,大大的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安全系数。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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