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辅助驾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89920发布日期:2018-10-30 23:3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有轨电车辅助驾驶系统,包括车载系统和地面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系统包括辅助驾驶主机、数据采集单元、视频采集单元、显示器、传输单元和车地对讲模块,所述的地面服务系统包括通信服务器和数据服务器,所述车载系统与地面服务系统通过传输单元以无线传输方式与通信服务器连接,通信服务器和数据服务器通过以太网连接;

所述的数据采集单元包括VCME主机、信号主机;

所述VCME主机通过以太网和辅助驾驶主机连接;

所述信号主机通过以太网和辅助驾驶主机连接;

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通过USB和辅助驾驶主机连接;

所述传输单元通过以太网和和辅助驾驶主机连接;

所述车地对讲模块包括语音装置和拾音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轨电车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采集单元为摄像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有轨电车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安装在驾驶员正前方和右上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轨电车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单元为CG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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