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A柱(10),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A柱(10)包括A柱内板(11)、A柱外板(12)以及位于所述A柱内板(11)与所述A柱外板(12)之间的内加强板(13),所述内加强板(13)延伸至所述A柱内板(11)与所述A柱外板(12)的底部,且分别与所述A柱内板(11)和所述A柱外板(12)连接形成空腔结构(15、1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A柱(10),其特征在于:所述A柱内板(11)、所述内加强板(13)以及所述A柱外板(12)的横截面均呈“几”字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A柱(10),其特征在于:所述A柱内板(11)、所述内加强板(13)以及所述A柱外板(12)均包括板主体与外翻边,所述板主体的横截面呈U形,所述外翻边一体成型于所述板主体开口的两侧。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A柱(10),其特征在于:所述A柱内板(11)、所述内加强板(13)以及所述A柱外板(12)的外翻边之间依次叠加焊接。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A柱(10),其特征在于:所述A柱内板(11)与所述A柱外板(12)开口相向,所述内加强板(13)与所述A柱内板(11)开口相向。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A柱(10),其特征在于:所述A柱内板(11)、所述内加强板(13)以及所述A柱外板(12)的底部呈L形弯曲。
7.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汽车A柱(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