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周转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9298阅读:430来源:国知局
法兰周转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兰周转架。



背景技术:

法兰加工完成后需要进行后续的检测等工序,如无损检测,现有技术中,对法兰进行无损检测时,需要通过行车以及吊具将法兰吊装至无损检测台上进行,检测完成后需要再次利用行车将法兰吊离,因此法兰的周转完成依赖行车进行,由于行车的安装局限性,因此造成法兰周转受到很大的局限,周转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术的不足,从而提供一种法兰周转架,无需采用行车,法兰周转方便。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法兰周转架,包括法兰置放架以及周转车,所述法兰置放架包括位于两侧横向设置的底梁、垂直设置于两侧所述底梁内侧的若干第一梳齿管,所述第一梳齿管沿着所述底梁的长度方向均匀分布,两侧所述底梁之间设置有调节两者间距的间距调节机构,所述周转车包括周转车本体、转动设置于所述周转车本体底部的滚轮、沿着上下方向滑动设置于所述周转车本体上方的周转梳齿架,所述周转梳齿架包括呈工字形的支撑架、垂直设置于所述支撑架外侧的第二梳齿管,所述第二梳齿管沿着所述支撑架的长度方向均匀分布,所述第一梳齿管与所述第二梳齿管相配合,所述支撑架与所述周转车本体之间设置有升降机构。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间距调节机构包括垂直设置于所述底梁上部的第一连接杆以及第二连接杆、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连接杆上的第一螺套、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连接杆上的第二螺套、与所述第一螺套以及所述第二螺套相配合的调节丝杠,所述第一螺套与所述第二螺套的螺纹方向相反。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调节丝杠上固定设置有操作把手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升降机构包括开设于所述周转车本体上的空腔、盖设于所述空腔顶部的升降板、设置于所述空腔内驱动所述升降板的提升气缸。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第一梳齿管以及所述第二梳齿管的横截面均呈矩形。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底梁的底部设置有若干L型支撑脚。

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法兰周转时,利用周转车本体上支撑架的第二梳齿管对法兰进行支撑,通过移动周转车本体将法兰进行移动,需要放置法兰时,将周转车移动至法兰放置架的下方,第一梳齿管与第二梳齿管交错,升降机构带动支撑架下降,法兰落在第一梳齿管上,而后可以将周转车移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图2为周转车示意图;

图3为间距调节机构示意图。

其中:1、底梁;2、第一梳齿管;3、周转车本体;4、滚轮;5、支撑架;6、第二梳齿管;7、第一连接杆;8、第二连接杆;9、第一螺套;10、第二螺套;11、调节丝杠;12、升降板;13、提升气缸;14、操作把手;15、L型支撑脚。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法兰周转架,包括法兰置放架以及周转车,所述法兰置放架包括位于两侧横向设置的底梁1、垂直设置于两侧所述底梁1内侧的若干第一梳齿管2,所述第一梳齿管2沿着所述底梁1的长度方向均匀分布,两侧所述底梁1之间设置有调节两者间距的间距调节机构,所述周转车包括周转车本体3、转动设置于所述周转车本体3底部的滚轮4、沿着上下方向滑动设置于所述周转车本体3上方的周转梳齿架,所述周转梳齿架包括呈工字形的支撑架5、垂直设置于所述支撑架5外侧的第二梳齿管,所述第二梳齿管沿着所述支撑架5的长度方向均匀分布,所述第一梳齿管2与所述第二梳齿管相配合,所述支撑架5与所述周转车本体3之间设置有升降机构。

通过设置间距调节机构可以适用于不同尺寸的法兰,适用范围广。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间距调节机构包括垂直设置于所述底梁1上部的第一连接杆7以及第二连接杆8、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连接杆7上的第一螺套9、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连接杆8上的第二螺套10、与所述第一螺套9以及所述第二螺套10相配合的调节丝杠11,所述第一螺套9与所述第二螺套10的螺纹方向相反,需要调节两侧底梁1之间的间距时,只需通过转动调节丝杠11,即可调节第一螺套9与第二螺套10的位置。

为了方便操作调节丝杠11,调节舒适,所述调节丝杠11上固定设置有操作把手14

为了方便控制升降板12升降,所述升降机构包括开设于所述周转车本体3上的空腔、盖设于所述空腔顶部的升降板12、设置于所述空腔内驱动所述升降板12的提升气缸13,操作人员只需控制提升气缸13开启或者关闭即可,操作方便。

为了防止法兰滑脱,所述第一梳齿管2以及所述第二梳齿管的横截面均呈矩形。

为了使得底梁1放置平稳,所述底梁1的底部设置有若干L型支撑脚15。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其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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