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的自行车车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98131阅读:782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的自行车车框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的自行车车框,属于自行车装置领域。



背景技术:
自行车除了当作交通工作之外,还承担着带人载物的功能。在比利时设计展上,这辆“全身”都是车筐的休闲自行车获得了许多人的关注。多车筐自行车设计师将车子原来的框架结构进行了改造,除了车轮和车座子外,其余地方增添了许多篮框结构,全车载重量最大可达150千克。骑上这样的自行车,再也不用担心东西没地方放了。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98205227.8的一种具有上护带的自行车车框,它由框体和具有弹性的护带组成。具有弹性的护带装在框体的上口处。护带由两个“V”型带和联接两个“V”型带的子母搭扣组成。护带也可以采用由两个“T”型带和联接两个“T”型带的挂扣组成。框体为由Φ4—6mm的铁丝焊接而成的网状结构。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护带能够防止车框内物品的颠出,并且框体强度大,使用寿命长。它也适用于摩托车。但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的自行车车框,不能实现更快更全面折叠自行车车框不占用车前空间,不能实现便携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的自行车车框,其结构包括车框扣板、车框插入卡杆、车框支撑架、车框折角扣、车框内侧旁架、旁架折叠活动扣、车框外侧旁架、挡板支撑架,所述车框扣板设于车框插入卡杆上方,所述车框插入卡杆设于车框支撑架后方,所述车框支撑架设于车框折角扣内侧,所述车框支撑架与车框折角扣固定连接,所述车框折角扣设于车框内侧旁架后方,所述车框折角扣与车框内侧旁架固定连接,所述车框内侧旁架设于旁架折叠活动扣后方,所述旁架折叠活动扣设于车框外侧旁架后方,所述车框外侧旁架设于挡板支撑架后方,所述车框外侧旁架与挡板支撑架相连接,所述旁架折叠活动扣设有旁架折叠活动扣板、旁架折叠活动扣轮,所述旁架折叠活动扣板与旁架折叠活动扣轮活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车框扣板设有车框扣板槽、车框扣板固定孔。

进一步的,所述车框扣板槽与车框扣板固定孔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车框扣板与车框支撑架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车框插入卡杆与车框支撑架活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车框扣板为合金材料。

进一步的,所述旁架折叠活动扣为合金材料。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的自行车车框,通过旁架折叠活动扣,实现了更快更全面折叠自行车车框不占用车前空间,需要放物品又可展开,实现便携效果。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的自行车车框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车框扣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旁架折叠活动扣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车框扣板-1、车框插入卡杆-2、车框支撑架-3、车框折角扣-4、车框内侧旁架-5、旁架折叠活动扣-6、车框外侧旁架-7、挡板支撑架-8、车框扣板槽-10、车框扣板固定孔-11、旁架折叠活动扣板-60、旁架折叠活动扣轮-61。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的自行车车框,其结构包括车框扣板1、车框插入卡杆2、车框支撑架3、车框折角扣4、车框内侧旁架5、旁架折叠活动扣6、车框外侧旁架7、挡板支撑架8,所述车框扣板1设于车框插入卡杆2上方,所述车框插入卡杆2设于车框支撑架3后方,所述车框支撑架3设于车框折角扣4内侧,所述车框支撑架3与车框折角扣4固定连接,所述车框折角扣4设于车框内侧旁架5后方,所述车框折角扣4与车框内侧旁架5固定连接,所述车框内侧旁架5设于旁架折叠活动扣6后方,所述旁架折叠活动扣6设于车框外侧旁架7后方,所述车框外侧旁架7设于挡板支撑架8后方,所述车框外侧旁架7与挡板支撑架8相连接,所述旁架折叠活动扣6设有旁架折叠活动扣板60、旁架折叠活动扣轮61,所述旁架折叠活动扣板60与旁架折叠活动扣轮61活动连接,所述车框扣板1设有车框扣板槽10、车框扣板固定孔11,所述车框扣板槽10与车框扣板固定孔11固定连接,所述车框扣板1与车框支撑架3相连接,所述车框插入卡杆2与车框支撑架3活动连接,所述车框扣板1为合金材料,所述旁架折叠活动扣6为合金材料。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旁架折叠活动扣6,实现了更快更全面折叠自行车车框不占用车前空间,需要放物品又可展开,实现便携效果。

例如骑自行车时,行车阻力太大因为车框挡风,那可以折叠车框减小阻力,进而提高行车效率;或需要放置物品又可展开车框放入,便携快速。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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