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用品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后轮刹车装置及儿童推车。
背景技术:
儿童推车是现代人们带婴儿或儿童外出散步的必备交通工具,具有方便灵活、舒适、安全等优点。
刹车装置是婴儿推车必备的安全设备之一,因为车在停止时大人不一定时时刻刻留在车旁。如果停在斜面地形,大人又无法将车架握住时,车随时会产生滑动而翻覆倾倒,对宝贝造成极大的危险。
现有的刹车机构具有减震作用,当出现刹车问题时需要全部更换,更换成本较高。
综上所述,如何降低刹车机构的成本,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后轮刹车装置,压簧设置于支撑件和固定件的外部,可视化,可更换,成本低。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了一种儿童推车,具有上述后轮刹车装置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基于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后轮刹车装置,用于安装在儿童推车的后轮,包括支撑件、固定件、压簧以及刹车件;
所述固定件分别与所述支撑件和所述刹车件连接;
所述支撑件包括支撑本体和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设置于所述支撑本体的外表面,所述固定件包括固定本体,所述固定本体设置有第二连接部,所述压簧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连接。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后轮刹车装置,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在本实用新型的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部设置有过盈导杆,所述压簧的一端套设于所述过盈导杆且与所述支撑件固定连接;
所述第二连接部开设有第一固定孔,所述压簧的另一端沉入所述固定孔内且与所述固定件固定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可选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本体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儿童推车的后轮立柱的第二固定孔,所述固定本体开设有第三固定孔,所述支撑本体插设于所述第三固定孔且通过第一连接件将所述支撑件和所述固定件固定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固定本体还包括锁紧导轨和与所述刹车件相匹配的配合部,所述固定本体与所述刹车件在所述配合部铰接,所述锁紧导轨与所述配合部固定连接且在连接处形成锁紧凸块;
所述刹车件包括刹车本体和与所述锁紧导轨相配合的导轨槽,所述锁紧导轨能够沿所述导轨槽滑动,所述刹车件相对所述固定件能够转动且通过所述锁紧导轨和所述锁紧凸块具有相对固定的第一状态和相对转动的第二状态。
在本实用新型的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刹车本体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为与所述配合部相匹配的圆弧状,所述刹车本体的第一端与所述固定本体铰接;
所述刹车件还包括卡接件,所述导轨槽和所述卡接件分别设置于所述圆弧状的两侧;
所述卡接件用于将所述儿童推车的后轮卡接锁紧。
在本实用新型的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卡接件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卡接件分别设置于所述刹车本体的相对的两侧。
在本实用新型的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刹车本体的第二端设置有一端开口的第四固定孔,所述第四固定孔用于穿设第一连接轴且能够将两个所述后轮刹车装置连接为一体。
在本实用新型的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固定本体开设有贯穿的第五固定孔,所述第五固定孔用于穿设第二连接轴且能够将所述后轮刹车装置与两个所述后轮固定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部与所述支撑本体还设置有加强筋。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儿童推车,包括推车本体和上述的后轮刹车装置,所述推车本体包括后轮组件和后轮立柱;
所述后轮组件包括设置有锁紧卡槽的两个后轮和用于连接两个所述后轮的第二连接轴,所述第二连接轴能够穿设于所述固定件且将所述后轮刹车装置与所述后轮连接,所述后轮立柱与所述支撑件固定连接,所述刹车件具有能够卡接在所述锁紧卡槽内将所述后轮锁紧的第一状态和与所述锁紧卡槽脱离使所述后轮解锁的第二状态。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压簧设置于外侧,可视化,在使用过程中可更换,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后轮刹车装置的一个视角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支撑件的一个视角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固定件时第一视角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第二视角的示意图;
图5为图1中刹车件的第一视角的示意图;
图6为图5的第二视角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提供的儿童推车的推车本体和后轮刹车装置的示意图。
图标:100-后轮刹车装置;10-支撑件;13-支撑本体;132-第二固定孔;14-第一连接部;18-加强筋;20-固定件;22-固定本体;24-第二连接部;26-第一固定孔;27-第三固定孔;275-第一连接件;28-第五固定孔;292-配合部;294-锁紧导轨;295-锁紧凸块;296-第二连接件;30-压簧;40-刹车件;41-刹车本体;43-导轨槽;45-卡接件;47-第四固定孔;48-第一连接轴;52-后轮组件;524-锁紧卡槽;526-第二连接轴;56-后轮立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由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其中图1—图6对应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图7对应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后轮刹车装置100,用于安装在儿童推车的后轮,这里的儿童推车包括婴儿手推车,儿童三轮车等,该后轮刹车装置100包括支撑件10、固定件20、压簧30以及刹车件40。
下面对该后轮刹车装置100的各个部件的具体结构和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详细介绍支撑件10的具体结构。请参考图2所示,支撑件10包括支撑本体13和第一连接部14,第一连接部14固定设置于支撑本体13的外表面,第一连接部14用于与压簧30的一端固定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中,支撑本体13为柱状结构,该支撑本体13设置有第二固定孔132,第二固定孔132用于固定儿童推车的后轮立柱56,该第二固定孔132可以为具有一端开口的孔,也可以为贯穿的通孔,只要将儿童推车的后轮立柱56插设于该第二固定孔132内,且将该支撑本体13与儿童推车的后轮立柱56固定稳固即可。
可选的,第二固定孔132的尺寸与后轮立柱56的外径尺寸相配合,将后轮立柱56稳固的插设于第二固定孔132内。
当然,可以在支撑本体13上设置有卡接孔,在后轮立柱56上设置有可压缩的卡接件45,当后轮立柱56插设于第二固定孔132内后,该卡接件45与支撑本体13上的卡接孔相匹配,从而使后轮立柱56与支撑本体13固定。相匹配的该卡接孔与卡接件45的数量可以为一组,也可以为两组,或者多组,数量不做要求。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中,第一连接部14上设置有过盈导杆,该过盈导杆与压簧30的一端固定连接,当然,压簧30与第一连接部14的固定连接方式不限于此,只要可以将压簧30与支撑件10固定连接且压簧30设置于支撑本体13的外侧即可。
可选的,为了增加强度,第一连接部14与支撑本体13的外表面之间还设置有加强筋18。
其次,请参考图3所示,详细介绍固定件20,该固定件20分别与支撑件10和刹车件40连接。
固定件20包括固定本体22,固定本体22设置有第二连接部24,第二连接部24用于与压簧30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可选的,第二连接部24开设有第一固定孔26,压簧30的另一端沉入第一固定孔26内且与固定件20固定连接。
该固定本体22还开设有第三固定孔27和第五固定孔28,第三固定孔27和第一固定孔26设置于固定本体22的同一侧面,第三固定孔27用于插设支撑本体13,第三固定孔27的尺寸与支撑本体13的外表面尺寸相匹配,使得支撑本体13插设于第三固定孔27内,且能够通过第一连接件275将支撑件10和固定件20固定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中,该第一连接件275可以为铆钉、销钉或者螺钉均可,不做具体要求,只要支撑件10插设于固定本体22的第三固定孔27后,通过第一连接件275将其锁紧固定即可。
第五固定孔28贯穿设置于固定本体22,且第五固定孔28的开设位置所在的侧面与第一固定孔26的开设位置所在的侧面相邻,可选的,第五固定孔28的中心轴线与第一固定孔26的中心轴线基本垂直。
该第五固定孔28用于穿设第二连接轴526从而将儿童推车的两个后轮固定连接。
第五固定孔28的数量可以为一个,也可以为多个,当第五固定孔28的数量为多个时,第二连接轴526可选择的穿设于任意一个第五固定孔28,从而实现后轮刹车装置100安装在后轮上的位置、角度可调节。
请参考图4所示,该固定本体22还包括配合部292和锁紧导轨294,配合部292位于固定件20的远离第一连接件275的一端且该配合部292能够与刹车件40相匹配,该配合部292为圆弧形状,配合部292处固定设置有连接块,该连接块开设有连接孔,刹车件40设置有铰接孔,第二连接件296分别穿过刹车件40的铰接孔和固定本体22的连接孔,从而将刹车件40和固定件20铰接,刹车件40相对于固定件20可以绕该第二连接件296旋转。
锁紧导轨294与配合部292固定连接且在连接处形成锁紧凸块295,锁紧导轨294包括首尾相连的第一轨和第二轨,第一轨和第二轨的连接处设置有死点,当刹车件40旋转时,旋转过该死点后,该刹车件40和固定件20的位置固定锁紧。当反方向旋转过该死点后,刹车件40和固定件20解锁。
再次,详细介绍刹车件40,请参照图5所示,刹车件40包括刹车本体41和设置于刹车本体41上的导轨槽43,该导轨槽43用于与锁紧导轨294相配合。
刹车本体41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端为与配合部292相匹配的圆弧状,且刹车本体41的第一端与固定本体22的连接孔铰接,导轨槽43设置于第一端圆弧状的一端且用于与锁紧导轨294配合。
刹车件40与固定件20通过第二连接件296铰接后,刹车件40相对固定件20围绕第二连接件296旋转时,刹车本体41的导轨槽43能够沿锁紧导轨294滑动,当滑动过第一轨和第二轨连接处的死点时,锁紧凸块295将导轨槽43限位阻止其继续旋转,此时刹车件40与固定件20锁紧,反方向旋转,导轨槽43退出死点位置时,刹车件40与固定件20解锁。
总之,刹车件40通过锁紧导轨294和锁紧凸块295具有使刹车件40和固定件20位置固定的第一状态,以及刹车件40和固定件20可相对转动的第二状态。
请参照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中,刹车件40还包括卡接件45,卡接件45设置于第一端的圆弧状的另一端,即卡接件45和导轨槽43分别设置于第二连接件296的两侧。
该卡接件45用于与后轮上的锁紧卡槽524相卡接,该后轮刹车装置100安装于儿童推车的两个后轮之间,考虑到批量生产,便于安装,降低成本,故可选的,卡接件45的数量为两个,该两个卡接件45分别设置于刹车本体41的相对的两侧,即无论该后轮刹车装置100安装在哪个后轮的内侧,均可以通过该卡接件45对后轮刹车。
可选的,刹车本体41的第二端设置有一端开口的第四固定孔47,第四固定孔47用于穿设第一连接轴48从而将两个后轮刹车装置100连接为一体,在对儿童推车进行刹车时,只需控制任意一个刹车件40或者第一连接轴48,则该儿童推车的两个后轮刹车装置100均可以同时制动或者解锁,不需要对左右两个后轮刹车装置100单独制动或者解锁,方便实用。
最后,介绍压簧30,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的压簧30包括两端,该两端分别与支撑件10的第一连接部14和固定件20的第二连接部24固定连接。
可选的,压簧30的一端套设于第一连接部14的过盈导杆从而与支撑件10固定连接,压簧30的另一端沉入固定件20的第一固定孔26内从而与固定件20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提供的后轮刹车装置100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压簧30设置于支撑件10和固定件20的外部,可视化,具有减震缓冲作用,该压簧30可拆卸更换,对该后轮刹车装置100使用一段时间需要更换压簧30或者其他部件时,可以针对性的更换,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儿童推车的两个后轮刹车装置100,在进行刹车制动或者解锁行走时,只需要控制其中一个后轮刹车装置100或者第一连接轴48即可,不需要单独控制,操作方便,实用。
实施例2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提供了一种儿童推车,包括推车本体和上述实施例1提供的后轮刹车装置100。
请参照图7所示,该推车本体包括后轮组件52和后轮立柱56,其中,后轮组件52包括设置有锁紧卡槽524的两个后轮和用于连接两个后轮的第二连接轴526,该第二连接轴526分别穿设于两个后轮刹车装置100的固定件20且将后轮刹车装置100与后轮连接固定。
后轮立柱56与后轮刹车装置100一一对应且后轮刹车装置100的支撑件10与后轮立柱56固定连接,后轮立柱56插设于支撑件10的支撑本体13中且与支撑件10固定连接。
刹车件40的卡接件45能够卡接在后轮内侧的锁紧卡槽524,从而将儿童推车的后轮锁紧的第一状态,以及刹车件40的卡接件45能够脱离该锁紧卡槽524,将儿童推车的后轮解锁可以行走的第二状态。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