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侧板高度可调的多用途货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12554阅读:422来源:国知局
一种侧板高度可调的多用途货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侧板高度可调的多用途货箱。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自卸车货箱容积都为某一固定参数,在石方、土方以及煤方等物料密度跨度较大的运输作业中,只能依据石方等高密度物料确定货箱的容积参数。因此,在运输土方、煤方等低密度物料时会造成单次运输量少,总体运输效率低的劣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侧板高度可调的多用途货箱,既可以用于运输石方等高密度物料又可用于运输土方、煤方等低密度物料,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侧板高度可调的多用途货箱,包括底板总成,在底板总成的前方设有前立柱,前立柱上设有前板总成,在底板总成的左侧设有左侧板总成,右侧设有右侧板总成,在底板总成的后方设有后立柱,后立柱上设有后门总成,左侧板总成上方设有左侧加高板总成,右侧板总成上方设有右侧加高板总成,在左侧加高板总成和右侧加高板总成的前后两端分别设有前卡槽和后卡槽,前卡槽卡装在前立柱上,后卡槽卡装在后立柱上,在左侧板总成和右侧板总成的内侧面上分别设有侧板插孔,在左侧加高板总成和右侧加高板总成的内侧面上分别设有与侧板插孔对应的加高板插孔,侧板插孔的两侧面上加工有通孔,左侧板总成与左侧加高板总成之间通过插板总成连接,右侧板总成与右侧加高板总成之间通过插板总成连接,在插板总成两侧面上设有与侧板插孔的通孔相对应的螺纹孔,将插板总成插装在加高板插孔和侧板插孔内,在每个位置相对应的通孔和螺纹孔之间分别设有一螺栓将插板总成固定在侧板插孔上。

在插板总成顶端设有限位销。

在插板总成的每个螺纹孔内侧分别设有一螺母。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能够根据运输货物的密度,通过在左侧板总成、右侧板总成上分别加装左加高板总成和右加高板总成从而调节左侧板和右侧板的高度,来改变货箱容积,保证运输量和效率,提高用户的经济收益,限位销限制了插板总成的位置,同时便于侧板总成的拆卸,侧板插孔与插板之间总成通过螺栓连接,增加了连接的可靠性。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插板总成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3为附图1中A部放大示意图。

附图4为左侧加高板总成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前板总成,2、右侧加高板总成,201、加高板插孔,3、右侧板总成,301、侧板插孔,4、插板总成,401、螺母,402、限位销,5、底板总成,6、后门总成,7、左侧加高板总成,8、左侧板总成,9、前卡槽,10、后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4所示:一种侧板高度可调的多用途货箱,包括底板总成5,在底板总成5的前方设有前立柱,前立柱上设有前板总成1,在底板总成5的左侧设有左侧板总成8,右侧设有右侧板总成4,在底板总成5的后方设有后立柱,后立柱上设有后门总成6,左侧板总成8上方设有左侧加高板总成7,右侧板总成4上方设有右侧加高板总成2,在左侧加高板总成7和右侧加高板总成2的前后两端分别设有前卡槽9和后卡槽10,前卡槽9卡装在前立柱上,后卡槽10卡装在后立柱上,在左侧板总成8和右侧板总成4的内侧面上分别设有侧板插孔301,在左侧加高板总成7和右侧加高板总成2的内侧面上分别设有与侧板插孔301对应的加高板插孔3,侧板插孔301的两侧面上加工有通孔,左侧板总成8与左侧加高板总成7之间通过插板总成4连接,右侧板总成4与右侧加高板总成2之间通过插板总成4连接,在插板总成4两侧面上设有与侧板插孔301的通孔相对应的螺纹孔,将插板总成4插装在加高板插孔3和侧板插孔301内,在每个位置相对应的通孔和螺纹孔之间分别设有一螺栓将插板总成4固定在侧板插孔301上。

在插板总成4顶端设有限位销402。

在插板总成4的每个螺纹孔内侧分别设有一螺母401。

安装时,将左侧加高板总成7的前卡槽9卡装到前立柱上,后卡槽10卡装到后立柱上,右侧加高板总成2的前卡槽9卡装到前立柱上,后卡槽10卡装到后立柱上,将插板总成4穿过加高板插孔3和侧板插孔301,使限位销402与加高板插孔3的上端面抵接,通过螺栓将插板总成4固定,左侧板总成8的内侧分别设有3个侧板插孔301,右侧板总成4的内侧分别设有3个侧板插孔301,侧板插孔301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3个通孔。螺母401与插板总成4之间焊点的数目为3个。可以运输密度较小的货物,拆卸时,将螺栓从侧板插孔301的通孔中拧出,通过限位销402将插板总成4从侧板插孔301和加高板插孔3中拔出,将左侧加高板总成7和右侧加高板总成2取下,可以运输密度较大的货物。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不能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所做出的任何替代改进或变换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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